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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12050083 上传时间:2021-08-21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223.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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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清溪镇“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单位:清溪镇人民政府经科信局 东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编制日期:2018年5月目 录前 言4一、 建设规划范围4二、 规划意义和目的4三、 规划期限4四、 规划主要依据4第一部分 建设规划背景5一、 清溪镇经济发展概况5二、 东莞市电动汽车推广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5三、 清溪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6四、 问题与挑战7五、 有利条件7六、 发展机遇8第二部分 总体思路10一、 指导思想10二、 规划原则10三、 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10第三部分 规划布局13一、 充电设施布局规划考虑的主要因素13二、 充电设施布局原则14三

2、、 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14四、 清溪镇“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15第四部分 建设目标18一、 清溪镇“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目标18二、 清溪镇2018-2020全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数量18第五部分 项目建设管理20一、项目投建模式20二、项目建设标准20三、项目验收标准21四、项目运营管理21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22一、加强规划指导22二、简化审批手续22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23四、鼓励投融资与商业模式创新23五、强化安全监管23六、做好电动汽车应用的示范推广工作24前 言1、 建设规划范围本建设规划区域为清溪镇下辖的20个村委,1个社区。清溪镇位于东莞市东南部,与深圳市

3、、惠州市接壤,总面积143平方公里,是中国2012首批年度“最美小镇”,也是全国重点镇。2、 规划意义和目的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深莞惠整合现代产业体系升级,构建“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路线的重要基础;也是清溪镇立足生态保护,打造绿色名城的重要保证。根据东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东发改2017492号)、东莞市公共机构“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东机关【2017】27号)、清溪镇镇政府2018年的工作安排,围绕全镇工作“六个聚焦”特编制清溪镇“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3、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6年到2020年

4、。4、 规划主要依据1.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粤发改能电2016632号)。2.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3. 东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东发改2017492号)。4. 东莞市公共机构“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东机关【2017】27号)。5. 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6. 东莞市清溪镇总体规划(2012-2020)。7. GBT 29781-2013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第1部分 建设规划背景1、 清溪镇经济发展概况2017年清溪镇生产总值260.88

5、亿元,同比增长9.6%,快于全市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137.1亿元,同比增长8.5%;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491亿元,同比增长6.8%,总量排名全市第6,其中出口总值327.9亿元,同比增长5.2%,总量排名全市第4;各项税收总额47亿元,同比增长8.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亿元,同比增长10.77%;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5亿元,同比增长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7亿元,同比增长9.8%;村组两级总资产44.1亿元,同比增长4.3%,村组经营总收入6.9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村组纯收入4.5亿元,同比增长12.4%。全镇实有市场主体2.7万户,同比增长28.53%

6、。全镇经济发展实现稳中求进、进中向好。2、 东莞市电动汽车推广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一)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背景近年来,我国的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已成为世界第二大汽车生产国和第一大汽车消费国。而同时,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也居全球第一,二氧化碳减排压力大。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提高,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的呼声与日俱增,发展电动汽车已是大势所趋,也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目前,电动汽车具有零排放、节约能源、使用成本低等优点,而车载电池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在严格做好生产和回收环节管控的基础上,也容易得到集中治理。因此,电动汽车的发展前景广阔,2017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80万台,预计2020年保有量将超500万

7、台,我国将成为全球电动汽车的最大生产国和销售市场。(二)东莞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情况近年来,东莞市培育了以中汽宏远汽车、沃泰通、迈科新能源等为代表的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的优质企业,充电设施行业涌现出了光烨科技、众帮新能源、康亿创、清溪达宏等一批具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研发生产及建设运营能力的本地优秀企业。3、 清溪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截至2018年5月,全市通过备案充电站项目:120座。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3万台,广东省排名第三。目前,清溪镇通过省市发改备案充电站项目为0座,建成的充电设施有清溪供电局公司两台充电桩、沃泰通两台自用桩、怡康花园停车场一台自用充电桩、浮岗光朗村一台特斯

