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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有关要求.doc

上传人:涵涵文库 文档编号:12102958 上传时间:2021-09-07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8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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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1 : 2017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有关要求一、总体要求 因材施教、分类完善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差异,优化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的培养方案,建设符合博士、学术型硕士、专业硕士培养特点的研究生课程体系。(一) 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研究生培养方案是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环节。培养方案具有权威性,一旦修订生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此次培养方案修订是三年一次的大修,各培养单位要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紧密围绕学校“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认真总结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不足,制定明确的本学

2、科专业研究生培养具体目标。各培养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由党政领导班子牵头,充分发挥院学术分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教学分委员会的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此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二) 注重对培养方案的多方论证,提升培养方案科学性 各培养单位在修订培养方案过程中要充分吸收一线教师(导师)、学生、近年毕业的校友以及用人单位的意见,充分了解国内外一流大学相应学科培养方案的最新变化,吸收先进经验,开设专门论证会,邀请多方专家来论证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各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培养方案时,要同时提交详细的培养方案论证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不限于):对国内外一流大学在本学科领域培养方案设置

3、情况的梳理和总结;对历次培养方案论证会的参加人员及意见建议的汇总和采纳情况;对培养目标设定科学性的论证;对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合理性、前瞻性的详细论证说明;对加强学位论文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和主要抓手。(三) 设置培养方案答辩审定环节,严把质量关学校将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听取各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情况的汇报,审定培养方案制订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并提出指导意见,确保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高质量完成。对于培养方案答辩两次及以上仍不通过的学科专业,学校将按一定标准核减该学科专业下一年度的招生指标。(四) 实现培养方案上网公开,严禁执行过程中随意变更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审查通过后,全部上网公开

4、,原则上稳定执行三年,各培养单位不得在执行过程中随意变更。确需调整内容的,须在下一年度方案执行前提交详细的论证说明,经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方可变更。(五) 建立完整的课程体系,制订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各学科专业应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设置的根本依据,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体系的整合、衔接。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或选修课程。整合内容相近的课程,避免因人设课。对于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应制订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中英文名称、课程目标、课程简介、课程内容、考

5、核方式、预修课程、参考书目等。(六) 探索研究生教育的小学期制度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可以探索在暑假和寒假期间,开展小学期教学,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邀请国内外一流大学(学科)的教授,针对某一专题,设置相应课程,集中几周内强化讲授和训练。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细则(一)培养方案学分要求1学制为二年的硕士研究生必须累计修满32个学分,其中:德育教育1学分,课程学习30学分,调研实习1学分。2学制为三年的硕士研究生必须累计修满42个学分,其中:德育教育1学分,课程学习40学分,调研实习1学分。3每门课学分的规定为1学分、2学分、3学分或者4学分,对应的学时数原则为18、36、54、72学时。(二

6、)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要求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是在2016级培养方案已有课程设置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原则上不应做过大的调整,以保持一定的稳定性。1政治理论课的设置。政治理论课设置一门必修课和两门选修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必修课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36学时,第一学期),归入公共基础课,选修课程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18学时,第一学期)和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18学时,第二学期),归入公共选修课。政治理论课的两门选修课要求学生至少选修一门。2外语课的设置。外语课设置一门公共外语课(2学分,36学时),由外国语学院开设,归入公共基础课,经济

7、学类专业第一学期开设公共外语课,非经济学类专业第二学期开设公共外语课;一门专业外语课(2学分,36学时),专业外语课内容以阅读、翻译英文文献为主,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开设,归入专业课;三门第二外语课:二外日语(2学分,36学时,第一学期)、二外法语(2学分,36学时,第一学期)、二外俄语(2学分,36学时,第一学期),由外国语学院开设,归入公共选修课。3学科基础课的设置。经济学类专业原则上须开设高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一学期)、高级宏观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二学期)、高级计量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二学期)。管理学类专业原则上须开设高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一学期)

8、、高级计量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二学期)。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自行开设“三高”课程,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的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由经济学院开设,高级计量经济学由统计与数学学院开设,归入学科基础课。各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三高”课程设置进行适当调整,视需要确定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但不得改变学分、学时。4专业课的设置。专业课(必修)设置需紧密围绕二级学科的培养目标,设置专业核心课程。鼓励各培养单位按照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进行模块化课程设置。课程模块可由若干课程组成,模块内课程结构科学有序,内容衔接得当,涵盖本专业或方向的核心内容,使学生能够全面、系统的掌握核心专业知识和技能。5公共选修课的

