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 产 车 间 员 工 绩 效 考 核 方 案 一 、 考 核 目 的 对 生 产 车 间 员 工 进 行 绩 效 考 核 的 主 要 目 的 包 括 以 下 五 个 方 面 。 1、 了 解 员 工 日 常 工 作 表 现 , 对 优 秀 员 工 进 行 奖 励 。 2、 为 员 工 的 薪 酬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 3、 提 高 员 工 对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的 满 意 度 。 4、 激 发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 主 动 性 和 创 造 性 , 提 高 员 工 基 本 素 质 和 工 作 效 率 。 5、 为 员 工 的 晋 升 、 降 职 、 培 训 、 调 职 和
2、离 职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 二 、 绩 效 考 核 对 象 全 体 车 间 员 工 三 、 绩 效 考 核 小 组 成 员 1、 绩 效 考 核 小 组 由 员 工 的 直 接 上 级 负 责 为 员 工 评 分 , 行 政 人 事 部 和 车 间 主 任 监 督 考 核 过 程 。 2、 总 经 理 虽 然 不 是 本 企 业 各 岗 位 员 工 的 最 终 评 估 人 , 但 是 保 留 对 评 估 结 果 的 建 议 权 , 并 可 参 与 绩 效 考 核 相 关 会 议 , 提 出 相 关 培 训 、 岗 位 晋 升 以 及 员 工 处 罚 的 要 求 。 3、 绩 效 考 核
3、 人 应 熟 练 掌 握 绩 效 考 核 相 关 表 格 、 流 程 、 考 核 制 度 , 做 到 与 被 考 核 人 的 及 时 沟 通 与 反 馈 , 公 正 、 公 平 地 完 成 考 核 工 作 。 四 、 生 产 车 间 员 工 绩 效 考 核 内 容 生 产 车 间 员 工 绩 效 考 核 指 标 、 评 分 标 准 及 相 应 的 分 配 比 例 如 下 表 所 示 。 五 、 考 核 时 间 安 排 考 核 每 季 度 开 展 一 次 , 考 核 时 间 为 进 行 。 六 、 考 核 实 施 1、 收 集 数 据 : 季 度 最 后 一 周 , 绩 效 考 核 小 组 收
4、集 被 考 核 人 的 考 核 相 关 数 据 。 2、 考 核 实 施 : 次 月 1日 5日 , 绩 效 考 核 小 组 根 据 所 收 集 的 数 据 对 被 考 核 人 进 行 考 核 。 3、 业 绩 考 核 沟 通 : 考 核 后 的 下 一 周 , 绩 效 考 核 小 组 将 考 核 结 果 与 被 考 核 人 进 行 充 分 沟 通 了 解 被 考 核 人 对 考 核 结 果 的 反 馈 意 见 。 4、 提 交 考 核 表 格 : 考 核 结 束 后 绩 效 考 核 小 组 将 确 认 后 的 考 核 结 果 提 交 总 经 理 审 核 。 5、 核 算 薪 酬 : 审 批
5、之 后 报 财 务 部 进 行 核 算 发 放 。 生 产 车 间 员 工 绩 效 考 核 评 分 量 表 编 号 : 日 期 : 年 月 日 被 考 核 人 姓 名 部 门 岗 位 考 核 时 间 考 核 周 期 考 核 项 目 考 核内 容 得 分 标 准 直 接上 级 车 间主 任 优 良 中 差 70% 30% 生 产 任 务 、 工 作 进度 完 成 情 况 ( 40%) 生 产计 划 、工 时 完 成情 况 30分 28分 25分 22分 服 从生 产 调 度情 况 10分 7分 5分 2分 岗 位 必 需 的 专 业 知识 的 掌 握 程 度 ( 10%) 工 序操 作 流 程执
6、 行 情 况 5分 4分 3分 2分 对 岗位 的 工 作指 标 和 要 5分 4分 3分 2分 求 理解 程 度 质 量 、 成 本 指 标( 22%) 产 品交 验 合 格率 15分 13分 12分 10分 工 艺标 准 的 执行 情 况 7分 6分 5分 3分 问 题 解 决 能 力( 5%) 对 遇到 问 题 的处 理 和 解决 措 施 是否 灵 活 有效 5分 3分 2分 1分 安 全 生 产( 10%) 文 明操 作 及 现场 定 置 管理 维 持 程度 6分 5分 4分 2分 工 作现 场 、卫 生 包 干区 的 清 洁程 度 4分 3分 2分 1分 劳 动 纪 律 ( 5%)