8、拉专用充电桩、九乡村委停车场一台自用充电桩。4、 问题与挑战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建商业化在国内外均处于探索阶段,由于涉及面广、利益主体多,推广难度大,目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主要问题有:(一)充电设施布点不足制约电动汽车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足,布点少且分散,与“城市充电站点服务半径宜为0.9-1.2公里”的目标相距较远,制约了电动汽车大规模使用。(二)公共充电站建设难度大一是城市土地紧张选址难,充电设施要建设在交通车流相对密集的地方,这样才能提高利用率,而交通车流密集的地方往往城市建设密度较高,从而导致土地资源稀缺,用地成本高昂、协调难度大。二是充电站配电难,充电站能否建设与选址配电

9、能力有关,而电动汽车属于新生事物,之前没有对充电站建设用地及用电进行规划,因此对土地资源和电网的改造需求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三)配套支持政策仍需加强用地、建筑规划强制配建等政策需进一步细化明确,商业运营模式欠缺相关政策进一步引导。5、 有利条件从清溪镇2017经济发展概况看,工业增长强劲,外贸进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也稳步增长,在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深莞惠三地产业合作加强,物流运输、消费升级正逐步体现出来。首先,工业产值增长会对相关配套业发展带来需求,镇政府实施的倍增计划,招商选资,承接了一部分深圳先进产业资源,未来的创新科技园区将带动整个清溪的产业升级。清溪也明确提出了量化目标,到2

10、020年,清溪GDP达到33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工业产值要实现从500亿向1000亿跨越,再造一个清溪。其次,清溪处于深莞惠三市的几何中心,是东莞唯一同时与深圳、惠州接壤的镇区,区位优势明显。2014年,清溪镇提出“加快构建内畅外连立体交通体系,打造东莞东南部新的交通枢纽”的战略目标。包括24条镇内道路、10条外联道路、4条高速公路的建设。其中,从莞高速、从莞高速清溪支线、博深高速、深圳外环4条高速合围清溪,在清溪及周边设有4处高速公路枢纽互通和8个高速出入口。同时,还积极争取轨道交通经清溪后与深圳、惠州轨道对接,进一步提升对外交通。根据东莞最新的轨道交通规划,赣深高铁、中虎龙城际线都

11、将在清溪与塘厦交汇的林村设站,规划中的东莞地铁4号线将途径清溪并在清溪设有多个站点。而根据最新的清溪镇总体规划文件显示,东莞地铁4号线预留有与深圳地铁16号线和惠州地铁8号线的对接条件。6、 发展机遇1. 大力推广电动汽车使用,发展纯电动汽车已成为国家战略。2016年,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2016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粤府办201623号),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计超25万辆,其中私人乘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量超20万辆。2017年7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东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东府办201796号),到2020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万辆以上,在市内各区域及城

12、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约300座充电站、53000个充电桩。2018年4 月18日,东莞市委市政府召开“蓝天保卫战动员大会”,同时发布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要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要在2019年底前实现全市100%公交电动化;新增或更新出租车、共享(网约、分时租赁)车辆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新增车辆必须使用纯电动汽车(特殊用途车辆除外);道路清扫工程使用电动车辆比例达到100%;物流快递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10%。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在2018年底前,建成公交充电设施2200个,公共机构充电设施1336个,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

13、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接口,且建有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位不应低于总停车位的25%;对既有住宅小区结合已建停车场 、道路停车位和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列“一车一表”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新建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场所,原则上按不低于总停车位的25%配电充电设施;已有大型公共机构、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逐步改造加装基础设施。2020年底,全市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合理、高效开放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2. 深莞惠协同发展为清溪带来良好环境深圳、东莞、惠州三市近年来先后多次召开三市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先后签订贯彻落实推进珠江

