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LZTBSZ20170405-021楚才路(江陵大道建设路)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招 标 人: 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二一七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26. 发布公告的媒介 .27. 联系方式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总则 .71.1 项目概况 .7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71.3 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7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71.5 费用承担 .81.
2、6 保密 .81.7 语言文字 .81.8 计量单位 .81.9 踏勘现场 .81.10 投标预备会 .81.11 分包 .81.12 偏离 .82. 招标文件 .9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9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93. 投标文件 .9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93.2 投标报价 .103.3 投标有效期 .113.4 投标保证金 .113.5 资格审查资料 .11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4. 投标 .1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25. 开标 .13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3
3、5.2 开标程序 .135.3 开标异议 .136. 评标 .146.1 评标委员会 .146.2 评标原则 .146.3 评标 .147. 合同授予 .147.1 定标方式 .147.2 评标结果公示 .147.3 中标通知 .147.4 履约保证金 .147.5 签订合同 .158.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158.1 重新招标 .158.2 不再招标 .158.3 终止招标 .159. 纪律和监督 .15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5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5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6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69.5 投诉 .
4、1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610.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6附件:资格审查表 .17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18附表二:招标文件文件澄清通知 .19附表三:招标文件文件修改通知 .20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21附表五:开标记录表 .22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23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 .24附表八:中标通知书 .25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 .26附表十:异议函 .27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 .2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9评标办法前附表 .291. 评标方法 .332. 评审标准 .332.1 初步评审标准 .33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5、 .333. 评标程序 .343.1 初步评审 .343.2 详细评审 .3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3.4 评标结果 .3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1设计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 .4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5目 录 .46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7(一)投标函 .47(二)投标函附录 .4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9三、投标保证金 .53四、设计方案及相关措施 .54五、资格审查资料 .5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52. 2013 年至今独立承担完成的业绩 .563. 项目管理机构.57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
6、分标准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61七、承诺书 .621第一章 招标公告楚才路(江陵大道建设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LZTBSZ20170405-02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楚才路(江陵大道建设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审批【2017】2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江陵县城区楚才路; 建设
7、规模:道路全长 1205 米,道路红线宽 30 米;计划服务周期:1、按招标人的要求,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获批后 7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和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工程实施阶段后续服务: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期限。项目总投资:计划总投资 3000 万元;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道路、排水、人行道、绿化、路灯、道路交通设施、弱电等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工作。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
8、给水排水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类高级职称;3.3、业绩要求:2013 年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类似城市道路设计项目的业绩,且项目投资额不少于 2000 万元(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3.5、设计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简介(附相关证书、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主要参与人员包含市政道路、排水、绿化、结构等专业负责人;3.6、投标人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单独提供一份设计负责人名单,以备建管部门核验一
9、体化平台信息)。3.7、提供现场服务的承诺;23.8、2013 年至今在本行业无不良行为记录;3.9、投标保证金: 伍 仟元;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起自行在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下载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开标现场收取。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4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具体地址为江陵县楚江大道,荆监一级公路招商口往荆州方向的 200
10、 米处。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164739966招 标 人: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江陵县楚江大道 41 号 地 址: 沙市区北京西路 440 号 联 系 人: 禹 平 联 系 人: 郭新慧 电 话:15171130235 电 话:17786675655 2017 年 3 月 14 日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11、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地址: 江陵县楚江大道 41 号 联系人:禹平 电话:15171130235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沙市区北京西路 440 号联系人:郭新慧 电话:177866756551.1.4 项目名称 楚才路(江陵大道建设路)改造工程设计1.1.5 建设地点 江陵县城区楚才路1.1.6 代建人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道路、排水、人行道、绿化、路灯、道路交通设施、弱电等项目方案设计、初步
12、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工作。1.3.2 计划服务周期1、按招标人的要求,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获批后 7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和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工程实施阶段后续服务: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期限。4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给水排水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类高级职称;3、业绩要求:2013 年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类似城市道路设计项目的业绩,且项目投资额不少于 2000 万元(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5、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简介(附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