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首股物发【2015】11 号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关于颁发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各单位综合楼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单位:为加强物资供应公司各单位综合楼及相关区域的使用管理,现下发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各单位综合楼使用管理规定,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各单位综合楼使用管理规定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2015 年 12 月 7 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各单位综合楼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物资供应公司各单位综合楼及相关区域的使用管理,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
2、区域包括废钢供应作业区、资源循环作业区、汽运作业区、物资作业区、原材料作业区综合楼、办公区域及厂区相关区域(含办公室、会议室、交接室、更衣室、水房、厕所、浴室等)。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物资供应公司所属单位及外阜单位。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按区域管理要求负责管理。区域承包由作业区进行核定,承包人负责对区域内外设备、设施的完好,卫生的保持和清扫负责,并纳入交接班范围。第五条 物资供应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各办公室及作业区负责日常的使用和维护工作。第六条 相关单位负责对办公设施及用品提出申请,禁止超领、人为损坏或挪作它用,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批发放工作。第三章 综合楼及相关区域管理第七条 出入管
3、理(一)凡进入综合楼及相关区域的人员须持有效证件;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须持有出门条或有效证明。(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携带办公设备、用品、用具和材料出入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三)外来人员进入综合楼及相关区域,应由门卫通知相关专业,得到准许后(或由专业通知门卫),按门卫管理规定办理手续,方可进入。否则,禁止进入。(四)下班后应关闭室内电源、锁好门窗,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第八条 安保管理(一)安全管理室警示负责本单位综合楼及相关区域的治安和检查。(二)加强节假日和夜班巡查。节假日及夜班每小时进行一次巡查,并做好记录。重点内容包括:各室门窗是否锁好、有无可疑人员、设备及设施有无异常,发现异常
4、情况应及时汇报。(三)及时劝阻非工作人员在综合楼前及相关区域逗留,阻止衣冠不整、醉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员入内。第九条 办公及相关区域管理(办公室、会议室、交接室、更衣室、水房、厕所、浴室等区域)(一)办公用品、用具定置码放,由相关单位统一定置,符合 TPM 管理规定要求。所有物品同墙面之间应有合适距离,防止互相摩擦;办公家具要布局合理,摆放有序;办公桌面只允许摆放日常办公必需物品(电脑、办公盒、文件架以及当日办公所需文件等)。(二)在办公及相关区域内,禁止私接电源、网线;禁止使用明火。当计算机、照明及插座等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与有关专业人员联系,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三)办公区域禁止大声喧哗
5、、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四)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就餐、吸烟。(五)职工更衣柜内用于存放个人衣物、鞋帽。禁止存放设备、工具等物品,文件柜、更衣柜等顶部不得摆放物品,禁止在室内墙上、文件柜、更衣柜上随意张贴字画。禁止个人物品与公用品混放。严禁存放个人钱物和贵重物品,违规存放发生丢失或损坏的责任自负。(六)凡有人员调动,由人员调出班班长在二日内,将更衣柜钥匙收回,三日内逐级反馈作业区综合员,进行更衣柜的调整、标识,调出人员不得将更衣柜带入新班组,职工不得到其他作业区(班组)使用更衣柜。(七)剩茶、杂物倒入垃圾桶;废纸进篓,严禁放入便池、墩布池;便后及时冲水,保持清洁。第十条 卫生管理(一)综合楼及相关
6、区域保洁,实行区域负责制,负责对本区域 TPM 管理及 卫生清扫进行管理,同时对日常节水节电检查和各种不文明行为的治理。(二)保洁时间安排:交接班前、8:00-8:30、13:00-13:30及根据室内情况及时进行清扫和维护。(三)保洁范围:男女洗手间、水房、综合楼楼道、楼梯、作业区会议室、活动室、会议室及楼道、楼梯和厂区内新厕所、各点位垃圾箱、已确定的公路。资源循环作业区根据所签合同合理安排保洁工作。(四)保洁标准:地面、草地无脚印、无污渍、无烟蒂、无痰迹、无垃圾,墙面、台面、栏杆、椅子、沙发无积尘;玻璃门、楼梯扶手、厨窗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光亮干净、无手印水印、无积尘;卫生间、水房等做到
7、清洁、无水迹、异味,保持空气清新;工作台面无杂物、纸屑。(五)玻璃雨搭和室外玻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擦拭、清理。(六)每月 15 日、30 日为公司确定的卫生大清扫日,各单位要全面组织落实,彻底清扫,遇节假日顺延到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一)综合楼及相关区域所属的空调、设备、设施、动力能源和建筑物等硬件系统,由设备室总负责,作业区负责使用、维护和管理。(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装各设备、设施,需拆装时履行审批手续。第十二条 停车场管理(一)由安全管理室总负责,作业区负责区域管理。(二)凡进入停车场车辆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严禁在划定车位外停车。车辆按指定方向入位后,应拉紧手
8、掣,关闭发动机,带走贵重财物,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三)出入停车场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五公里。(四)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加电瓶水、修车、洗车、吸烟和动用明火,不得丢弃垃圾废物。(五)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车辆不许进入。(六)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要存入指定位置,整齐排放,禁止混放。第四章 考核管理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杜绝损坏用品、物品、设施现象,凡损坏、丢失或挪用者照价赔偿。违反本规定,对责任人罚款100-300 元,造成影响加重处罚,责任单位不履行职责,罚款300-500 元,造成影响加重处罚。第十四条 外部单位违反本规定的除按价赔款外,落实罚款 500-100
9、0 元,造成影响加重处罚。第十五条 本规定与股份公司制度相抵触的,执行股份公司制度。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规定附件附件 1:外来人员进入综合楼流程图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物资供应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原迁钢公司供应管理部作业区综合楼使用管理规定(sgqgwzgd14044A0)同时废止。首钢股份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综合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印发 附件1:外来人员进入综合楼流程图外 来 人 员 进 入 综 合 楼 流 程 图门 卫 相 关 专 业外 来 人 员外 来 人 员进 入 综合 楼联 系 门 卫联 系 完 毕办 理 相 关 手 续进 入 综 合楼门 卫 通 知相 关 专 业 得 到 准 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