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NRD-210-10-2010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 编制: 安全监察部 审核: 李染生 批准: 孟文涛 2010-02-08 发布 2010-02-08 实施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安全管理 Q/JNRD-210-10-2010II目 次前 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26 检查与考核 .5附录 A(规范性 附录)发电厂构成国家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 .6附录 B(规范 性附录)发电厂构成京能国际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 .7安全管理 Q/JNRD-210-10-201
2、0III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管理规定。依据 GB/T 28001-2001 标准要求,依据 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试行) ,目的是为 了 规范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管理,明确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内容; 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需要。本规定根据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化工作需要。本标准代替 Q/JNRD-WI-1710GL-13-2005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动态管理规定本规定由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提出并归口管理。本规定
3、起草单位: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张玫、孙建军。本规定主要修改人:袁洪义、李 铭、傅远雄、陶耀武、刘成武。 本规定审核人: 李染生。本规定批准人: 孟文涛。本规定自2005年12月01日发布,2010年2月第一次修改。安全管理 Q/JNRD-210-10-20101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方法、步骤及控制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
4、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试行) 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程序3.1 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3.2 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3.3 重大危险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
5、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京能国际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本标准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京能国际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两个级别。 国家、京能国际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范围分别见附录和附录。4 职责4.1 总经理4.1.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6、; 4.1.2 根据京能国际的规定,利用京能国际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督促本单位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组织好所属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登记、安全管理 Q/JNRD-210-10-20102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组织整改,做到可控在控;4.1.3 及时、如实地汇报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严重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事故;4.1.4 协助组织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2 生产副总经理4.2.1 负责组织领导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批准不可容许的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4.2.2 负责领导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4.2.3 审批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
7、报告4.3 总工程师4.3.1 领导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自查、风险控制工作。4.3.2 审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报告。4.4 安全监察部4.4.1 安全监察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准执行过程监督、检查、考核。4.4.2 负责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工作的组织实施。4.4.3 负责组织确定本公司不可容许的风险,并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估情况将其列入本公司不可容许的风险。4.4.4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不可容许风险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并监督实施。4.4.5 组织完善本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4.6 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按照京能国际重大危险源
8、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要求,登录有关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后)。4.4.7 组织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各单位管理情况进行监察。4.5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作业活动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的落实和批准。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5.1 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和备案5.1.1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台帐并上报京能国际生产安全部。5.1.2 公司应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或京能国际指定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备案,并抄报京能国际。5.1.3 每年第
9、一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自查工作,并提出安全评估报告,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上报京能国际。安全评估报告要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3)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安全管理 Q/JNRD-210-10-201034)重大危险源等级;5)安全对策措施;6)应急救援措施;7)评估结论与建议。5.1.4 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本规定及时上报京能国际生产安全部
10、、地方政府。5.1.5 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公司应及时按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到当地人民政府备案,并逐级上报京能国际生产安全部。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5.2 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5.2.1 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防火防爆、紧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5.2.2 公司要按照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2)危险源辨识与评价;3)报警系统;4)应急设备与设施;5)应
11、急能力评价与资源;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7)保护措施程序;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9)培训与演练。5.2.3 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5.2.4 公司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要按地方政府的要求,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备案。5.3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5.3.1 公司构成国家、京能国际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等都要列入本公司重点保卫部位,并落实保卫责任,严防外力破坏。5.3.2 公司构成国家、京能国际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等,除水电厂大坝、火电厂灰坝、生活水厂外,其余都要列入本公司重点防火部位。5.3.3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2、、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办法、电力典型消防规程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安全管理 Q/JNRD-210-10-201045.3.4 公司电力生产设备构成国家、京能国际规定的重大危险源,都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 、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国家、行业标准:1)火力发电厂灰坝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及京能国际下发的灰坝管理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
