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7 年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根据教育部2007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 2007 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作如下规定: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一)招生学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 继) 教院( 以下统称成人高校 )实行全国 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
2、高起本四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二)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7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6 号)的要求,按隶属关系将招生计划和生源计划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
3、部门审核,正式纳入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未经教育部批准在我省招生的学校不得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自行招生的,国家不承认其颁发的学历文凭。二、报名(一) 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国家学历文凭
4、考试各门课程都合格尚没有领到专科毕业证的人员或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也可报考专升本院校。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对于不具备上述条
5、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各市成人招生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6、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专升本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考生为我省在职小学教师。(2)所报专业应与现任教学科或拟任教学科一致。(3)原则上任教学科为理科专业的教师不得报考文科专业。7、招生院校对本校的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提出要求的,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后执行。(二)报名方式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部采取远程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在规定的网上填报信息期限
6、内,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情况,按照网页的提示及要求,实事求是、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好现场信息确认点和确认时间,完成网上填报任务。2、现场信息确认阶段:考生按自己选择的信息确认点和确认时间到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首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交纳报名考务费、进行电子摄像、核对报名信息、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若到其他确认点将无法进行信息确认。3、凡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4、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对外省籍在我省工作的人员报名要审核其身份证、暂住证和单位证明。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
7、得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参加成人高考。 (三)报名时间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8 月 15 日 9:0030 日 18:00。2、现场信息确认时间:9 月 1 日7 日。3、网上填报信息期间,各现场信息确认点不受理现场报名或办理报名确认手续。4、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段进行,逾期不再办理。(四)报名组织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工作由市成人招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市成人招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设置本地区的信息确认点,负责信息确认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并将本地区的信息确认点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信息确认点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按2007 年河
8、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予以信息确认。同时,要认真做好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的归档工作。(五) 填报志愿1、今年分四批录取,第一批为本科(含专升本、高起本,下同)层次院校的脱产专业;第二批为本科层次院校的非脱产专业(含半脱产、业余、函授、夜大学);第三批为专科层次院校的脱产专业,第四批为专科层次院校的非脱产专业。2、考生每个批次可填报相同层次、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个专业。3、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专科;高中起点(含本、专科)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可以相应和外语类(文)、外语类( 理)专业互相兼 报。4、第一志
9、愿报考艺术类(文)、体育类(文)或艺术类(理)、体育类(理)专业的考生,第二志愿可以报考文史类、外语类(文) 或理工类、外语类( 理)专业,反之不允许。文、理科类不得兼报。三、考试(一) 考试科目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 物理、化学综合 ”(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 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3
10、、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中注明所加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加试专业成绩不计入总分。4、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 年版) 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 150 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二) 考试的组织1、考试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市教育考试院(招 办) 组织进 行。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为
11、加强管理,由省统一随机编排考场。2、考试期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 居民身份证入场,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专科或以上证书原件入场。考生应遵守考生守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违纪舞弊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3、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国家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包括 备用卷等)在开启之前属国家绝密材料。各市教育考试院( 招办) 必须 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监督和检查。要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等六部门颁发的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认真做好试卷的安全运送、保管、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4、各级成人招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
12、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加强考试的组织领导。认真培训考试工作人员,未经培训及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监考工作和其它与考试相关的工作。要严格执行2007 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细则,严防徇私舞弊和违纪现象的发生。(三) 考试时间考试日期为 10 月 13 日和 14 日。(四)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科试卷均实行网上阅卷。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四、录取(一)2007 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于 11 月 15 日以后开始,12 月底前结束。(二) 录取工作实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
13、成绩达到所报院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的原 则,决定考生 录取与否和录 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录取时,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院校的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院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三)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规模分考试科类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专业( 除史 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
14、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专业,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外语类专业的外语成绩不再单独制定录取标准。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 、中医药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教育部备案。(四) 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加试的
15、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河北师范大学小教各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超过 20 分。(五) 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六) 调剂录取对因满额或其它原因未被所报学校录取的合格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在已核定的我省招生计划总数内负责统一调剂录取。(七) 照顾录取政策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河北
16、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2、运动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入学:(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4)近五年内获得世界比赛前八名、亚洲比赛前六名、全运会比赛前三名、运动成绩达到健将级别的现役运动员。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50 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 30 分) ,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 、“新长征突击手” 、“三八红旗手”称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