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合同 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协议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 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1 技术要求1 1 外观蓄电池应有正负极、 商标、 型号、 规格、 制造厂名、 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1 2 型号1 3 外型尺寸及重量 :长宽 高 参考重量 :长宽 高 参考重量1 4 使用环境温度胶体蓄电池在-20 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10 50 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放电容量 5 1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 25 5环境中静置14h, 以 jb/t10262
2、-XX 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 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 130min 。1 6 大电流性能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 在温度为 25 5环境中静置14h ,以 30i2 放电 5min ,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 ,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1 7 安全性能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 25 10 环境中以04i2连续充电5h ,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1 8 耐震性能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 在温度为 25 10 环境中, 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2 mm;频率167hz的垂直振动, 1h 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1 9 电池寿命按
3、21 方法充电, 以 jb/t10262-XX 标准中 611 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 450 次, “普通铅酸型”不低于 350 次。1 10 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配对单只电压130v 以上, 2 节电压差不大于 002v ; 3 节005v节电压差不大于 4; 004v 电压差不大于1 11 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 jb/t10262-XX 标准放电至接近 0v 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24h ,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5 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以 jb/t10262-XX 标准放电至单节 105v 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90%。2 蓄电池的使用
4、2 1 蓄电池的充电“胶体环保型” “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48v的电池组,阶段:恒流1518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 588 02v 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 40030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 555 05v ,电流逐渐趋近于0ma。2 2 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及时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3 蓄电池的验收3 1 验收内容3 1 1 外观外观无变形及裂纹, 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13 条的规定。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 后服务
5、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3 1 2 性能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 130v蓄电池组经完全充电后,静置14h,在255C环境温度以 jb/t10262-XX 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终压 420v 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 。3 2 检验方法3 2 1311 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3 2 2312 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3 2 3 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 每隔半年由乙方对15 、17、和19 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报告。r 3 2 4 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 1 组 3 只电池,按 15; 1
6、10 条款检验,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4 双方约定4 1 甲方职责4 1 1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10 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对使用过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还给乙方的 2.1.4 电池,甲方应通知乙方服务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测,凡不符合 退货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或将已退电池返还给甲方。4.1.3甲方应要求客户认真填写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 务保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便乙方掌握电池的有效使用期和 建立好客户档案。4 . 2乙方责任4 . 2. 1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之质量必须符合上述技术要求。4
7、 . 2. 2以4X6 dzm 10电池组为例,甲方电动车电流 不超过150a,正常工作电流在环境温度 252C、风力1-2 级的平坦路面上,以 7075公斤的负载不大于 7a;乙方产 品使用天数与续行里程的关系使用天数| 90天 | 180天 | 270天 | 360天放电时 间 I 110min | 105 min | 95min 72 min参考续行里程35 55 km 30 50 km 20 40 km15 35 km|使用天数| 90天 | 180天 |270天 | 360天450天放电时 间 I 120 min | 110 min | 105 min95 min 72 min参考续
8、行里程40 60 km 35 55 km 30 50km20 40 km15 35 km注:参考里程是在环境温度 255C,车、路况正常,车 速20km/h,载重负荷不大于75kg的条件下进行的;且和电 机效率、控制器控制参数等整车配制有关。3 2 4“普通铅酸型”和“ i代胶体环保型”由厂 个月;使用 个月。“ii代胶体环保型”由厂 个月;使用个月。质保期二个条件只要达到一条都视为超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若发生下列问题:短路断路反极大面积脱粉, 经甲、 乙双方检查确认后电池容量末达到标称容量的60%,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换,否则不予承保。4 2 4 乙方每月根据甲方上月退回的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责
9、任的电池数量,如数向甲方返还相同规格型号的电池:电池出 个月以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 80 以下, 乙方负责调换全新电池, 并重新计算质保期;电池出厂 个月以外且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60%以下,乙方负责调换标称容量在80%以上的维护电池, 三包期从原使用电池的出厂日期起累计续保。4 2 5 乙方负责回收甲方过质保期的 “华富” 废旧电池,回收方法和价格另订。4 2 6 乙方负责生产的电动车专用蓄电池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产品信誉和产品责任保险。5 3 本协议为双方供货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为 ,解释权为乙方所有。6 其它约定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日期: 日期:日_月 _年 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