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检验工作质量保证制度1 试验室的检验业务和检验技术管理由试验室主任负全面责任。2 委托检验单位(部门)将蓄电池产品、部件送检,试验室核准受理 后,下达检验任务。3 试验室应对样品检验过程负责审查和签发检验报告,当对检验报 告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检测班复核或重新检验。4 检测班接到检验任务以后,应根据技术标准、检验方法及操作规 程进行检验。检测设备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在试样 品应按规定挂放彩色标志。记录原始数据,检测班班长或授权检验员 根据原始记录,填写检验报告送试验室审核。检验员对检验数据的准 确性、可靠性负责。5 试验室接到检测班送审的报告后,应根据原始记录审核检验报告 书的准确性,技术审核要对原始记录与检验报告的一致性负责,当对测试结果有异议时,有权进行校验或要求检验员复验。6 检验报告书经审核签署后由试验室直接发出。7 检验员必须经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才能上岗。8 检验工作中若出现检验事故,要严格按检验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的规定处理附加说明:本规定由试验室起草,经主管总经理批准。编制:日期:20年月曰审核:日期:20年月曰批准:日期:20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