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项目佣金管理制度沈阳嘉诚融信房产经纪公司本溪项目佣金管理制度:销售主管:(全案场销售业绩的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二)月销售业绩100%全案场销售业绩的万分之一月销售业绩100%200%全案场销售业绩的万分之一点五月销售业绩200%全案场销售业绩的万分之二置业顾问:(个人销售业绩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月销售业绩100%个人销售业绩的千分之一月销售业绩100%200%个人销售业绩的千分之二月销售业绩200%个人销售业绩的千分之三注:月销售业绩以交首付款或全款为考核标准。佣金提留:1、佣金提成发放比例为:次月发放上月个人销售佣金提成的80%(按回款比例) ,公司暂留 20%作为保证金,交房时发放10%,项目清盘时(去化率在 90%以上时)10%。保证金用于退房、客户索赔、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事项的经济保证。如:置业顾问无故离职,后续服务的 20%佣金公司不予发放,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在交房之前时,每项佣金扣除 5%,在项目清盘前,扣除 5%) 。奖惩制度:奖励制度:开盘当月销售冠军奖励人民币: 元月度销售冠军奖励人民币: 元季度销售冠军奖励人民币: 元年度销售冠军奖励人民币: 元惩罚制度:完不成月销售任务情况下,最后一名置业顾问底薪扣除人民币300 元。完不成月销售任务情况下,达到连续 3 个月的最后一名置业顾问,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