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文字凭据。如购货发票、产品入库单、各种转账结算凭证等。凡是不能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书面单据均不能作为原始凭证据以记账,如银行对账单、购销合同、材料请购单等。一、原始凭证的种类(一)按取得的来源不同分类(二)按照格式的不同分类(三)按照填制手续不同累计凭证限额领料单领料部门 生产部 发料仓库 01 用 途 生产商品实发材料编号材料名称及规格计量单位计划投产量 单位消耗定额领用限额 数量 单价 金额01 甲材料 千克 100 10 元/千克 1000 100 1
2、0 1000领用记录 退料记录日期(月/日) 数量 领料人 发料人 数量 退料人 收料人 限额结余数量5-6 40 王红 李强 605-18 40 王红 李强 20生产计划主管 物控主管 仓管员 发料凭证汇总表年 月 日 编号:合计用途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会计主管: 复核人: 制表人:二、原始凭证的内容原始凭证除了应当具备上述内容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2.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的领导人或者由单位领导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3
3、.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4.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5.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7.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三、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一)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1.记录要真实3.手续完备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
4、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4.书写要清楚、规范原始凭证要按规定填写,文字要简要,字迹要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填写规范,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 00” 或符号“一”,有角无分的,分位写“ 0”,不得用符号“一”。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 三个字,“人民币” 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 字,有
5、分的,不写“整”或“正”字。¥6 008.00; ( ) ¥ 6 008.00;( )¥6 008.( ) ¥6 008.30;( ) ¥6 008.3;( )¥6 008.32;(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5.编号要连续各种原始凭证都必须连续编号,以备查考。如果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不得随意涂改、刮擦或挖补。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
6、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7.填制要及时(二)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自制凭证按填制手续不同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一次凭证的填制:1.其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一次有效的原始凭证。2.企业自制的领料单、入库单、收据等都是一次凭证。3.其填制手续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经办人员填制的,一般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者同时反映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累计凭证的填制:1.其特点是在一张凭证上可以连续登记相同性质的经济业务,并按照费用限额进行费用控制,期末按实际发生额记账。2.累计凭证时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3.累计凭证是一定时期不断重复地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它是由经办人每次经济业务
7、完成后在其上面重复填制而成的。累计凭证限额领料单领料部门 生产部发料仓库 01 用 途 生产商品实发材料编号材料名称及规格计量单位计划投产量 单位消耗定额领用限额 数量 单价 金额01 甲材料 千克 100 10 元/千克 1000 100 10 1000领用记录 退料记录日期(月/日) 数量 领料人 发料人 数量 退料人 收料人 限额结余数量5-6 40 王红 李强 605-18 40 王红 李强 20生产计划主管 物控主管 仓管员 汇总凭证的填制:1.汇总原始凭证只能汇总同类经济业务,不能汇总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经济业务。2.汇总原始凭证时有关责任者根据经济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的。发料凭证汇总表
8、年 月 日 编号:合计用途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会计主管: 复核人: 制表人:(三)外来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四、原始凭证的审核(一)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是指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情况相符合,以及原始凭证本身是否真实。(二)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是指原始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核权限,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凭证传递和审核程序,是否有贪污舞弊等行为。(三)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 是指原始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等。合理性:使用预算结余购买不需要的物品,对陈旧过时的设备进行大修理。
9、(四)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是指原始凭证各项基本内容是否齐全。(五)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 是指原始凭证的摘要是否填写清楚,日期是否真实,实物数量、单价及金额是否计算正确,数字合计及大小写是否有误等内容。(六)审核原始凭证的及时性 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应及时填制有关原始凭证,及时进行凭证的传递。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手续不完备以及情况不清楚的原始凭证,应退还给有关业务单位或人员,并令其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