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电梯使用标志”更换过程中注意事项一、更换工作流程:、5 月份开始由特检院陆续打印,打印次序从维保单位的维保量多到少;打印完毕,会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负责人;、维保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宁波市特检院 5 号窗领取;、要求各维保单位应在 6 月底全面完成更换工作;、更换全部结束后,将“电梯使用标志更换报告” (见附件一)及“电梯使用标志更换记录清单” (见附件二)报我院备案。二、主要注意事项如下:1、张贴时一定要认真逐台核对使用单位的基本信息,以免贴错(为防止贴错,在领取“电梯使用标志”时顺便带来 U 盘,将每台电梯的基本信息拷贝过去) ;2、新“电梯使用标志”张贴后,老的“安全检验合格”标
2、志要收回,集中移交到特检院业务部 5 号窗口;3、4 月 27 日后发放下去新的“电梯使用标志” ,要及时更换,如在以后集中大规模换发时产生重复的,将重复的标志退回特检院业务部 5 号窗;4、若维保单位已经发生变化,要及时办理中止手续,填写“电梯维保合同终止申请表” (见附件三) ,并将错误的电梯使用标志退回特检院;三、与本部门协调方面:1、维保单位在领取“请勿推门请勿扒门” 、及“限速器校验牌”时,为减少浪费,提高工作效率,请指派相关负责人统一按季领取(特检院 3 号窗) ;2、维保单位来申报时,最好能避开高峰时段,以免你们和使用单位大家都等待;3、日常中,电梯维保合同终止后及时填写“电梯维
3、保合同终止申请表”到特检院办理备案;新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到特检院办理变更手续(随带合同等) 。特检院 7 号窗办理合同终止或签订手续,同时将由我院将变更信息传真到市局和当地局;4、维保单位 24 小时应急救援电话一般情况下不要随意变更,若确实需变更请填写“应急救援电话变更申请表” (见附件四) ;附件一:电梯使用标志更换报告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 (国质检特201314 号) ,做好新版电梯使用标志和宁波市电梯维保工作会议要求。本单位已经对所有辖区内保养的电梯逐台进行核对,到 月 日为止,已完成 台电梯的更换工作。详见“电梯使用标志更换记录清单” 。维保单位名称(盖上公章
4、)年 月 日附件二:电梯使用标志更换记录清单序号 使用单位名称 台数 更换人 更换时间1 月 日2 月 日3 月 日4 月 日5 月 日6 月 日7 月 日8 月 日9 月 日10 月 日11 月 日12 月 日13 月 日14 月 日15 月 日16 月 日17 月 日18 月 日19 月 日20 月 日21 月 日22 月 日23 月 日24 月 日25 月 日维保单位名称(盖上公章)年 月 日附件三:电梯维保合同终止申请表序号 使用单位名称设备注册代码(按同一批次、种类顺序号)终止原因 终止时间 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制单人: 联系电话:维保单位名称(盖上公章)年 月 日附件四:24 小时应急救援电话变更申请表序号原应 24 小时急救援电话号码现 24 小时应急救援电话号码变更原因 实施时间12法人签字: 联系电话:维保单位名称(盖上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