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管引进和选拔任免管理制度( 意见征集稿 )1. 目的适应集团化管控需要, 建立健全高管引进和选拔任免机制,建立信念坚定、勤勉尽责、勇于担当、风清气正的高管团队。2. 适用范围副总监级以上人员以及各项目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 。3. 管理权限权限主管人事评价委员会综管中心总裁董事长领导内部酝酿民主推荐候选考察候选人内部人(按 1:3 的比例推荐,推荐组织竞聘会议审批否/ 决选拔董事长、总裁可直接提(月例会时)任名候选人)用外部表决拟录用人选(非例依据招聘流程复试初试会时间由董事长、 总裁、 按 1:3 比例确否/ 决引进审批综管中心总监表决)定复试人选免职 / 降职 /审核审核审核(
2、建否/ 决辞职 / 调动(会议讨论)审批议)(考察)( 备注:人事评价委员会由董事长、总裁、各中心总监组成,利用例会时间集中决策)4. 选拔任用原则注重实绩、竞争择优、民主集中,举贤不避亲。5. 高管选拔任用资格5.1 大专以上学历,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5.2 五年以上相关岗位经历或在集团内部担任中层岗位半年以上;5.3 认同集团企业文化, 对集团发展信念坚定, 勤勉尽责,勇于担当;5.4 特殊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6. 高管引进和内部选拔当集团内部或项目公司出现高管空缺时,优先从内部选拔合适人员。空档期总裁可指定人员暂时代理工作。6.1 内部选拔程序(1)自荐与民主推荐。当集团范围内出现高
3、管空缺时, 综合管理中心公开空缺信息和任职要求,凡符合条件要求者,均可自荐。另,人事评价委员会成员均可提出建议人选,并进行成员间酝酿。( 2)考察:综合管理中心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对自荐人和建议人选进行考察(包括上级、同级、下级全面了解) ,并出具考察报告报总裁,确定竞聘候选人。( 3)竞聘综合管理中心每月初例会时间组织候选人进行公开竞聘。候选人以PPT形式撰写竞聘报告,在月度例会结束后向人事评价委员会演示。( 4)拟任用人选确定人事评价委员会依据候选人自荐材料(如为自荐) 、民主推荐、考察、竞聘情况会议讨论确定拟任用人选报总裁审定。( 5)公示综管中心通过钉钉系统对拟任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
4、期三天。 公示通过后按程序办理任用手续。6.2 高管外部引进综合管理中心依据缺编高管任职资格,通过外部招聘渠道筛选合适人选,按 1:3 的比例通过初试向总裁推荐合适人选进行复试。复试时总裁可依据实际情况安排人事评价委员会相关人员一同参与。7. 任免7.1 任用7.1.1 集团高管任免经董事长审定后,由总裁办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任免手续。7.1.2 委派至项目公司高管经总裁审定后,由综合管理中心按照项目公司章程办理任命手续。7.1.3实行高管任职试用制度。 试用期一般为3 个月。外部引进的高管试用期工资按薪酬制度和入职约定执行,内部选拔任免高管试用期暂按原工资待遇执行, 试用期内高管由综管中心依据高
5、管评价管理制度进行试用评价。试用期满后,经评价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按新岗位调整工资;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或继续担任原职,或另行安排工作或终止劳动关系。7.2 免职高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按公司章程免去现职:a) 经主管领导和综合管理中心考核、人事评价委员会评价、总裁和董事长审批确认为不称职、不胜任的;b)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8. 辞职8.1 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8.2 因公辞职是指高管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公司规定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8.3 自愿辞职是指高管人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高管人员须提前6
6、0 天向集团总裁递交书面辞职报告,报董事长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若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亦按相关程序办理。8.4 高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a) 在涉及公司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任职且不满解密期限的;b) 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c) 有其他特殊原因的。8.5 引咎辞职是指高管人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不良业绩、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主动引咎辞职:a) 违背集团及岗位任职资格中的基本原则,影
7、响战略目标的实施;b) 思想观念滞后,管理手段陈旧,不思进取,阻碍变革;c) 对集团战略和政策执行不力,不能完成经营目标。d) 没有履行举贤责任,用人失察,团队建设存在严重问题。8.6 责令辞职是指根据高管人员任职期间,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8.7 委派至项目公司高管辞职, 需事先报集团核准, 再按规定办理免职手续,未经集团核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9 降职经主管领导和综合管理中心考核、人事评价委员会评价、 总裁和董事长审批确认为不称职、不胜任的,降级使用。10 离任审计:高管离任时需按财务管理中心相关制度进行离任审计。11.
8、调动11.1 集团因工作需要调动高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11.2 个人申请集团内工作调动,需提交书面报告,经总裁和董事长审核并确认有合适职位后,由综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11.3 高管人员任期未满6 个月,原则上不宜调动。12. 交流和回避12.1 实行高管人员交流制度。( 1)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 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 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2)集团总裁、副总裁以下的高管人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5 年的、项目公司高管人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3 年的,适当时机进行交流或轮岗。12.2 实行高管人员任职回避制度。( 1
9、) 高管人员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2)有上列亲属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在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司从事人事、财务、审计、监察工作。12.3 实行高管人员引进和选拔任免工作回避制度。( 1)人事评价委员会讨论高管人员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在高管人员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13. 纪律和监督13.1 引进和选拔任免高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条款,并遵守下列纪律:( 1) 不准超编数配备高管人员, 或者违反规定提
10、高高管人员的职级待遇;( 2)不准个人决定高管人员任免, 个人不能改变集体作的任免决定;( 3) 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高管人员的决定;( 4) 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司机等身边工作人员;( 5) 不准在高管人员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高管人员任免的情况;( 6) 不准在高管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拉帮结派,或者打击报复。13.2 对违反本定都的高管人员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做出的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由董事长和总裁予以纠正, 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免职或降职使用。13.3 实行高管人员引进和选拔任免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 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13.4 实行高管人员引进和选拔任免工作监督责任制。凡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员工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14、附 则14.1 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综合管理中心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14.2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中心负责解释。14.3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附件 1:外部引进高管流程图附件 2:内部选拔高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