7、违 纪情 况 、出 勤 情 况 5分 4分 3分 1分 工 作 态 度 ( 5%) 工 作主 动 性 、协 作 5分 4分 3分 1分 性 加 分 项 ( 3%) 合 理化 建 议 所带 来 的 收益 3分 2分 1分 0分 综 合 得 分 工 厂 负 责 人 评 语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行 政 人 事 部 评 语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生 产 车 间 员 工 绩 效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说 明 表 考 核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优 良 中 差 生 产 计 划 完 成情 况 能 高 质 高 量 的按 照 进 度 完 成 生 产 计 划 工 作 能 按 照 生
8、 产 进度 要 求 和 工 作 质 量 要 求 完 成工 作 , 几 乎 没 有 差 错 基 本 上 符 合 工作 进 度 和 质 量 要 求 , 偶 尔 出现 差 错 经 常 不 符 合 要求 , 出 现 差 错 较 多 服 从 生 产 调 度 积 极 接 受 上 级 主 动 接 受 上 级 偶 尔 不 愿 接 受 经 常 不 接 受 上 情 况 布 置 的 工 作 ,并 在 第 一 时 间 付 之 行 动 布 置 的 工 作 ,并 能 较 快 付 之 行 动 上 级 安 排 的 工作 , 需 督 促 勉 强 完 成 级 安 排 的 工作 , 严 重 影 响 部 门 工 作 开 展 工 序
9、操 作 流 程执 行 情 况 全 部 依 照 作 业指 导 书 进 行 操 作 基 本 依 照 作 业指 导 书 进 行 操 作 部 分 依 照 作 业指 导 书 进 行 操 作 极 少 部 分 依 照作 业 指 导 书 进 行 操 作 对 岗 位 的 工 作指 标 和 要 求 理 解 程 度 熟 练 掌 握 本 岗位 专 业 知 识 , 能 融 会 贯 通 ;且 掌 握 相 关 岗 位 的 一 定 知 识 较 好 掌 握 本 岗位 专 业 知 识 , 并 能 灵 活 运 用 基 本 上 掌 握 本岗 位 相 关 专 业 知 识 ,尚 能 满足 岗 位 要 求 岗 位 必 需 的 专业 知 识
10、 欠 缺 , 有 时 无 法 满 足岗 位 要 求 ,影 响 工 作 开 展 产 品 交 验 合 格率 合 格 率 9 9 % 9 5 %合 格 率9 8 % 9 2 %合 格 率9 6 % 9 2 %合 格 率 工 艺 标 准 的 执行 情 况 严 格 按 工 艺 要求 操 作 未 违 反 工 艺 质量 纪 律 违 反 一 次 工 艺质 量 纪 律 违 反 两 次 工 艺质 量 纪 律 问 题 解 决 能 力 遇 到 问 题 总 能够 准 确 灵 活 解决 遇 到 问 题 一 般能 够 灵 活 解 决 解 决 问 题 偶 尔能 够 灵 活 解 决 遇 到 问 题 一 般无 法 解 决 文 明
11、 操 作 及 现场 定 置 管 理 的 维 持 程 度 按 规 程 操 作 ,现 场 定 置 管 理 好 能 按 规 程 操 作 操 作 无 序 , 定置 管 理 意 识 差 极 差 工 作 现 场 及 卫生 包 干 区 的 清 洁 程 度 环 境 整 洁 偶 尔 有 不 整 洁 经 常 不 整 洁 从 来 不 整 理 工作 现 场 违 纪 情 况 、 出勤 全 勤 无 迟 到 、 早退 , 有 病 事 假但 不 超 过 两 天 一 次 以 上 迟到 、 早 退 , 有 病 事 假 1 -3天 , 未 刷 卡 一 次 二 次 以 上 迟到 、 早 退 , 有 病 事 假 超 过 3天 , 未
12、刷 卡 两 次 无 任 何 违 纪 违 反 行 政 纪 律一 次 违 反 行 政 纪 律两 次 违 反 行 政 纪 律两 次 以 上 工 作 主 动 性 、 工 作 积 极 主动 , 具 有 良 好 能 与 同 事 较 好的 合 作 , 及 时 能 与 同 事 相处 , 工 作 中 偶 很 难 相 处 , 时有 矛 盾 发 生 , 协 作 性 的 团 队 合 作 精神 完 成 工 作 尔 有 矛 盾 但 能完 成 工 作 态 度 消 极 合 理 化 建 议 所带 来 的 收 益 收 益 1 0 0 0 元 5 0 0 收 益1 0 0 0 元 2 0 0 收 益5 0 0 元 收 益 2 0
