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人才与企业对接协议为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仪器设备、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企业开展服务,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甲方)与 (乙方)就甲方 老师 (丙方)与企业进行科技人才对接,签订如下协议:一、对接内容:1. 甲方安排教师为乙方开展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科技服务工作。2. 甲方安排教师为乙方开展技术培训等培训工作。3. 甲方教师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进甲方与乙方的项目合作。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为教师与企业进行科技人才对接提供各种便利。2. 根据学校规章制度为对接教师提供相应的待遇。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优先将本单位需要开展
2、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项目提供给甲方。2. 为甲方对接教师开展对接工作提供可能的便利。3. 根据对接实际需要签订项目合同书,按照合同书要求支付相应报酬。4. 享受丙方提供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服务及相关成果。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为乙方开展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科技服务工作。2. 为乙方开展技术培训等培训工作3. 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进甲方与乙方的项目合作。4. 根据对接实际需要签订项目合同书,按照合同书约定享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五、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签订之日生效。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七、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制定并签署。八、如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三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公章 公章丙方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