9、设置。公共选修课的设置由研究生院协调各相关单位统一安排。除政治理论选修课和外语选修课外,目前硕士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还有:计算机高级应用(2学分,36学时,第一学期,信息学院开设)、国学经典研究(2学分,36学时,第一学期、文化与传媒学院开设)、西方经典著作中的社会心理思想(2学分,36学时,第一学期、社会与心理学院开设)、视觉艺术选讲(1学分,18学时,第二学期、文化与传媒学院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1学分,18学时,第二学期,社会与心理学院开设)、统计回归分析理论及其应用(2学分,36学时,第二学期,统计与数学学院开设),以上所有公共选修课都必须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列出,且要求学生至

10、多选修两门。6学科与专业选修课的设置。学科与专业选修课设置包括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和本专业选修课程,可按研究方向进行模块化课程设置,此类课程总门数不得超过15门。已连续2年未成功开课的选修课程,不得列入培养方案。7.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设置。为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设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程,启迪创新思维,培养创业兴趣,掌握创业技能。8.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课程的设置。鼓励各专业开设针对学术型硕士的研究方法类课程和学术/学位论文写作类课程,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术研究方法,领会学术论文写作的规范和要领,提升学生论文写作水平。9. 留学生、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调整说明。政治

11、理论课不作为留学生和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可作为选修课;对外汉语(4学分,72学时,第一、二学期各2学分,36学时,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开设)作为留学生的必修公共外语课,专业英语课作为留学生的必修专业课;中国经济与社会(2学分,36学时,第二学期,社会与心理学院开设)作为专门面向留学生的必修课。总学分要求参照普通硕士研究生学分要求执行。(三)培养方案学位论文要求1. 加强学位论文选题的引导与论证。学校鼓励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入学之后即与导师协商论文选题问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选题对于硕士学位论文的重要性,要采取具体措施加强论文选题的论证过程,使之立足于学术研究的最前沿,确实具备学术研究价值。2.

12、强化论文质量过程控制。各单位要明确各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标准,鼓励各单位建立学年论文写作等制度,将学生研究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制定适当的考核制度,通过加强过程控制提升学位论文质量。(四)其它相关要求1跨单位设置课程,请事先与相关开课单位协商一致。2各培养单位须将本单位开设的所有课程英文名称录入课程信息库(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对应“课程信息管理”模块),同时将中英文名称对照的课程信息列表提交研究生院。3. 除讲座类课程外,每门专业课程授课教师不得超过3人。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细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请结合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在认真分析

13、研究本单位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基础上制订。 (一)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要求1.政治理论课的设置。各培养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设置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政治理论课设置一门必修课和两门选修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必修课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36学时,第一学期),选修课程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18学时,第一学期)和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18学时,第二学期)。政治理论课的两门选修课要求学生至少选修一门。2.实践案例类课程的设置。 鼓励和支持各专业学位点与实务界合作共建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增加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实践案例类课程。进一步丰

14、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环节,注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能力训练。3.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设置。为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设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程,启迪创新思维,培养创业兴趣,掌握创业技能。4.研究方法与论文(案例)写作课程的设置。鼓励各专业开设针对专业硕士的研究方法类课程和学位论文(案例)写作类课程,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领会学位论文(案例)写作的规范和要领,提升学生论文(案例)写作水平。(二)培养方案学位论文(案例)要求1. 加强学位论文(案例)选题的引导与论证。鼓励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入学之后即与导师协商论文(案例)选题问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选题对于硕士学位论文(案例

15、)的重要性,要采取具体措施加强论文(案例)选题的论证过程,使之立足于专业研究前沿,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2. 强化论文(案例)质量过程控制。各单位要明确各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案例)的质量标准,鼓励各单位建立学年论文(案例)写作等制度,将学生研究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制定适当的考核制度,通过加强过程控制提升学位论文(案例)质量。(三)其它相关要求1跨单位设置课程,请事先与相关开课单位协商一致。2各培养单位须将本单位开设的所有课程英文名称录入课程信息库(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对应“课程信息管理”模块),同时将中英文名称对照的课程信息列表提交研究生院。3. 除讲座类课程外,每门专业课程授课教

