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机维修安全管理细则1.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车维修安全,做到标准化作业,特制定本规定:2. 检修人员应熟悉掌握本岗位专业技术及维修操作规程;3. 上行车检修必须由负责人当面告知所要检修的内容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4. 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扎紧裤脚,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并戴好高强度安全带,上行车挂安全扣必须挂在固定的结构件上不准挂在活动部件上;5. 检查所有登车用工具和安全用具,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6.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分段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路轨两端放置夹轨器,并拉好警戒线,设置行车禁行区域,地面要设彩带划出安全区域,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并由检修负
2、责人在驾驶室放置“停车证”把驾驶员的开车证拿走;7. 检修行车必须开具工作票,工作票内容要求详细写出检修的内容和检修的人员,并列出采取的安全措施,并由生产工长和当班调度长签字认可,并通知安技员,行车和地面必须设有监护人,行车检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8. 检修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行车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由指定的路线和地点上下车,不得跨越栏杆或者未经驾驶员同意私自开车门上行车;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者工具等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或材料堆在小车梁上,不准打闹嬉戏,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部件材料等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小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吊运工具;9. 上
3、行车小车时必须注意脚下是否有油污,防止打滑,上去以后必须立即挂好安全带,严禁有人在小车上开动小车或升降主副钩;10. 夜间检修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措施,并由工长以上负责人现场监督,否则禁止作业;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11. 在行车上使用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品,并由负责人确认,方可动火;12. 使用大锤时严禁戴手套,手柄不得有油污,注意周围环境,防止伤人和发生其它事故;13. 两人或者多人抬动物体时要行动一致,专人指挥,站位要安全可靠,撬物时不得用力过猛,防止撬棍断裂或撬滑,严禁使用淬火撬棍;14. 使用其它电动工具时必须遵守“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4、,严禁违章作业;15. 使用千斤顶应遵守“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16. 行车电器检修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本规定相关内容;17. 检修完成以后必须做确认工作,由检修负责人通知行车驾驶员及生产班长到现场,对检修的结果进行验收,并有驾驶员对行车上的所有安全装置进行确认是否完好,在工作票上签字认可,待检修人员及检修用物品工具撤离现场,通知当班调度,行车交付使用。18. 日常点巡检时,必须由2人以上上行车,不得单人巡检,不得在巡检时躲在行车驾驶室或者电气室休息,不得违反上下行车规定,私自翻越栏杆,行车运行时,吊运钢铁水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违反规定的部门或者个人视情节轻重考核10010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