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考生: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 2017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661 号)规定,2017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 2017 年 5 月举行。现将我区 2017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
2、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2017 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 2017 年 5 月 13 日至 16 日举行,共 8 个批次。考生具体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为准。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 2 小时, 经济
3、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 1.5 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8:3012:0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5 月 13 日至 16 日(共 8 批次) 14:3018:0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五、报考程序我省 2017 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考按: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公布成绩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者到报名所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核材料领取证书等程序进行。(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30 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网上缴费。(二)网报程序。1.报名准备。报考人员应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
4、,并准备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此照片将用于制发证书)。2.登录网站。登录“全国会 计资格评价网” (网址:http:/),进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应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选择报考地区(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单位与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区须一致),不能跨地区报名;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 ”和“登录密码”。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登录网页提交
5、报名信息、缴纳考试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 信息 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5.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打印报名表,交所在单位初审盖章(无工作单位者除外)后自行保管,待考试成绩公布后按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求进行审核。 报名表是考后复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打印。六、票据信息登记及发票领取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如需领取发票,请在缴费确认后,将缴费票据信息通过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接受票据信息登记受理时间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30 日,
6、逾期不再受理。信息包括缴款人名称、通知书号码/订单号、金额、联系地址、联系手机,可下载附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缴费票据信息登记表(考生登记).xls”填写发送。邮箱地址: 。待省财政厅开具发票并送达到我区后,会根据填写的联系手机通知或短信通知领取。发票领取地点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培训楼。咨询地点及电话: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培训处,电话:22617386、22617387。七、提交资格复核材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在 2017 年 6 月 6 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各科目试卷总分 60%的预合格标准)在 2017 年6 月 12 日至 6 月 21 日(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
7、午2:305:00)期间将下述资料提交到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资料包括:报名表(有工作单位的需交单位审核并盖章确认)、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提交的报名表和材料复印件必须是 A4 纸)资料提交地点: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培训大楼(地址:大良 105国道红岗段即震德机械厂对面(西门),或顺德公共汽车总站对面马路直入(东门),电话:22617386、22617387)。 八、收费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 64 号)规定,2017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费按 75 元/科收取。九、考试用书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 2017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考生自行 购买)。佛山市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咨询电话:佛山市财政局:83381225 禅城区财政局:83203351顺德区财税局:22835586 南海区财政局:86229326三水区财政局:87736245 高明区财政局:88635656顺德区财税局2016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