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 共 扬 州 市 委 宣 传 部扬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扬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扬 科 发 2015 号关 于 开 展 扬 州 市 “十 大 创 新 人 物 ”评 选 活 动 的 通 知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全力打造宜创宜业的城市新品质,全市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厚,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企业家、科研人员等创新创2业先进人物。为进一步营造崇尚创新、人人创新、尊重创新、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
2、力,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十大创新人物” 评选表彰活动。现就评选表彰活动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报“十大创新人物” :(一)企业年销售收入 5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企业利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等各项指标逐年增长,在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具备突出的自主创新能力,企业主要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和社会知名度,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二)在我市自主创业并主持企业研发工作满三年,拥有实力较强的研发创新团
3、队,掌握行业关键、核心专利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企业年销售收入连续三年增速达 20%以上,获得过省“ 双创计划” 、扬州“绿扬金凤”计划等人才项目资助的企业家。(三)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并积极推动科技转化与产业发展,对扬州产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科技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四)科技发明获得国家、省技术发明奖,科研成果取得显 著3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对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有 较 大 贡 献 的 科 技 工 作 者 。二、申报方式(一)自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家、科技工作者可自行申报;(二)推荐。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由市、县(市、区)各功能
4、区相关部门(单位)向评选办推荐。三、评审程序(一)推荐报名。各地各部门(单位)或个人在 1 月 30 日前向评选办推荐或自荐。(二)初选提出 30 名候选人名单。由评选委员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进行初评,初选 30 名最具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和科研人员,其中企业家和科研人员各占 60%、40%的份额。(三)市级媒体评选。在扬州日报、扬州晚报、扬州网等媒体登载 30 名创新人物主要创新事迹及成果,由社会各界在 2 月10 日 前 进 行 评 选 投 票 ,投 票 结 果 作 为 确 定 获 奖 人 选 的 重 要 依 据 。(四)公示。统计投票结果,组织专家评审复评,从 30 名候选人中评选出正式人
5、选建议名单,在市各新闻媒体公示一周。(五)批准表彰。公示期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后予以表彰。四、奖励措施对当选的获奖人,授予 2014 年度扬州市“十大创新人物” 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五、评选组织4由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成立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有关行业专家等组成,负责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六、评选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申报条件和时间要求,积极推荐合适人选进行申报。申报时填写2014
6、年度扬州市“十大创新人物” 申报 表,并提交科研成果、 发明 专利、获奖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评选办,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联系人:市科技局创新办 张袁宇 张志军联系电话:87348086 18005270960电子邮箱:附件:2014 年度扬州市“十大创新人物” 申报表5市委宣传部 市科技局 市 创 新 型 城 市 建 设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市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2015 年 1 月 20 日6附件2014 年度扬州市“十大创新人物”申报表姓 名 出生日期性 别 职 务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先进事迹简介7单位意见年 月 日(盖章)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或市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评选工作办公室意见年 月 日(盖章)市 委市政府意 见年 月 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