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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处罚.docx

上传人:kaixinyidian 文档编号:12040770 上传时间:2021-08-1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65.3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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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处罚导读:在珠海市,用人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对其进行处罚。下面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解答珠海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处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 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 偿金。相关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在 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 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

2、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 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 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 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 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 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 不适用于本条规 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 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第十四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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