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监护人职责(一) 安全交底作业监护人需接受作业申请人对其进行的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包括“作业详情”(A栏)、“有效期”(B栏)、“工作类型”(C栏)、“可能存在的危害栏”(D栏)、“采取的防护措施栏上”(E栏)等内容,接受安全交底后,在作业证中“声明并签名”(F栏)上签字确认。(二) 实施作业在实施作业过程中,如作业人未执行作业许可证(含专项JSA分析表或安全工作方案)中涉及的内容及相关规程规定,作业监护人需及时纠正和制止其违章行为。作业监护人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当现场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制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期间应设专人监护,作业监护人需佩戴作业监护人证,作业期间坚守现场,不得擅离现场,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作业期间,作业监护人需随身携带作业许可证及相关特殊作业许可证。(三) 恢复现场确认作业结束作业完成后,作业监护人协助作业人及作业申请人,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无遗留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