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2009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根据教育部200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报名、体检1.符合下列条件户籍在我省的人员,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2.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省招考办指定地点报名。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6)户籍、学籍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 (黑招委联字 20061 号) 文件有关规定的。4.报名办法按关于做好 200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5.报考香港、澳门高等学校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2报名。6.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
3、诚信记录(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7.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组建,内容包括考生报考登记表、体检表、高考成绩单、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档案、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证书和证明、 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8.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
4、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2)触犯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10.报 考 高 等 学 校 的 所 有 考 生 均 须 参 加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检 查 ,如 实填 写 本 人 的 既 往 病 史 。省招委会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体检工作的组织办法,由县级(含)以上招考办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站)须设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 育 部 、卫 生 部 、中 国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印 发 的
5、 普 通 高等 学 校 招 生 体 检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对 考 生 体 检 作 出 相 应 的 、规 范 准 确 的结 论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负 责 。非指定的医疗 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3省招考办指定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终检医院,各地在体检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或有异议的体检结论,由终检医院进行终检,并以终检结论为准。高等学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二、考试11.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6、全国统一考试由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考试实施按2009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文件执行。12.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有关安全保密规定按国家四部局文件执行。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须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如发生失(泄)密事件,第一时间直接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接报同时报告省招委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13.全国统考以市(行署)、县(市、区)为考区,下设考点,考点必须设在
7、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14.全国统考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科目 日期 时间6 月 7 日 6 月 8 日 6 月 9 日9:00-11:30 语文汉语文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朝语文蒙语文15:00-17:00 数学 外语15.我省高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各为 150 分,文科4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 300 分。16.我省高考英语、俄语、日语科目进行听力考试,听力考试满分为 30 分。听力考试部分安排在外语考试开始时进行。17.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各市(行署)招考办组织实施。18.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朝鲜族、蒙古族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报考用汉语文授课的高等
8、学校,在参加全国统考时,语文须考汉语文和本民族语文。汉语文和本民族语文的成绩分别按 50计入总分。汉语文不翻译成本民族文字,用汉文字答卷;其他各科(包括外语试题的汉语部分)翻译成本民族文字,用本民族文字答卷。19.高考评卷由省招考办负责组织,有关高等学校承担评卷任务,实行计算机网上阅卷。20.报考高校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课考试。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考。专业课考试办法按2009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黑招考办普招2008 14号) 文件执 行。21.报考高校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术科考试。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考,术科考 试 由 省 招 考 办 统
9、一 组 织 。考 试 项 目为 :身 体 素 质 (100 米 、二级蛙跳、原地掷铅球)和专项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发文。22.报考高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并组织考试,试卷由招生院校组织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23.小语种、保送生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后,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考试合格并向社会公示后,由省招考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5三、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填报志愿24.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可按有关计
10、划编制工作要求编制本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省招考办依据教育部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与各有关高等学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 核对汇总后在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上予以公布。25.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且必须经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经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性质、层次的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等学校依据招生章程
11、开展招生工作。高 等 学 校 须 于 4 月 1 日 前 将 本 校 招 生 章 程 上 传 至 教 育 部 “阳 光高 考 ”(http:/)招 生 信 息 发 布 及 管 理 平 台 ,并 由 高等 学 校 主 管 部 门 4 月 15 日 前 完 成 审 核 、备 案 工 作 。同 时 将 招 生 章 程的 内 容 及 公 布 的 网 址 报 省 招 考 办 ,省 招 考 办 汇 总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章 程后 在 黑 龙 江 招 生 考 试 信 息 港 网 站 (http:/)上 予 以 公 布 。26.高校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办
12、学类型、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27.考 生 应 在 认 真 阅 读 有 关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章 程 及 省 招 考 办 公 布的 招 生 规 定 后 ,依 据 黑 龙 江 省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计 划 的 要 求 ,并6结 合 本 人 志 向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填 报 志 愿 。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8.高考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一批,二批本科和体育本科
13、、艺术本科提前批、一批、二批、三批院校志愿,在 6 月 15 日 8:00 时6 月 21 日 9:00时填报;第二次:三批普通本科院校和提前批高职(专科)、普通高职(专科)及艺术、体育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在 7 月 27 日 8:00 时7 月 30 日 9:00 时填报。每批次录取院校均设两个志愿,考生凭密码登陆“ 黑龙江招生考 试信息港” 网站按照相关填 报说明填报高考志愿。29.每批次两个志愿投档全部结束后,高等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办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网站上公布,考生登陆网站查询后,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含政策加分)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密码填报征集志