14、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深圳、东莞、惠州规划一体化合作协议等一系列合作协议。经过共同努力,1小时交通圈已逐步实现。为强化深莞惠1小时交通圈,将加快城际轨道、城际公交、客运枢纽建设,将为清溪镇工业和旅游业注入更多活力。第2部分 总体思路1、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市场需求为主导、政府监管为基础,强化政策引领,加强因地分类实施规划,尝试创新发展模式,系统科学构建高效开放、适度超前的充电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2、 规划原则1、 适度超前。按照“车桩联动、桩站先行”模式,适度超前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充电设施总体服务能力满足全镇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需求。2、 合理布局。遵循“

15、市场主导、快慢互济”的导向,根据不同类型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分类合理布局充电设施,以自用、专用充电设施为主导,加快推进驻车地充电设施建设;在公共停车场、商业、公建配套等地推进公用充电设施建设,构建充电设施建设网络,基本覆盖车辆日常行驶区域,确保车辆在行驶范围内能及时快速充电。3、 统筹协调。由镇经济科技信息局根据地区发展规划做统一部署,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协作,因地施策,协调场地方与投资方加快全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3、 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一)充电桩充电桩分为直流快充桩、交流慢充桩,名词解释如下:1、快充桩:主要配建在社会停车场、大型商住小区、旅游景点、酒店、超市等场所的停车位,满足各类插充式电

16、动汽车停车充电使用,充电时间较短,约20分钟2小时。2、慢充桩:主要配建在居住小区停车位、社会停车场、重点企业、酒店、超市等场所的停车位,满足各类插充式电动汽车停车充电使用,充电时间较长,约412小时。(二)充电站充电站是采用整车充电模式为电动汽车充电的场所,应安装有供电设备、安防监控及消防等配套设施。根据东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通知,充电站需达到5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且快充桩和慢充桩的比例应不低于1:4。结合现有充电市场实际情况,建议快充桩和慢充桩的配置比例应不低于2:3,其他方面按国家标准执行。(三)各分类车辆充电模式选择不同类型车辆的充电方式与车辆运营方式、日均行驶

17、里程、单位里程能耗水平、动力电池容量、充电时间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息息相关。结合目前国内各地区的实际运行情况,对各类型车辆的特点总结并推荐充电方式如下所示:车型运行特点及停车场站情况主要推荐充电方式次要推荐充电主式其它方式公交车运行时间多集中在6:00-21:00,连续运行,一般拥有专用的公交场站夜间慢充日间快补换电出租车昼夜连续运行,一般拥有专用的出租车服务站点快充快补换电环卫、物流、巡逻车等运行时间间断,拥有专用停车场工单位内部停车场夜间慢充日间快补换电公务车运行时间间断,一般停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夜间慢充日间快补换电私人乘用车运行时间间断,夜间一般停在停车场夜间慢充日间快补换电(四)充电设

18、施配置原则据车型特点及充电模式,设定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原则如下:l 公交车充电站配置原则:每60辆公交车配置一个专用充电站,也可选择就近大型社会充电站、枢纽充电站充电。l 出租车充电站配置原则:每200辆出租车配置一个充电站。l 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充电设施配置原则:按车桩比1:1配置。l 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按车桩比1:1配置。按照“适当超前”的规划原则,为提高电动汽车使用的便捷性,满足临时补电的需求,还应补充一定数量的公共充电设施;为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的需求,还需配置相应的城际快充站。配置原则如下:l 公共充电站配置原则:结合交通枢纽、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

19、建筑配建停车场等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公共充电站。l 城际快充站配置原则:每个高速服务区在硬件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原则上应配建一座不少于5个快充桩的城际快充站;国、省干线适当配套建设城际快充站。第3部分 规划布局1、 充电设施布局规划考虑的主要因素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布局主要受市场需求和可行性等因素约束。衡量充电设施市场需求的主要指标是交通量与服务半径两个要素;决定可行性的关键在于交通、环保、区域配电能力、地区建设规划、路网规划、建设用地等外部条件。因此,充电设施规划布局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应满足用户需求充电设施服务半径由电动汽车运行方式、动力电池续驶能力、区域交通密度等因素决定

