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师指导: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袁巍对于学习法律的自考生而言,案例分析类型的题目是参加自学考试所必须认真面对的,因为它具有一定的难度和深度。在相关的法律课程中经常会碰到需要对案例进行分析的题,比如“知识产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等等。其题型也不一定仅限于案例分析,有时在选择题中也会采取这种出题方式。从实践意义的角度来看,我们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把法律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因此学会对考试试题中的案例进行正确分析,对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恰当地运用法律分析问题也具有很强的实战作用。本文将主要从考生应试的角度指出案例分析题型的特点、难点和解题技能,
2、并归纳解题的方法。希望这些分析能够很好地帮助自考生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这种题型,并从容地完成解题。一、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与难点案例分析类型题虽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出题,但还是有一些特征可循。掌握这些特征可以使考生在考试时不至于产生恐慌感,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从以往的考题来看,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1、案件事实被虚拟得很真实。为了考查考生对于法律规范的记忆和理解水平,案例分析类型的题目通常虚拟出很真实的场景。如发生法律纠纷的当事人名字很具体,纠纷的时间具有紧凑感,地点的安排一般也是恰到好处。这样虚拟场景的作用是让考生有置身于案件情景之中的感觉。由此考生就无法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
3、度来处理问题。2、案件事实往往错综复杂。首先,案件往往涉及到多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丙方等等,往往弄得考生晕头转向。其次,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往往也不止一个。比如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往往扯到一起,所有权关系与债权关系糅合在几方当事人之间等。再次,案件信息量丰富。由于是虚拟的真实场景,所以考题通常提供了足够多的信息量给考生,这样一方面让案件更具真实性,另一方面也是考查考生排除不必要信息的能力。多余的信息无疑给考生设置了很多陷阱,考生必须步步小心。3、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目的是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第一是分析问题的能力。针对考题的提问,考生必须排除不必要的干扰信息,利用有用信息对问题
4、的本质做出判断。既然是考法律知识,那么问题的本质其实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结论性意见。第二是记忆能力。为了解决考题设置的问题,考生必须能够运用已经学过的法律知识,其中自然包括当前中国的立法对某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基础性的知识点。记忆如果不到位则很难对问题做出正确判断。第三是法律语言表述能力。当考生运用已经学过的知识分析问题的本质之后,就应当把结论表述出来。解决法律问题自然要用适当的法律语言回答,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要学会使用“法言法语”来表述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特定法律词汇就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考察目标。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特点,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考生一见到案例分析类型的题就头疼、发怵。这
5、种类型题目的难点正在于其信息量过多,而考生往往基础知识不够扎实,所以容易陷入出题者预先安排好的陷阱中去。另外,这类型题考察的能力是多方面的,它对考生提出的要求更高,其难度自然而然地提升上去了。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案例分析题 2009-07-22 14:08 阅读 36 评论 0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一、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与难点 案例分析类型题虽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出题,但还是有一些特征可循。掌握这些特征可以使考生在考试时不至于产生恐慌感,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从以往的考题来看,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案件事实被虚拟得很真实。为了考查考生对于法律规范的记忆和理解水平