16、师不得超过3人。四、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细则(一)培养方案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必须累计修满26个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得超过22个学分。(二)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要求1.政治理论课的设置。政治理论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面向全校开设,设置一门必修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36学时,第一学期),归入公共基础课;设置一门选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选读(2学分,36学时,第二学期),归入公共选修课。2.外语课的设置。外语课设置一门公共外语课(2学分,36学时,必修,第一学期),由外国语学院开设,归入公共基础课范围;一门专业外语课(2学分,36学时,必修),专业外语课内容以阅读、翻译外文文献为主,由各

17、培养单位自行开设,归入专业课范围。研究生院协调外国语学院为小语种学生单独开设第一外语课(必修),确因语种师资等原因无法开设的课程可采用到外校修读的方式进行;为全体博士生开设第二外语课(法、日、俄,各2学分、36学时、选修、第一学期),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列入培养方案。3.学科基础课的设置。经济学类专业必须开设高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一学期)、高级宏观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二学期)、高级计量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二学期)。管理学类专业必须开设高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一学期)、高级计量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二学期)。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自行开设“三高

18、”课程,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的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由经济学院开设,高级计量经济学由统计与数学学院开设,归入学科基础课。各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三高”课程设置进行适当调整,视需要确定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但不得改变学分、学时。4. 专业课的设置。专业课(必修)需紧密围绕二级学科的培养目标,设置专业核心课程,每个专业至少开设一门专业方向课,课程名称需体现出课程讲授领域或主要内容,不能以“专业方向课”等模糊名称命名。博士生导师可以“XXXX专题”的名称为所指导的博士生开设2-3学分的专业课,但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授课,且对同学科专业的其它博士生开放。5. 学科与专业选修课的设置。学科与专业选

19、修课按照研究方向的需要设置,一般为1-3门,由各培养单位开设。6. 专业前沿类课程的设置。各博士培养方案均须设置必修的专业前沿类课程,各单位要对博士生专业前沿类课程进行科学规划和论证。各专业(学科)依据研究方向设立前沿类课程组,充分论证本专业前沿知识的体系、教学大纲和课时数量,每个研究方向设立1-2名主讲教师(也可以适当邀请国内外著名教授参与)。注重对于本专业经典理论、前沿文献和中国问题研究前沿的系统性讲授,编撰高质量的专业前沿研究的文献库,让博士生能立足于中国现实问题,把握本专业理论研究的最前沿。探索适合于前沿课程考核的新形式,有效考察博士研究生对于理论前沿的掌握程度。7.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

20、作课程的设置。鼓励各专业开设针对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方法类课程和学术/学位论文写作类课程,帮助博士生掌握科学的学术研究方法,领会学术论文写作的规范和要领,提升论文写作水平。8. 留学生、港澳台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调整说明。政治理论课不作为留学生和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必修课,可作为选修课;对外汉语(4学分,72学时,第一、二学期各2学分,36学时,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开设)作为留学生的必修公共外语课,专业英语课作为留学生的必修专业课;中国经济与社会(2学分,36学时,第二学期,社会和心理学院开设)作为专门面向留学生的必修课。总学分要求参照普通博士研究生学分要求执行。(三)培养方案学位论文要求1. 加强学位

21、论文选题的引导与论证。鼓励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之后即与导师协商论文选题问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选题对于博士学位论文的重要性,要采取具体措施加强论文选题的论证过程,使之立足于学术研究的最前沿,确实具备学术研究价值。有条件的学院可以试行开题报告匿名评审制度。2. 强化论文质量过程控制。各单位要明确各专业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标准,鼓励各单位建立学年论文写作等制度,将学生研究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制定适当的考核制度,通过加强过程控制提升学位论文质量。3. 明确申请学位所需科研成果要求。各单位要充分了解国内一流院校博士生申请学位所需科研成果要求,结合本单位博士生培养实际,在学校制定的基本要求基础上,制定

22、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标准。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要求申请学位所需科研成果的部分内容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以提升学位论文质量。(四)其它相关要求1跨单位设置课程,请事先与相关开课单位协商一致。2各培养单位须将本单位开设的所有课程英文名称录入课程信息库(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对应“课程信息管理”模块),同时将中英文名称对照的课程信息列表提交研究生院。3. 除讲座类课程外,每门专业课程授课教师不得超过3人。五、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细则根据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经济学或管理学学科门类下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均须制定本单位各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其它博士点,经过充分论证审