20、,充电设施布局应分析各种影响因素,合理选择服务半径,满足各类用户的充电需求。根据建设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公共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km”。考虑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续驶里程,远景城市公共充电站的服务半径也应当在“0.91.2km”范围内。(二)充分挖掘和利用场地资源根据充电设施需求情况,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场地资源:充分利用停车场、居民小区、新建公共建筑等场所,建设充电桩;在土地资源紧张、使用成本较高的繁华地段,建设立体式充电站;在条件允许的其它地段,建设大型平面式充电站;充分利用城市碎片化空间,布局充电设施。2、 充电设施布局原则1. 充分考虑现有和规划中的高速公路、国道、省

21、道、县乡公路里程。2. 优先考虑纯电动公交、出租、邮政、环卫等公用事业的用车配套。3.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布局应与城市规划协调性。4. 本区域的配电网现状,与电网规划相衔接情况。5.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选址与用户分布情况。6. 以分散式公共充电站(桩)建设为主,以分散式专用交流充电桩为辅。7. 结合总体规划,力争公共充电站点远景目标服务半径不超过0.9千米。3、 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1. 根据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全市100%公交电动化;新增或更新出租车、共享(网约、分时租赁)车辆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新增车辆必须使用纯电动汽车(特殊用途车辆

22、除外);道路清扫工程使用电动车辆比例达到100%;物流快递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10%。预计到2020年全镇新能源车保有量将超过4000辆。2. 根据分类车辆充电模式选择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预测,在公共服务领域,公交车充电站按桩车比不低于1:3配置,出租车、网约车、共享汽车充电站按桩车比不低于1:2配置,物流环卫等专用充电站按桩车比不低于1:2.5配置。在专用领域,公共机构、私人专用充电桩均按桩车比1:1配置。预计至2020年底,全镇建成集中式大型快速公共充电站(含公交)5座,各类型充电桩合计2203个。4、 清溪镇“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根据充电设

23、施布局原则及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清溪全镇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按“两带四轴”形成,以香芒路与清凤路为主,清溪大道(S358)与北环大道为辅,辐射北环路低碳产业发展带与东南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带,形成全镇各主要交通干道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吸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企业、现代物流企业投资建厂,同时带动我镇已有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相关企业发展。根据东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规划期末,新能源汽车制造及相关产业链产值将实现翻番。1. 集中式大型快速公共充电站(含公交)布局图(参考红色星形位)清溪镇2018-2020年规划建设集中式大型快速公共充电站(含公交、枢纽站)序号地址(初选)

24、规划建设时间1康怡路与长山头路口交汇处(清溪公汽洗车场)2018年2中坑路与金龙路交汇处(卓铭家具厂旁)2019年3银瓶路8路公交终点站(惠阳新圩约场交界处)2019年4北环路与松岗二街交汇处(松岗村兴广酒楼附近)2020年5清溪九乡菜鸟物流园附近2020年2. 全镇分散式充电站(桩)建设布局图(参考绿色星形位)2018-2020年全镇规划建设分散式充电桩(站)数量类型数量(个)规划建设时间分散式充电桩(站)21032018年-2020年第4部分 建设目标1、 清溪镇“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目标根据东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到2020年,全镇建成大型公交充电站5座,

25、公共充电站2座,社会公共充电桩、专用充电桩共2203个。在保证“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总任务不变的情况下,结合“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及清溪镇自身的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镇优先建设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共享出行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针对清溪交通出入口建成集中式大型快速公共充电站(含公交)5座(约100个充电桩),镇内交通主干道及商业、工业区建成分散式充电桩合计2103个。其中公共机构450个、村(社区)553个、镇重点企业160个、镇各旅游景点115个、住宅小区(商业网点)825个,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2、 清溪镇2018-2020全镇充电基础

