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盐源县地震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31.1 编制目的.31.2 编制依据.31.3 适用范围.31.4 工作原则.32.组织指挥体系.32.1 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32.2 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63.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143.1 I 级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143.2 II 级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173.3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203.4 其他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 224.应急结束.245.应急保障.246.附则.25- 2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凉山州地震应急预案、 凉山州 2014 年度重点危险区地震应急专项预案、 盐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盐源县应急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的地震灾害事件、周边地区波及我县的地震灾害事件及其它地震事件。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属地管理” 的原 则,开展地震 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2 组织指挥体系2.1 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县应急委员会及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职责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的不同级别,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县
3、的抗震救灾工作。- 3 -2.1.1 县应急委员会 1.机构组成主 任:县政府县长常务副主任: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主任:县政府所有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县民族宗教和扶贫移民局、县公安局、县 监 察 局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 县防震减灾局、县气象局、团县委、县政府应急办、县红十字协会、县消防大队等有关单位组成。县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在政府应急
4、办,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应急办主任兼任。2.主要职责根据盐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盐源县应急委员会的通知(盐府发2014 11 号) 县应急委职责第三条 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出现复杂情况超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和工作职责时,直接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4 -(1)当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实施 I 级响 应。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是指发生在县境内 5.5-5.9 级,或者发生在其它相邻县市 6.5-6.9 级的地震。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是指发生在县境内 6.0 级以上,或发生在其它相邻县市 7.0 级以上的地震。(2)当发生较大地震
5、灾害事件,实施 II 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是指发生在县境内 5.0-5.4 级,或发生在其它相邻县市 5.5-6.4 级的地震。2.1.2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1.机构组成指挥长:县政府县长副指挥长:县人武部政委,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分管副县长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防震减灾局、县委农办、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公路局、县文 化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和 体 育 局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统计局、县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6、理 局 、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 5 -县气象局、县邮政局、县法制办、县应急办、团县委、县红十字协会、武警盐源县中队、县消防大队(应急救援大队)、县电力有限公司、县自来水公司、电信盐源分公司、移动盐源分公司、县地震台等有关单位组成。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防震减灾局,办公室主任由防震减灾局局长兼任。 2.主要职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和强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1)当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时,实施 III 级响应。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是指发生在盐源 4.5-4.9 级,或发生在其它地区 5.0-5.4 级的地震。(2)当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时,实施 IV 级响应。强有
7、感地震事件是指发生在我县 4.5 级以下(不含 4.5 级)以下,震感较为强烈,对建筑物或基础设施局部产生破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2.2 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根据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除县应急委和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减灾设办公室外,设立 11 个抗震救灾工作组,负责开展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派人组成。- 6 -2.2.1 办公室牵头单位:县防震减灾局成员单位:县政府应急办、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人武部及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报送与处理等事宜,承担指挥
8、部文秘工作,做好抗震救灾综合协调。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政府与部门间的协调,督促县级部门及时收集汇总报送本行业灾情信息,查明救灾需求,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县防震减灾局、县民政局负责灾情收集汇总,评估救灾需求,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县防震减灾局负责协调县内外搜索与救援队伍。县统计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基础数据收集汇总。县人武部负责县内外军事力量之间的协调。2.2.2 生命救援组牵头单位:县人武部成员单位: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力量,迅速开展生命搜救工作。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综合应急救援队负责组织军事力量和专业
9、抢险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灾区开展灾区- 7 -生命搜救,指导自救互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救护队伍赶赴灾区,配合救援队伍开展生命救护。2.2.3 医疗救护防疫组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员单位: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 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灾区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医疗药品储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红十字会负责救治伤病员,防范控制疫情,医疗药品储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民政局负责开展心理救援行动。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负责灾区食品药品安全。2.2.4 救灾安置与物资接收发放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成员单位: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
10、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县旅游局、县外侨办、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县红十字会、县民族宗教和扶贫移民局、团县委及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负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接收和发放国内外救援捐赠资金和物资,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8 -县民政局负责制订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县民政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启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安置受灾群众,确认遇难人员身份,妥善解决遇难人员相关事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过渡性安置点选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城镇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性评估,过渡性安置点规划建设。县教育和科学
11、技术知识产权局负责在校师生的临时安置。县旅游局负责灾区景点旅客疏散转移安置。团县委负责组织志愿者协调开展群众转移安置,分发救灾物资。县民政局、县外侨办、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安排使用国内外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民族宗教和扶贫移民局等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好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保障。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负责救灾物资质量安全。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接收发放中的监督、审计、统计。2.2.5 交通运输保障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公路局及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
12、路局负责组织抢险工程队伍- 9 -抢修交通设施,协调运力,确保交通运输。县公安局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保障畅通。2.2.6 抢险救灾要素保障组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成员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水务局、县人防办、电信盐源分公司、移动盐源分公司、联通盐源分公司、县电力有限公司、县石油公司及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负责通信、电力、石油、供水等抢险救援要素保障。县人防办负责派出应急指挥通讯车。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电信盐源分公司、移动盐源分公司、联通盐源分公司等部门负责组织抢险工程队伍抢修通讯设施设备,建立应急通信网络,保障抗震救灾通讯需求,恢复灾区通信。县发展改革和
13、经济信息化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水务局、县电力有限公司、县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修生命线工程和环卫设施,确保灾区水、电、气、燃料等生产生活基础保障。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设备和物资调用征用。2.2.7 抢险救灾资金保障组- 10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成员单位:县农业银行、县商业银行、县信用联社、县民族宗教和扶贫移民局及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负责抢险救灾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县农业银行、县商业银行、县信用联社、县民族宗教和扶贫移民局及有关部门负责筹措、调拨抢险救灾资金。2.2.8 次生灾害监测防范组牵头单位:
14、县国土资源局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县农牧局等有关部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调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通报发展趋势。县气象局负责灾区气象监测,及时通报重大气象变化。县环保局负责灾区空气、水质、土壤以及饮用水水源水质的污染监测与防控。县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检查和隐患排查,监测次生水患,及时通报发展趋势,处理险情。县农牧局负责农畜产品检验检疫、病疫防疫。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紧急安全停运。县安监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可能造成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矿企业、危化品设施、油气管线、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