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值班制度为加强码头的保安管理,维护码头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在建船舶的施工安全,特制订本制度。1. 在建船舶系泊舾装阶段,事业二部对在建船舶实行24时不间断值班。2. 保安值班岗亭建立人员登船登记表,所有登船人员出示证件,经登记后方可登船。3. 所有上船作业人员按规定的作业时间下船,对无故滞留在船舶上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4. 所有下船人员自觉接受岗亭值班人员的检查。5. 根据在建船的生产进度,船舶建造完成交船前阶段,由海事,边防等机构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值班。6. 材料码头的日常管理及材料装卸时的值班,由事业一部负责;舾装码头的日常管理及船舶舾装阶段码头的值班工作由事业二部负责。7. 外轮靠泊装卸材料阶段的保安值班工作由海事、边防机构负责。 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