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资金索赔制度1.目的为确保公司财产完整,增强公司员工的责任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财产资金损失情况下的对外索赔和对内索赔活动.3.职责公司成立财产资金索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财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财产资金索赔评审,领导索赔工作 .4.工作程序凡是对公司财产资金构成损失的事件,一经发现 ,财务部经理即报告总经理,领导小组随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后 ,根据性质和索赔数额,提出调查报告 ,由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索赔数额较小的,领导小组可以决定索赔;数额较大或性质严重的,提交总经理办
2、公会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索赔范围根据公司财产资金构成损失情况,可划分为对外索赔和对内索赔,但根据责任划分最终仍是对内索赔 .具体包括财产清查索赔和日常索赔5.1 财产清查索赔财产清查索赔包括 :5.1.1 固定资产盘亏 ,应向责任单位或个人索赔.5.1.2 流动资产盘亏 ,超自然损耗部分 ,应向责任单位或个人索赔.5.1.3 代保管物资发生丢失,损坏 ,不论委托方是否追究,均应向责任人索赔.5.1.4 一切对外往来账项 ,因经办人失职造成坏帐损失时,应予索赔 .5.2 日常索赔日常索赔包括 :5.2.1 库存现金短缺 ,查不出原因者 ,应向出纳人员索赔 .5.2.2 采购票物不符时 ,应由经办人或协助经办人向责任单位索赔.5.2.3 在对外签订购销合同时,因经办人责任而造成经济损失者,应向经办人索赔 .5.2.4 其他索赔 .6.索赔的执行形式6.1 根据损失额大小 ,情节 ,性质及过失人态度 ,由索赔领导小组研究索赔意见,赔偿损失额的一部分或全部 ,一次性或分次赔偿 .对应赔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2 有的索赔事项 ,除了索赔损失额外 ,可以对责任人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7.记录财产资金损失情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