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蚌政2010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省政府决定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要求,现就我市实施33项民生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实施原有28项民生工程(一)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6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全市平均保障覆盖面由3.5%提高到4%,全市审核审批保障对象9.6万人,2010年继续按照提标扩面后的政策实施。
2、(二)加快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0年,共建设3个乡镇卫生院、551个村卫生室,增加投入2466万元。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人均13元提高到15元,增加投入200万元。(三)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80元提高到年人均1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省财政补助45元,市、区财政各承担7.5元,县财政承担15元,农民个人缴费从每人20元提高到30元,累计投入资金29350万元。(四)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地方财政补助60元(省
3、财政对市级补助30元,对县级补助45元;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元,县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累计投入资金6120万元。(五)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率。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率进一步提高,全年承保农作物600万亩、牲畜 8万头,累计投入资金6000万元。(六)充实高校和中职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内容。将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免费教育作为已有的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的扩充内容。从2010年秋季开始,全面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学生免费政策。2010年投入资金1406 万元。农村“五保户”供养、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城乡医疗救助、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
4、生活救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农家书屋”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22项民生工程,继续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091号)规定执行。二、新增实施5项民生工程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2010年全市新增实施5项民生工程:(一)社
5、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2010年在五河县建设设施较完备、功能较齐全的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新增床位70张,每张床位投入6万元,投入资金420万元。(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整合利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文化室、寄宿学校等现有资源,2010年在全市17个乡镇创办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每个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2万元,投入资金34万元,由市妇联负责实施;在农村地区确定437个留守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话、电视机(3000元),投入资金130万元,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三)光荣院建设。2010年,新建一所标准化光荣院,规划建设床位130张,每张床位投入2
6、.7万元,投入资金350万元。(四)农村清洁工程。2010年在18个乡镇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资金2270万元。(五)校舍安全工程。在市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2010年投入资金39225万元。三、有关工作要求实施民生工程是我市解决各类民生问题的重要抓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务求更大实效。(一)完善民生工程实施和管理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贴基层需求,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民生政策效益的最大化。要本着节约、集约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民生工程和其他各类基础设施,形成集聚效应。要进一步创新思路
7、完善补助或发放到人的民生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类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要建立健全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二)形成稳定、多元的筹资机制。县区政府要优先安排民生工程资金,打足预算,重点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级财政要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尽量减轻县区财政配套压力。要采取政策扶持、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要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工作效能;要强化分类指导,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级
8、政府作为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早受益、多受益。(四)健全项目储备遴选机制。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各地要结合需要与可能,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要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科学制定阶段性民生工程目标,完善民生工程项目储备和遴选机制,实现民生工程的滚动发展。(五)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要对照市、县区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责任书,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强化督促检查,对省政府组织的综合性督查以及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到位,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督查及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将继续对民生工程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发布部门:蚌埠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年02月25日实施日期:2010年02月25日(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