1、国土资源部深部地质钻探技术重点实验室(地质超深钻探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2011-2012 年度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地质超深钻探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是经国家计委、教委批准,建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国家级专业实验室,也是原地矿部开放研究实验室。是我国第一个面向科学钻探领域,从事钻探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基础研究的专业开放实验室。同时它也是培养我国探矿工程高级科技人才的基地。2011 年,在地质超深钻探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的基础上组建了国土资源部深部地质钻探技术重点实验室,得到了国土资源部批准,开始新一轮建设。国土资源部深部地质钻探技术重点实验室(地质超深钻探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科学钻探国家专业实验室
2、)主要围绕钻探新技术和新方法、钻探新设备和新工具、钻探基础理论等方面进行研究。本实验室热忱邀请和欢迎国内外相关研究人员来本室开展合作研究,以推动我国钻探技术进步和发展。根据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总体发展方向、目前开放基金的规模、实验设备运行状况和人员情况,拟定下列方向作为本室 2011-2012 年的重点研究和资助内容: 深部钻探基础理论研究。深孔地质钻探孔壁稳定性、钻孔安全、钻孔轨迹控制、钻柱-孔壁耦合、冲洗液循环压力计算、优化钻进模型、孔内工况判别方法等。 深部钻探设备与机具研究。高温高压孔底动力钻具、垂直钻具、新型取心钻具、高强轻质钻杆、高效长寿钻头、自动化智能化钻探仪器设备等。 页岩气钻采关
3、键技术。页岩气水平井钻进技术、压裂液与支撑剂等。 钻探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高温高压冲洗液技术、连续循环技术、声频振动钻进技术、碎岩新方法、天气水合物钻探取心技术、热熔钻技术、深部钻探工程风险评价方法,月球钻探取样技术等。本实验室 2011-2012 年度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请已经开始,管理办法、申请书和财务管理指南见附件。如申请该类项目,请直接与科学钻探国家专业实验室联系。联系人:王瑜电话(传真 ): 010-82328581Email: 附件 1: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 2:开放课题管理办法。附件 1:开放课题申请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土资源部深部地质钻探技术重点实验室(地质超深钻探技术
4、国家专业实验室)开 放 课 题 申 请 书课题名称: 申 请 者: 起止日期: 2012.112013.12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手 机: 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 2012-11-30 课题编号 课题信息简况表课题名称申请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学位或职称申请者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申请金额 起止日期 2012.112013.11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工作单位课题组其它主要人员申请者近年来从事的研究课题名称、经费来源及完成情况:(1-3 项左右与本申请课题相关的研究课题即可)课题内容及意义(250 字以内)预期成果摘要(150 字以内)课题可行性论证报告正文一、课题研究目的意义,国内
5、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请结合深部钻探技术领域,选题要求符合课题指南)1. 课题研究目的意义2. 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3. 参考文献二、主要研究内容、任务目标、预期成果及具体考核指标1. 主要研究内容2. 任务目标3. 预期成果及具体考核指标(重视 SCI 等高水平论文)三、技术路线1. 技术路线2. 技术方案3. 关键技术及难点分析4. 创新点及特色四、年度工作安排五、实现本课题研究目标已具备的工作基础(技术基础、人员基础、实验条件、外部条件等)六、申请者业务简历及主要学术成果七、课题经费预算项 目 金 额(元) 理 由材料费测试加工费会议差旅成果发表费用资料与复印费用其它费用总额申请金额
6、(万元) 2 万元批准金额(万元)八、评审结果申请者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实验室评审意见: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实验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附件 2: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深部地质钻探技术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稿)为了加强国土资源部深部地质钻探技术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开放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土资源部与依托单位相关文件精神,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实施细则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设立开放经费的目的为了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 的运行机制,促进重点实验室的全面开放,专门设立了国土资源部深部地质钻探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国地
7、质大学(北京) )开放基金,其目的在于: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环境,吸引、聚集国内外优秀学者在钻探技术前沿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形成和发展,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进一步提高重点实验室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实现资源共享,推动合作研究;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的积极性,提高建设效益,使重点实验室逐步发展成科研中心,高层次人才中心、国际合作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和高新技术辐射中心。 2.开放课题的申报与审批2.1 申报对象及规定(1)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对国内外、校内外及实验室内外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实行全方位开放。凡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的科研人员、教师、研究生及博士
