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使用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
2、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3、。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
4、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 经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按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5、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后,财务部对该事项进行备案登记,待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
6、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财务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财务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账款的管理:定期与集团公司核对余额,保持余额的一致性,余额不符
7、时,查找原因及时调整。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序,借款的审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定期提示借款人偿还借款。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产管理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财务部按规定办理入账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
8、、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3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交通运输工具,为4年; (五) 电子设备,为3年。第二十
9、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使用部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领导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
10、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项目,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直接材料、工资成
11、本、电力成本、其他成本等。 (一)直接材料包括:坑木、火药、雷管、大型材料、配件、专用工具、原煤、油料、其他材料(二)工资成本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三)其他成本包括:办公费、修理费、折旧费、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差旅费、维简费、可持续发展基金、转产发展基金、环境治理保证金、安全生产费用等其他成本。(四)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五)销售费用包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工资、职工福利费、电费、折旧费、办公费、水费、运输费、装卸费、业务费、广告宣传费、修理费、租赁费、服务费、等其他费用。(六)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支出、贴现利息支出
12、、金融业务手续费、汇兑净损益、其他财务费用。 (七)管理费用包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电费、折旧费、办公费、水费、运输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财产保险费、修理费、税金、规费、研发费用、绿化费、排污费、无形资产摊销、劳动保险费、水资源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四险一金按照相关规定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
13、的管理实行计划使用制度,财务部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
14、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三)根据董事会决议,向股东上交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应交税费表、期间费用表、主要产品产、销、存表、原煤成本表、精煤成本表、利润分析表、经济指标分析表、固定资产折旧情况表、在建工程投入明细表、基本情况表、对外投资明细表。年度
15、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基本情况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30日内完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决算说明书。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生产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部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