13、0 元 备 注 : 1 上 表 中 的 “ 优 ” “ 良 ” “ 中 ” “ 差 ” 的 评 价 标 准 可 参 考 “ 生 产 车 间 员 工 绩 效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说 明 表 ” 。 2 直 属 上 级 的 评 价 占 总 比 例 的 70%, 车 间 主 任 ( 或 者 厂 长 的 评 价 ) 的 评 价 占 总 比 例 的 30%, 后 期 加 权 评 分 作 为 最 终 的 考 评 分 数 。 3 93分 以 上 为 优 秀 , 小 于 93分 大 于 85为 良 好 , 84分 到 76分 为 中 等 , 75分 以 下 为 不 合 格 。 4 根 据 每 次 考 核
14、情 况 确 定 下 季 度 员 工 工 时 单 价 。 得 分 优 秀 者 按 照 工 资 等 级 表 向 上 调 整 工 时 单 价 , 得 分 为 良 的 员 工 工 时 保 持 不 变 , 得 分 为 中 的 员 工 工 时 降 一 档 , 得 分 为 差 的 员 工 工 时 降 两 档 。 另 外 一 种 方 案 就 是 按 照 每 个 人 的 工 资 10%作 为 奖 励 基 数 , 优 秀 者 能 拿 全 部 奖 励 , 良 的 员 工 能 拿 一 半 的 奖 励 , 其 它 等 级 不 能 领 , 差 的 员 工 扣 除 月 工 资 的 5% 5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 建
15、立 与 特 殊 贡 献 、 成 本 节 约 、 不 良 事 故 预 防 、 合 理 化 建 议 等 相 关 的 单 项 奖 , 在 绩 效 改 进 中 , 员 工 合 理 化 建 议 被 验 收 并 采 纳 , 进 行 额 外 奖 励 。 6 每 次 考 核 之 后 选 举 出 2名 生 产 能 手 , 额 外 奖 励 300元 。 7 建 立 不 良 事 故 考 核 机 制 , 凡 发 生 不 良 事 故 者 , 根 据 所 发 生 的 不 良 事 故 等 级 , 对 责 任 人 进 行 相 应 处 罚 , 具 体 细 则 另 行 规 定 。 在 生 产 工 作 中 , 如 违 反 企 业
16、技 术 质 量 纪 律 条 例 三 次 以 上 , 违 反 公 司 行 政 纪 律 条 例 三 次 以 上 、 违 反 安 全 纪 律 条 例 三 次 以 上 者 , 均 实 施 一 票 否 决 。 8 公 司 季 度 生 产 完 成 业 绩 低 于 计 划 任 务 的 60%,不 发 放 任 何 奖 金 或 奖 励 。 奖 金 分 配 比 例 如 下 表 : 公 司 总 体 业 绩 完成 绩 奖 金 等 级 9 1 及 以 上 9 0 7 6 7 5 6 1 6 0 以 下 D( 差 ) 工 时 降 两 档 或者 扣 除 月 工 资的 5 % 工 时 降 两 档 或者 扣 除 月 工 资的
17、5 % 工 时 降 两 档 或者 扣 除 月 工 资的 5 % 工 时 降 两 档 或者 扣 除 月 工 资的 5 % C(中 等 ) 无 奖 金 或 工 时降 一 档 无 奖 金 或 工 时降 一 档 无 奖 金 或 工 时降 一 档 无 奖 金 或 工 时降 一 档 B( 良 ) 发 放 5 0 %奖 金 发 放 5 0 %奖 金* 0 .9 发 放 5 0 %奖 金* 0 .8 无 奖 金 A(优 秀 ) 全 额 发 放 奖 金 9 0 %发 放 奖 金 8 0 %发 放 奖 金 无 奖 金 生 产 一 线 人 员 薪 酬 体 系 1、 制 定 目 的 为 形 成 稳 定 的 工 作 团
18、 队 , 维 护 公 司 各 级 员 工 的 利 益 , 保 证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 激 励 一 线 生 产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以 完 成 生 产 任 务 , 特 制 定 本 制 度 。 2、 制 定 原 则 1、 激 励 性 原 则 薪 酬 体 系 要 体 现 激 励 性 , 提 高 生 产 一 线 人 员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 2、 公 平 原 则 薪 酬 体 系 需 要 体 现 公 平 性 , 同 工 同 酬 。 公 司 的 工 资 分 配 制 度 必 须 贯 彻 按 劳 分 配 、 严 明 纪 律 、 杜 绝 浪 费 和 效 率 优 先 并 兼 顾 公 平 四
