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1.0可编辑可修改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职业 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的对象1 .凡进入本单位的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等)均要接受三级职业健康 教育培训(公司级、工区级、班组级教育),并实行教育培训登记建档制度。2 .单位内调动(包括工区内调动)及离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 行二级或三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3 .进入本单位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注意事项 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4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由有关主管
2、部门对其职业健康 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5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必须按新的操作规程进行教 育,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6 .对职业危害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由本单位负责职业健康管理 的部门进行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指定、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可继续操作。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要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全员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保证教育质量,注重教育 效果,真正有助于提高职工职业健康意识和安全操作技术素质。职业健康教育培 训由企业负责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的部门负责。1 .开展职工全员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严格按制度进行教育对象的登记、培 训、考核
3、、资料存档等工作。2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季度教育重点和月度教育内容。计划要有明确的 针对性,并随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适时修改计划,变更或补充内容。3 .确定相对稳定的培训教育大纲、培训教材,保证培训时间,确保培训质 量。4 .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查处未经培训、未经考核合格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 无证操作的责任者。三、三级职业健康教育内容1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职业 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教育培训。2 .公司级教育(一级):由人事部门和企业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部门组 织、负责。教育内容包括:(1)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性及其意义;(2)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
4、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3)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知识及相关技术;(4)职业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及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其他需要教育培训的内容。3 .工区级教育(二级):由工区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1)井下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2)井下职业健康管理特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3)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5)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4 .班组(岗位)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责任制,岗位工艺技术,岗位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职业危 害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急救方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七、本制度由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由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并随着 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修改,及时修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