23、批后可以试行硕博连读制度,制定本单位硕博研究生培养方案。硕博连读制度是博士生培养改革的主要方向之一,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硕博连读培养方案的论证和制定,不是简单的硕士和博士项目的合并,一定要契合硕博连读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充分调研和论证,打造博士生培养的精品项目。(一)培养方案学分要求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累计修满40-50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8-48学分,德育教育1学分,调研实习1学分,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实际需要在此范围内设定总学分要求。(二)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要求1. 政治理论课的设置。政治理论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面向全校开设,设置一门必修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36学时,第三学期)

24、,归入公共基础课;设置一门选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选读(2学分,36学时,第四学期),归入公共选修课。2. 外语课的设置。外语课设置一门公共外语课(2学分,36学时,必修,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由外国语学院开设,归入公共基础课范围;一门专业外语课(2学分,36学时,必修),专业外语课内容以阅读、翻译外文文献为主,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开设,归入专业课范围。研究生院协调外国语学院为小语种学生单独开设第一外语课(必修),确因语种师资等原因无法开设的课程可采用到外校修读的方式进行;为全体硕博连读生开设第二外语课(法、日、俄,各2学分、36学时、选修、第一学期),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列入培养方案。

25、3. 学科基础课的设置。经济学类专业必须开设博士层次的高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三学期)、高级宏观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四学期)、高级计量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四学期)。管理学类专业必须开设博士层次的高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三学期)、高级计量经济学(3学分,54学时,第四学期)。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自行开设“三高”课程;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的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由经济学院开设,高级计量经济学由统计与数学学院开设,归入学科基础课。各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三高”课程设置进行适当调整,视需要确定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但不得改变学分、学时。4. 专业课的设置。专业

26、课(必修)设置需紧密围绕二级学科的培养目标,设置专业核心课程。鼓励各培养单位按照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进行模块化课程设置。课程模块可由若干课程组成,模块内课程结构科学有序,内容衔接得当,涵盖本专业或方向的核心内容,使学生能够全面、系统的掌握核心专业知识和技能。博士生导师可以“XXXX专题”的名称为所指导的硕博连读生开设2-3学分的专业课,但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授课,且对同学科专业的其它博士生开放。5. 学科与专业选修课的设置。学科与专业选修课设置包括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和本专业选修课程,可按研究方向进行模块化课程设置,此类课程总门数不得超过15门。已连续2年未成功开课的课程,不得列入培养方案。6.

27、专业前沿类课程的设置。各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均须设置必修的专业前沿类课程,各单位要探索专业前沿类课程的科学规划和论。各专业(学科)依据研究方向设立前沿类课程组,充分论证本专业前沿知识的体系、教学大纲和课时数量,每个研究方向设立1-2名主讲教师(也可以适当邀请国内外著名教授参与)。注重对于本专业经典理论、前沿文献和中国问题研究前沿的系统性讲授,编撰高质量的专业前沿研究的文献库,让博士生能立足于中国现实问题,把握本专业理论研究的最前沿。探索适合于前沿课程考核的新形式,有效考察博士研究生对于理论前沿的掌握程度。7.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课程的设置。鼓励各专业开设针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研究方法类课程

28、和学术/学位论文写作类课程,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术研究方法,领会学术论文写作的规范和要领,提升论文写作水平。(三)培养方案学位论文要求1. 加强学位论文选题的引导与论证。鼓励硕博连读研究生尽早与导师协商论文选题问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选题对于博士学位论文的重要性,要采取具体措施加强论文选题的论证过程,使之立足于学术研究的最前沿,确实具备学术研究价值。有条件的学院可以试行开题报告匿名评审制度。2. 强化论文质量过程控制。各单位要明确各专业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标准,鼓励各单位建立学年论文写作等制度,将学生研究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制定适当的考核制度,通过加强过程控制提升学位论文质量。3. 明确申请学位所需科研成果要求。各单位要充分了解国内一流院校博士生申请学位所需科研成果要求,结合本单位博士生培养实际,在学校制定的基本要求基础上,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标准。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要求申请学位所需科研成果的部分内容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以提升学位论文质量。(四)其它相关要求1跨单位设置课程,请事先与相关开课单位协商一致。2各培养单位须将本单位开设的所有课程英文名称录入课程信息库(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对应“课程信息管理”模块),同时将中英文名称对照的课程信息列表提交研究生院。3. 除讲座类课程外,每门专业课程授课教师不得超过3人。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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