19、项 基 本 原 则 。 3 、 公 司 生 产 工 人 的 工 资 由 以 下 部 分 构 成 : 1、 工 时 工 资 : 按 照 测 算 的 工 时 定 额 , 以 当 月 实 际 完 成 工 时 情 况 核 算 工 资 。 2、 考 核 工 资 : 对 员 工 的 工 作 质 量 的 考 核 , 对 优 秀 员 工 的 奖 励 , 不 是 必 发 项 。 具 体 细 则 见 绩 效 考 核 制 度 。 4 、 工 时 工 资 设 定 依 据 1、 工 时 的 组 成 : 根 据 各 工 序 的 技 术 复 杂 程 度 、 责 任 大 小 程 度 、 劳 动 繁 重 程 度 、 劳 动 条
20、 件 和 环 境 , 四 大 要 素 确 定 。 2、 工 时 工 资 标 准 充 分 考 虑 且 平 衡 各 工 序 的 劳 动 条 件 和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 不 再 另 行 支 付 各 类 津 贴 。 工 时 工 资 组 成 明 细 表 工 作 要 素 工 时 工 资 分 项( 元 ) 工 时 工 资 分 项( 元 ) 工 时 工 资 分 项( 元 ) 工 时 工 资 分 项( 元 ) 工 时 工 资 分 项( 元 ) 劳 动 责 任 3 3 5 6 6 劳 动 繁 重 程 度 3 4 4 5 5 技 能 、 技 术 复杂 程 度 4 6 7 9 1 4 劳 动 条 件 2 3
21、4 5 5 合 计 工 时 金 额 1 2 1 6 2 0 2 5 3 0 月 工 资 总 额 1 2 * 2 0 6 =2 4 7 2 1 6 * 2 0 6 =3 2 9 6 2 0 * 2 0 6 =4 1 2 0 2 5 * 2 0 6 =5 1 5 0 3 0 * 2 0 6 =6 1 8 0 上 下 允 许 1 0 0 -3 0 0 元 的 浮 动 上 下 允 许 3 0 0 -5 0 0元 的 浮 动 上 下 允 许 3 0 0 -5 0 0元 的 浮 动 上 下 允 许 5 0 0元 的 浮 动 上 下 允 许 5 0 0元 的 浮 动 学 徒 工 普 工 中 级 工 中 高
22、级 工 高 级 工 5 、 工 时 工 资 核 算 方 式 : 1 、 月 度 实 际 完 成 的 工 时 * 单 个 工 时 金 额 =月 度 工 资 2 、 由 生 产 调 度 确 定 工 作 任 务 量 , 填 写 生 产 任 务 派 工 单 , 操 作 人 员 完 成 工 作 后 , 签 字 确 认 交 检 验 人 员 , 检 验 人 员 对 其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核 定 , 最 终 交 车 间 主 任 根 据 完 成 情 况 。 对 于 不 服 从 生 产 安 排 的 , 或 未 能 按 要 求 完 成 生 产 任 务 的 , 不 予 支 付 任 何 形 式 的 工 资 。 3
23、、 车 间 人 员 工 资 等 级 表 如 下 : 一 线 生 产 人 员 工 资 等 级 表 职 务 制 度 指 导 工资 水 平 技 能等 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挡 四 挡 高 级 工 工 时 制 6500 八 级 7313 7725 8137 工 时 制 七 级 6077 6489 6901 中 级 工 工 时 制 4500 六 级 5253 5459 5665 5871 工 时 制 五 级 4429 4635 4841 5047 工 时 制 四 级 3811 3914 4017 4120 工 时 制 三 级 3296 3399 3502 3605 普 工 工 时 制 3000 二 级
24、 2781 2884 2987 3090工 时 制 一 级 2266 2369 2472 2575 6 、 试 用 及 新 到 岗 人 员 的 工 资 待 遇 1 、 新 到 公 司 操 作 岗 位 员 工 , 应 约 定 试 用 期 , 试 用 期 工 资 实 行 预 定 协 议 工 资 , 参 照 同 行 业 水 平 和 工 厂 所 在 城 市 工 资 水 平 以 及 新 入 职 人 员 的 个 人 能 力 而 定 。 2 、 员 工 试 用 期 满 后 , 根 据 岗 位 要 求 和 员 工 在 试 用 期 的 工 作 能 力 表 现 , 由 行 政 人 事 部 组 织 转 正 考 核
