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度绩效考核方案1、目的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公司与个人更好的发展。2、考核对象1、本方案适用于河南福和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在岗在编人员。2、下列情况不在绩效考核范围内:1、试用期内员工;2、年度请事假 30 日以上员工;3、兼职、特约人员。3、具体实施办法1、总裁办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针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考核最终评估,确认每次最终的考核成绩。2、行管部门和运营部门(比如人力资源、综合办公室、财务、工程、配送等部门)每月制定工作计划,每月度末根据各月工作完成情况,针对全员进行绩效考核。3、业务部门(比如招商、物业、金融等业绩部门
2、)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业绩目标,每季度或年终进行绩效考核。4、部门经理考核成绩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提报考核委员会评估,部门职员考核成绩提交部门经理初评,分管副总审批。5、年度绩效平均分值在 80 分以上者按其岗位最后一个月工资标准奖励一个月工资,年会时发放,未达到不享受。60 分以下者予以调岗、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4、注意事项1、所有考核表均需明确责任人、工作计划内容、计划完成时间、分值比例、考核人与被考核人签字确认;以日常岗位工作为考核主体的考核表应明确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权重、考核(扣分)标准细则等;2、考核周期内临时增加的工作及出现的特殊原因需在考核周期结束前填写述职报告阐明原因附在考核表后,并提交给考核上级;3、人力资源部组织日常考核实施工作。5、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人力资源部 2018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