8、后人员,均可在本实验室开放基金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范围内提出课题申请,经学术委员会和相关专家评审、批准,即可在申请人员所在单位或到本实验室进行独立或合作研究。(2)本实验室接受国内外自带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其研究课题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列入实验室研究计划。本实验室也接受国内外科研人员参加已列入实验室研究计划的课题研究,科研人员提出申请,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即可前来工作。(3)每个申报的开放课题经费一般为 23 万元,重点项目可适当增加经费,具体金额根据课题的研究内容、研究时间及研究人员的情况而定,开放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 1 年。自带经费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2.2 申
9、报程序和要求开放课题每年申报一次,重点实验室根据计划任务书的目标、研究方向和本实验室的装备条件,定期公开发布开放课题指南。(1)申请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国土资源部深部地质钻探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者以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为主要申请依据,申请者需在截止日前填写并向本实验室提交申请书,一式 3 份,电子文档 1 份。(2)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和相关专家组织评审,或由学术委员会通过通信评议确定。本着择优资助、有利于本学科发展的原则,资助意义重大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3.开放课题的管理 3.1 实验室开
10、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必须按申请书中所列的研究计划、科研任务和预期目标严格执行,开放基金开始后提交执行情况报告,根据进展情况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总结,必须按时结题,接受验收。3.2 实验室主任将经常检查开放基金课题进展情况,如发现原研究计划不能实现时,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暂停或取消不能实现原计划目标的课题。3.3 使用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的成果由重点实验室与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由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成果鉴定和报奖由本实验室与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同办理。发表论文、申报奖励等均要注明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名称,署名统一格式为:“ 国土资源部深部地质钻探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英文名称为
11、:Key Laboratory on Deep GeoDrilling Technology,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和“单位”(并列),课题验收时送重点实验室存档。自带经费的课题成果归本单位所有,申报成果时必须注明重点实验室名称。当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署名重点实验室时,应明确注明“国土资源部深部钻探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在成果鉴定和申报各类奖励时,也应该做出明确标注,对本基金项目所取得的专利、经济效益等其它成果应该在项目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中汇报。3.4 资助课题结束后,必须向实验室提交下列资料: (1) 研究工作总结
12、报告。(2) 学术成果(包括署名重点实验室或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学术论文、专著、专利、获奖等的复印件)及研究报告。(3) 研究工作中的各种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和资料等)及目录清单。3.5 实验室行政管理机构对实验室开放基金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和监督。凡是来本实验室参加已被列入本实验室研究项目的人员,均应按计划开展研究。项目完成后,按上述要求进行研究工作的资料归档工作。 4.开放经费的使用 4.1 研究人员的开放基金研究费用实报实销;其中 95%的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按照有关科技经费报销的管理规定签字报销,单独核算,专款专用;5%留重点实验室,用于实验室日常开支。4.2 开放基金管理原
13、则上采取平时控制结合结题集中核算的方式,开放课题负责人应该根据申请书中预算的情况,执行经费预算,课题结题时,再统一进行核算,不得超过或者调整预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须经过实验室主任签字批准。开放基金课题结题后的节余经费,转入下一轮开放课题的设立。4.3 在开放基金资助范围内,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具体包括: (1)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包括材料费、加工费、科研差旅费、试验费等。 (2)学术活动费,包括参加国内学术会议、考查调研费、复印费等。(3)公共性开支,如出版费、国内会议费、评审费等。4.4 本实验室设立的开放课题不可报销的内容包括:劳务费、电话费、招待费,非开放课题资金资助项目的其它科研费用。等。4.5 自带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进行研究工作,可按优惠价格使用本实验室的仪器和设备,具体规定详见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定。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参照开放基金开支范围确定,经费的使用办法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4.6 来本实验室工作的国外学者、港澳及台湾科技人员,进本实验室的具体手续及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4.7 上述规定与学校的相关制度冲突时,以学校为准。5.附 则本办法解释权在国土资源部深部地质钻探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二一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