25、, 考 核 合 格 正 式 聘 用 , 工 资 执 行 公 司 的 标 准 工 时 工 资 。 参 照 一 线 人 员 工 资 等 级 表 3 、 降 职 或 转 岗 人 员 到 新 岗 位 工 作 约 定 培 训 期 , 培 训 期 间 实 行 谈 判 协 议 工 资 , 一 般 为 新 岗 位 工 资 标 准 的 8 0 %。 7 、 特 殊 情 况 下 的 工 资 计 算 1 、 确 属 工 作 需 要 加 班 的 情 况 , 需 要 主 管 领 导 签 字 确 认 。 2 、 员 工 入 职 当 月 , 以 实 际 出 勤 天 数 和 试 用 期 的 工 时 工 资 标 准 计 算 首
26、 月 工 资 。 3 、 调 离 、 辞 职 和 离 职 等 人 员 工 资 以 调 出 月 的 出 勤 天 数 和 工 时 工 资 标 准 计 发 。 4 、 员 工 休 病 假 、 婚 假 、 丧 假 、 产 假 、 年 休 假 等 按 照 公 司 考 勤 管 理 制 度 相 关 规 定 核 发 工 资 。 5 、 员 工 有 迟 到 、 早 退 、 旷 工 情 节 的 , 按 照 公 司 考 勤 管 理 制 度 相 关 规 定 扣 发 工 资 。 6 、 月 度 工 作 表 现 优 异 , 成 绩 突 出 或 有 先 进 事 迹 的 , 按 照 公 司 相 关 奖 惩 制 度 规 定 ,
27、 由 部 门 提 出 奖 励 申 请 , 经 公 司 相 关 领 导 审 核 批 准 , 在 当 月 工 资 中 计 发 奖 励 工 资 。 7 、 月 度 工 作 中 有 违 反 公 司 劳 动 纪 律 、 规 章 制 度 者 , 按 照 公 司 相 关 奖 惩 制 度 规 定 , 由 部 门 提 出 处 罚 申 请 , 经 公 司 相 关 领 导 审 核 批 准 , 在 当 月 工 资 中 扣 发 处 罚 工 资 。 8 、 月 度 工 作 中 , 给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等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 按 照 公 司 相 关 规 定 ,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的 , 由 部 门 提
28、 出 赔 偿 申 请 , 经 公 司 相 关 领 导 审 核 批 准 , 在 月 工 资 中 全 额 或 分 次 扣 还 。 8 、 薪 酬 支 付 1 、 支 付 时 间 : 公 司 执 行 薪 酬 下 发 制 度 , 考 勤 周 期 为 每 月 1 日 至 当 月 最 后 一 日 , 每 月 1 5 日 根 据 上 一 考 勤 周 期 考 核 结 果 向 员 工 支 付 上 月 薪 酬 。 2 、 支 付 形 式 : 公 司 薪 酬 采 取 银 行 代 发 形 式 , 个 人 提 供 银 行 卡 卡 号 。 3 、 支 付 责 任 : 1 ) 薪 酬 要 支 付 给 员 工 本 人 ; 2
29、 ) 员 工 薪 酬 属 个 人 隐 私 , 其 他 人 员 不 得 随 意 打 听 、 传 播 别 人 的 薪 酬 收 入 情 况 。 违 者 , 按 严 重 违 章 违 纪 处 罚 ; 3 ) 将 工 资 打 入 本 人 银 行 帐 户 , 三 日 内 个 人 及 时 对 帐 查 询 , 如 有 问 题 及 时 反 馈 , 经 核 实 后 , 在 下 月 工 资 调 整 。 4 、 代 扣 代 缴 责 任 : 公 司 有 义 务 为 员 工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 社 会 保 险 及 其 他 法 定 薪 酬 代 扣 缴 行 为 。 5 、 最 低 薪 酬 标 准 : 6 、 在 员 工 正 常 到 岗 并 完 成 本 职 工 作 前 提 下 , 月 薪 酬 支 付 总 额 不 得 低 于 工 厂 当 地 的 最 低 薪 酬 标 准 ; 7 、 如 发 生 非 员 工 个 人 原 因 的 停 工 , 月 薪 酬 支 付 按 照 每 人 每 工 作 日 1 0 0 元 标 准 执 行 。 9 、 附 则 1 、 本 办 法 由 公 司 行 政 人 事 部 负 责 解 释 和 修 订 。 2 、 本 办 法 自 总 经 理 批 准 之 日 起 施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