6、,案例分析类型的题目通常虚拟出很真实的场景。如发生法律纠纷的当事人名字很具体,纠纷的时间具有紧凑感,地点的安排一般也是恰到好处。这样虚拟场景的作用是让考生有置身于案件情景之中的感觉。由此考生就无法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处理问题。 2、案件事实往往错综复杂。首先,案件往往涉及到多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丙方等等,往往弄得考生晕头转向。其次,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往往也不止一个。比如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往往扯到一起,所有权关系与债权关系糅合在几方当事人之间等。再次,案件信息量丰富。由于是虚拟的真实场景,所以考题通常提供了足够多的信息量给考生,这样一方面让案件更具真实性,另一方面也是考查考生
7、排除不必要信息的能力。多余的信息无疑给考生设置了很多陷阱,考生必须步步小心。 3、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目的是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第一是分析问题的能力。针对考题的提问,考生必须排除不必要的干扰信息,利用有用信息对问题的本质做出判断。既然是考法律知识,那么问题的本质其实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结论性意见。第二是记忆能力。为了解决考题设置的问题,考生必须能够运用已经学过的法律知识,其中自然包括当前中国的立法对某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基础性的知识点。记忆如果不到位则很难对问题做出正确判断。第三是法律语言表述能力。当考生运用已经学过的知识分析问题的本质之后,就应当把结论表述出来。解决法律问
8、题自然要用适当的法律语言回答,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要学会使用“法言法语”来表述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特定法律词汇就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考察目标。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特点,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考生一见到案例分析类型的题就头疼、发怵。这种类型题目的难点正在于其信息量过多,而考生往往基础知识不够扎实,所以容易陷入出题者预先安排好的陷阱中去。另外,这类型题考察的能力是多方面的,它对考生提出的要求更高,其难度自然而然地提升上去了。 二、解答案例分析类型题所需要具备的技能 针对前文对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和难点所进行的分析,笔者在此想强调一下考生在面对这些题时所需要具备的技能。 首先,考生要扎扎实实地学习各
9、门法律知识,做到理论与实证相结合。所谓理论是指教科书当中对重要问题的阐释。包括某些理论问题是如何提出来的,学者对这些问题的态度如何,对于个别重要理论问题甚至需要了解一下其他国家的立法是如何处理的。实证是指我们国家的立法是如何规定的。考生往往抱怨法律考试所涉及的法条太多,记忆量太大。其实这是一种对法律考试极大的误解。考试考查的通常是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或者与当前时事紧密联系的内容,并非所有法条规定的内容都有考查的必要。法律考试如果仅仅侧重于记忆、背诵能力的考察是对法律学习很大的曲解。但这并不是鼓励考生在学习的时候进行选择性学习,因为教科书中的很多内容都是重要内容。考生在阅读教科书的时候要学
10、会区分问题的重要程度,同时结合我国立法规定来记忆,切忌胡乱猜测考试重点,也忌讳采取应试目的很强的方式去阅读教科书。 其次,考生要善于分析各种法律关系。案例分析类型题的解题关键就在于法律关系的分析,而自考经常考查的法律关系并不多,比如所有权关系、担保物权关系、债的关系是最为常见的法律关系。精通这些法律关系成为学习法律知识的首要目标。后文中还将讲解对法律关系进行分析的方法。 再次,考生在答题过程中要紧扣设问的要求进行解答。考题的设问形式多样,有的仅仅要求考生分析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的就某个问题提问中国现有立法如何规定,比较抽象的设问可能要求对某个案例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不同设问形式
11、的回答方式不尽相同,考生需要认真审查设问要求,对症下药才能做到既不浪费考试时间又能围绕要点回答。 三、解答案例分析类型题的方法 解题技能的积累有赖于考生平时不断的学习和练习,属于考场之外的功夫。而解答方法具有临时应对的特点,属于考场实战的功夫。在这一部分,笔者将针对案例分析类型题为考生归纳一套解题方法。这套方法具有普遍适用的特点,可以适用于各门法律考试中。但是笔者并不赞成把它完全作为应试技巧,而是希望考生在平时练习的时候也多加运用,久而久之形成分析问题的习惯性做法。这样即便在考场中碰到更有难度的问题也能应付自如。 1、准备工作:把应试心态调整到最佳。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案例分析类型题的出现意味着
