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学结合项目教学实施方案一、项目概况二级学院 专业合作单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实施对象项目实施方式项目负责人二、教学实施教学计划规定课程 工学结合对应教学或培训项目课程名称 学期 学分 教学安排 负责人制订: 审核: 批准: 注: 1、 “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特指尚未完成教学实施的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2、允许在不影响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合并课程和学分3、本方案一般应由教研室主任制订,二级学院院长审核,教务处批准,并签字。4、如有必要,教学安排应提供必要附件送教务处备案,如在企业进行的培训计划等。学生参加工学结合教学项目申请/审批表学院 专业 班级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工学结合合作单位工学结合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学生基本信息工学结合实施时间工学结合项目教学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学院院长签字:年 月 日必修课程成绩 选修课程学分学业成绩审查 该生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审查结论为: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学院教学干事签字:年 月 日辅导员意见学院党总支书记意见学院院长意见学生处意见教务处意见主管领导意见说明:1、此表一式四份,由二级学院、学生处、教务处、学生本人各存一份。2、申请参加工学结合项目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各类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获得该课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