26、设施规划建设数量清溪镇2018-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汇总表分类任务数(个)实施年限201820192020公共机构45014021595村(社区)55375208270重点企业160256570旅游景点115802015住宅小区(商业网点)825250315260集中式大型公共快速充电站桩数100404020合计:22036108637302018年全镇根据规划优先建成集中式大型快速公共充电站(含公交)2座(40个桩),各类型充电桩570个,实现基本满足现阶段本镇及外来车辆充电需求目标。第5部分 项目建设管理一、项目投建模式1. 各场地所有人(村或单位)自用充电设施,场地不对

27、外开放或半开放的由场地所有人自行投资建设,也可委托有资质充电运营企业采用PPP模式投建。2. 开放式公共场地:由公共机构提供场地,社会资本承担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的方式获得合理投资回报。集中式大型快速公共充电站可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投建或合作投建方式完成。3. 商业场所:业主或场地所有人与有资质的充电运营企业通过符合法律法规的商业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二、项目建设标准所有规划建设项目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备案,并取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签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具体的建设参考标准如下:GB 50966-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N

28、B/T 33004-201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NB/T 33005-2013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NBT 33009-201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GB/T 29781-2013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NB/T 33001-201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 33002-2010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NB/T 33008.1-2013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NB/T 33008.2-20013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三、项目验收标准充电站验收

29、将按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办法(试行)标准严格执行。其中包括:供电系统验收、充电系统验收、交直充电设备验收、监控系统验收、土建及其它配套设施验收。充电站验收合格后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现场核查报告。四、项目运营管理充电站运营管理按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执行,运营企业必须符合主管部门的相关资质要求。运营管理职责包括:1. 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求,遵循国家及本省的充电设施运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建设服务标准,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2. 对充电过程进行管理,为用户提供充电服务及增值服务。围绕用户需求,为用户

30、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3. 充电设施应依法检测或校准。4. 运营企业负责充电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确保充电设施安全运行不少于5年。5. 对电能质量进行监测并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因充电设施接入对公共电网安全及电能质量造成影响。6. 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每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消除。7. 将运营充电设施接入全省统一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在用户查找、费用结算方案互联互通。8.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服务投诉处理机制。第6部分 保障措施一、加强规划指导加强

31、与综合交通、停车设施、能源发展、旅游开发等专项规划衔接,把充电设施及其配套电网改造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相关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要求,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为我镇夺取蓝天保卫战的全面胜利及推动我镇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各相关部门必须指定专项责任人,开辟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力争按时按量完成“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任务。二、简化审批手续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73号文要求,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

32、度。实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1 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各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2 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 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则和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智能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支持企业探索多种合理可行的业务模式和商业增值服务,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和服务水平,为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提供服务稳

33、定、价格合理的充电服务。积极营造有利氛围和政策环境,提升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充电设施的积极性,严格按照规划原则核定相关政策,避免恶性竞争,加快构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和良性发展局面。四、鼓励投融资与商业模式创新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鼓励对充电设施企业运营费用给予适当优惠,增大盈利空间。完善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相关的法规,对新兴商业模式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五、强化安全监管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建设施工不规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配电设计、土建工程设计及投建运营企业资质审核,确保投建设施安全运行不低于5年。项目建成试运行三个月后按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办法进行竣工验收,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安排进行不定期非常规安全检查。六、做好电动汽车应用的示范推广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等宣传,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加强行业引导,推动社会企业通过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的联合展示、出行体验活动等宣传,让广大市民对电动汽车及充电场景,有更多更深认识和体验。优先投入建成集中式大型公共充电站和分散式公共充电站,解决现实充电难问题,从而带动电动汽车应用的普及推广,做到“车桩联动、桩站先行”的推广效果。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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