13、的单位进行监督和技术服务工作。做好坝体监测,保持坝前干滩,保持坝体护坡完整,定期巡视,做好灰坝保卫和宣传工作,确保灰坝安全。落实防止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2)发电厂升压站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要按照所在电网的要求,认真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服从电网调度命令、做好继电保护装置的检定工作、落实防止污闪的技术措施、落实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加强对隔离开关的检修和维护,防止支持瓷瓶的折断;3)严格执行国家和京能国际对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氢罐的监督管理,做到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认真开展定期检验,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4)公司应划定油区,主要包括:燃
14、油罐、油泵房、装卸区。油区的设计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立不低于2米高的围墙、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配置泡沫消防系统;5)公司每两年检查一次燃油储罐下部、底部罐体腐蚀情况;每年抽查不少于5个燃油母管弯头厚度;燃油系统检修时抽查燃油母管焊缝数量不少于50%,如发现问题应全部检查;6)生产现场客货两用电梯、锅内检修平台、汽(水)轮机车间桥式起重机械、斗轮堆取料机、大型施工机械等必须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要做好定期检验工作。操作、检修和维护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执行公司特种作业控制程序。锅炉炉膛检修平台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验收,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方可
15、使用。在检修平台上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执行公司炉膛起吊架、脚手架分级验收制度。临时使用的检修吊栏,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承力部件;吊栏上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并使用专用的保护绳;严格控制吊栏载重量;7)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公司油品化学品管理程序。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仓库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燃烧和灭火特点分开存储。根据物体的特点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公司应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8)化学试验室使用的有毒、爆炸、强腐蚀性药品,要执行双人验收、保管、发货、使用,双锁、双帐的管理要求,严防丢失。试验室的设计要符合国家规定。执行公司油品化学品
16、管理程序;9)酸、碱接卸区及罐区应设置围堰。相关工作人员要配备防酸、碱工作服及其它防护用品,现场设置紧急冲洗装置;10)施工现场如需使用炸药、雷管时,应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施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严格管理和使用,现场贮存量应低于国家规定的临界量。执行公司易燃易爆品管理规定。5.3.5 公司对以下危险源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安全管理 Q/JNRD-210-10-201051)接送职工上下班的通勤大客车、或用于运输的大客车等驾驶人员,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人员担任。执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标准,车辆必须定期检验,确保状况良好。灭火、救生器材
17、齐全有效。不得超员、超重,严格遵守道路安全的有关规定;2)会议室、办公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要求,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规定。有关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及应急预案的培训;3)制氢站从业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落实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量必须低于国家规定的临界量。执行公司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4)生活水系统、食堂要重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外人进入,尤其绝对禁止发生投毒或可能造成大范围人员食物中毒等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严格执行国家饮用水标准,进行定期消毒,确保水质合格。5.4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5.5 危险源管理:5.5.1 公司安全监察部每年1
18、2月前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工作。5.5.2 各车间、运行值及单位按安全监察部下达的。5.6 报告和记录序号 附录号 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1 附录 A Q/JNRD-210-10-2010 发电厂构成国家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 安全监察部 5 年2 附录 B Q/JNRD- 发电厂构成京能国际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 安全监察部 5 年6 检查与考核6.1 检查方法:按本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2 考核指标及奖惩办法:执行生产障碍、异常、未遂、反违章管理规定 、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规定 。6.3 考核部门: 安全监察部。6.4 考核时间: 每月2日前。安全管理 Q/JNRD-210-10-201
19、06附录 A(规范性附录)发电厂构成国家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序号 类别 名称及场所 国家规定临界值1 锅炉 锅 炉蒸汽锅炉压力2.5MPa 且额定容量10t/h;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120,且额定功率14MW2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介质毒性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且 PV100MPam3 的压力容器(群)汽油罐及加油站 生产场所 2t;贮存区 20t#0 柴油罐及油区 生产场所 10t;贮存区 100t3 可燃液体乙醇 生产场所 2t;贮存区 20t制氢站及罐区 生产场所 1t;贮存区 10t石油气 生产场所 1t;贮存区 10t乙 炔 生产场所 1
20、t;贮存区 10t4 可燃气体氨 生产场所 2t;贮存区 20t化学试验室 剧毒品 1kg氯罐及加氯间 生产场所 10t;贮存区 25t5 有毒危险品放射源 生产、医疗用等(钴 60;铯 137 等)起爆器材 1t(雷管、导报导爆管) 工业炸药 50t(铵梯炸药、乳化炸药) 6 民用爆破器材爆炸危险原材料 250t(硝酸氨等)安全管理 Q/JNRD-210-10-20107附录 B(规范性附录)发电厂构成京能国际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序号 类别 名称及场所 危害性质水电厂大坝 可能造成下游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 大坝火电厂灰坝 可能造成下游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环境污染升压站 可能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2
21、 电气设备 主 变 可能造成发电机组较长时间停运汽轮机油系统 可能造成重大火灾和机组较长时间停运电缆夹层及沟道 可能造成重大火灾和多台机组较长时间停运3 生产防火危险品仓库 可能造成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锅内检修平台 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客货两用电梯 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斗轮堆取料机 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机组停运行汽(水)轮机车间桥式起重机械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可能影响生产机组较长时期运行大型施工机械 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设备损坏4 起重机械临时吊栏 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5 生活用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热交换器 存储燃料压力容器可能造成火灾和爆炸;热交换器、压力容器可能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招待所礼堂俱乐部歌舞厅6 非生产防火商场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通勤车辆7 交通安全通勤船只 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8 水源 生活水厂 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污染、人员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