14、愿。30.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报。31.考生填报志愿的密码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的重要资料,密码必须由考生本人保管,因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四、照顾政策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
15、家” 奖励活动 或全国中小学电脑 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7(3)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4)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 6 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证件);(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招委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要求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3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 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
16、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20分投档。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降低 10 分投档;(2)烈士子女降低 20 分投档。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高 级 中 等 教 育 阶 段 思 想 品 德 方 面 有 突 出 事 迹 的 应 届 高 中 毕业 生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
17、)、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现役军人子女;(4)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8人民警察子女。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省内或省属院校时按相关政策投档。(1)在我省工作并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子女,总分达到所报省内院校调档分数线,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在我省工作的省级(含)以上优秀专家的子女,在所报省内院校调档线下降低 20 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3)对俄语语种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 20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4)对侨眷考生,如所报省属院校投档分数达到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降低 10 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
18、录取; (5)对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柯尔克孜、锡伯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 20 分投档;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 5 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6)报考空军飞行学院未被录取的空军培训基地考生报考省属院校,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 20 分投档并优先录取。37.上述各项照顾政策分数不累加,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的,由考生本人确定其中一项。如果学校在批次线下降分录取,照顾分数不顺延。凡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由省招考办在网上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照顾政策。上述照顾政策不适用体育和艺术类招生。五、录取3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
19、教育部领导下,由省招委会组织实施。我省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39.我省录取批次划分为:文 史 、理 工 类 提前批、一批、二批、三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和高职(专科);艺术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一、二、三批和 艺术类高职(专科) ;体 育 类 本 科 和 高职(专科)。9(1)艺术提前批录 取 院 校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提前批录 取 院 校 :军事、公安、司法院校,国防生,艺术本科一批和体育本科,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3)第 一 批 本 科 录 取 院 校 :国 家 部 委 直 属 高 校 、“211”工 程 等 本 科 院校 ;艺
20、术 本科二批。(4)第二批本科录 取 院 校 :一般本科院校;省内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和专业;艺术本科三批。(5)第三批本科录 取 院 校 :部分省内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和专业,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院校。(6)高职(专科)提前批录 取 院 校 :公安(司法)专科学校,艺术、体育高职(专科)院校和专业。(7)高职(专科)批录 取 院 校 :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高职(专科)专业和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专科)专业。40.省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各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原则:(1)本科一批:文史、理工按计
21、划的 12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文史、理工按计划的 12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2)省内本科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计划的 12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3)本科三批院校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计划的 12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4)高职含体育( 专 科) 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 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5)艺 术 类 本 科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除 外 )10文 化 课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根 据 本 科 计 划 招 生 总 数 ,拟 定 艺 术 文 、理本 科 参 考 分 数 线 ,按 不 低 于 参 考 分 数 线 的 60%划 定
22、 。艺 术 类 全 省 统 考 专 业 本 科 一 、二 批 及 本 科 三 批 在文化课控制线上,根 据 有 志愿生源 人 数 按计划 120%分 别 划 定 专 业 课 录 取 控 制分 数 线 。(6)体育类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0划定。体育本科在文化课控制线上,根 据 有 志愿生源人 数 按计划 120%划定 术科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41.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等学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 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招考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次性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
23、档未完成计划的,再按调档比例补足缺额。42.本科三批院校分两段投档,在二批省内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50 分,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的 120%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在本科三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 120%投档。高职(专科)分两段投档:第一,在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的 120%以内投档;第二,未完成计划的在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 120%以内投档。43.在招生章程中未规定体 育 类 考 生 录取规则的高 等 学 校 ,在我 省 划 定 的 体 育 类 文 化 课 、术 科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以 上 ,根 据 考 生 志愿 ,术 科 统 考 成 绩 从 高 到 低 按 学 校 招 生 计 划 的 120%投 档 ,由 学 校 审核 录 取 。对 事 先 在 招生章程中公 布 体 育 类 考 生 录取规则的高 等 学 校 ,在 我 省 文 化 课 、术 科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以 上 ,可 根 据 高 等 学 校 的 录取规则向 其 投 档 。44.艺 术 类 在 划 定 的 文 化 课 和 专 业 课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上 ,按 招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