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河间市分局关于河间市瀛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2 万吨硫酸镁环保资源化项目(噪声、固废)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河环验 2018223号河间市瀛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所报 河间市瀛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 万吨硫酸镁环保资源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我局审查,涉及噪声、固废的验收意见如下:一、该项目位于河间市经济开发区(东区)三号大道和经六路交叉口西北角,河间市瀛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中心坐标为东经 116 22 58.67 ,北纬38 29 59.27 。本项目总投资 824.3 万元、环保投资 199 万元,总占地面
2、积 1067 平方米,建设 2 条硫酸镁生产线, 建成后年产 2 万吨硫酸镁。二、2018 年 8 月 17 日,你公司自行组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验收合格。根据验收组现场检查结果、验收组验收意见以及河间市瀛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河间市瀛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2 万吨硫酸镁环保资源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本项目噪声源为机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音设备、厂房隔音、 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为61.7dB (A) 、夜间监测结果最大值为 52.6dB ( A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3、 )表 1 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 65 ( A) 、夜间 55 ( A) 。本项目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废滤渣、废滤袋、白炭黑和硫酸钙混合物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废滤渣、废滤袋、白炭黑和硫酸钙混合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三、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期间相关项目监测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固废、噪声)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该项目投入生产后,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辖区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二一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