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延迟毕业学生的管理规定(试行)根据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后未达到毕业标准,学生可以申请延迟毕业,准予留级,学院适当减收学生学费。为了规范延迟毕业学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一、 适用范围 进入后两年学习阶段的五年制高职生和普通高职生,在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后,未达到毕业标准,如果欠修学分在 40 学分以内,且留级一年仍不超过最长的修业年限,可以申请延迟 毕业,予以留级。五年制前三年学习阶段、申请以中专身份毕业的学生不能申请延迟毕业。二、 减收学费标准 对于延迟毕业的学生,学院给予减收学费的政策。学费根据欠
2、修学分数量来确定,按照每学分 150 元的标准收取。 学院发布批准学生延迟毕业的文件,明确延迟毕业学生留级后转入的班级、欠修学分数量、应收学费金额。计划财务处按照文件精神收取学费。 三、学业管理和学籍管理1、准予延迟毕业的学生到教务处办理留级手续。教务处向学生提供重修(补考)清单或欠修学分课程清单,并做出课程重修进度的安排。2、若某学期重修课程的总学分在 20 学分以内(不含毕业设计),学生可以申请边工边读。学生申请边工边读,必须首先落实实习单位,经过就业办公室签署实习协议,并在教务处备案。3、准予边工边读的学生,应以自主修习的方式进行理论课的重修,按时参加重修考试;对于欠修的实践环节,若顶岗实习岗位的工作内容能够覆盖实践环节的基本内涵,则允许以留级年度的顶岗实习替代实践环节重修,但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务处提交顶岗实习报告和企业鉴定。4、若学生在某学期重修课程总学分达到或超过 20 学分,或未被批准参加边工边读,则新学期开学前,留入班级的班主任应帮助学生选择随班听课班级,编制个人课表,课表在教务处、教学系、班主任处备案。5、如果学生未按要求办理边工边读审批手续,私自脱离学业超过两周,根据高职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