12、一场艰苦战。考生在碰到它的时候不要过于着急,心态越急越容易在阅读信息的时候发生遗漏、错误阅读等不该出现的情况。考生应当以正确的心态对待它。首先要做多遍阅读的准备,直至把题意看懂;其次要用心看,不要受无关事项的干扰而影响阅读。 2、初步工作:采取自己熟悉的方法排除无关信息。案例分析类型题目中必然包含一些与解题无关的信息,这些信息被命题者用来有意提升题目的难度。因此考生在阅读信息的时候必须排除这些无关信息,把对解题有关的信息保留下来。对此考生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记忆能力强的考生可以直接在心里默记信息,记忆能力稍弱的考生可以在草稿纸上把有用信息记录下来。所需要掌握的信息主要包括这些内容:案件涉及的当
13、事人、案件的基本事实情况、各个事实的前后关系(主要以时间为脉络)、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争执点(如果存在,争执点是什么)、当事人采取什么行为保护自己的利益。有了这些基本信息,考生才有条件进行下一步的分析。同时为了确保自己了解的信息正确无误,考生有必要多阅读几遍考题。 3、关键工作:分析法律关系。通过前一步骤的工作,考生已经收集了用来分析法律关系的足够信息,接下来考生应当根据所学过的法律关系来“对号入座” 。法律关系离不开一定的主体(当事人),因此以当事人作为分析切入点最为恰当。按照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案件事实以及从教科书上学习到的各种法律关系,考生可以比较容易地确定案件牵涉到的主要法律关系。这个工作离
14、不开平时认真的学习积累,并非临阵抱佛脚就能达到要求。 4、展开工作:分析权利与义务。学习过基本法学理论知识的考生都知道,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就是权利和义务。那么在分析完法律关系之后,考生应当接着分析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将决定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一般说来,法律关系分析得当之后,对权利义务的分析就比较容易,解题也自然而然地顺利进行。权利义务内容的确定也离不开平时对教科书的认真学习,属于考场外考生所需重点努力的方向。 5、收尾工作:解答提问。经过上面几个步骤后,考生可以大胆地进行解题答疑了。考题设问无非考查考生对法律关系、法律权利义务内容是否掌握,因此如果前面几个步骤处理顺利,答
15、题就易如反掌。但是,在这一步考生仍然需要注意一点,在表述答案时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通俗口语,在该用法律语言的地方千万不可大意。比如在表述“甲从乙那里要回自行车是合理合法的”这个意思,就应当表述为“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自行车,因为甲是自行车的所有权人” 。另外,适当引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无疑更好,不一定要清楚地记下条文的原文,只要法条的大体意思表达正确即可。 司法: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 2006-12-26 11:54 第一, “审题” 。很多考生都普遍认为第四卷时间不够用,原因有三,一是题干太长,有的题干长达数百字;二是法律关系、事实关系错综复杂;三是论述题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审题一定要有目的性,先看问题
16、,然后根据问题来阅读题干,这样可以省去题干中很多不必要事实的干扰,节省时间。二是根据部门法的考试特点来审题,比如刑法案例主要集中于考查三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构成该罪。因此审题可以带着这三个问题来筛选有关的素材。 第二,先“析题”后动笔。一般而言,案例分析中所交代的信息都是有用的,有的从正面提供解答线索,有的从反面提供干扰信息,因此对任何一个有法律意义的信息都不能放过。有些考生读完题后就匆匆动笔,贸然作答,显然不对。司法考试中出现综合性大案例分析的可能性不大,一般都是若干小问题,每个问题之间或层层递进,也有的属于大杂烩。如果考生答完前面题目后才发现后面的题目与前
17、面的答案相矛盾,这时容易慌乱,造成心理压力,浪费时间,影响卷面整洁,直接导致失分。析题要从哪些方面着手呢?首先,确定案例内容涉及的知识点。以刑法为例,考查的内容从大方面来说不外乎以下几点:1、总论,包括:犯罪故意与过失、意外事件的认定;相对刑事责任年龄者应当负责任的范围;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犯罪停止形态中彼此的认定与区分;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的认定;刑罚运用中的累犯、自首并罚;罪数形态。2、各论,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这些都是基本的考察内容,案例分析原则上都会涉及这些犯罪。其次,清楚题型,抓重点。仍以刑法为例,案例分析题目的提问方式包括
18、:1、是否构成犯罪。2、构成何罪。3、对犯罪人如何处理。4、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属于何种犯罪形态,如何处罚。对第一种类型的题目,要紧紧抓住犯罪构成,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全面分析。只有完全符合了这四个构成要件,才可以确定行为人构成了犯罪。第二种类型需要考生根据不同罪名的犯罪构成,找到他们之间相区别的根本标准。对于第三种情况,我们一般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属于累犯、自首、有无缓刑、假释等特殊的刑罚适用情形。应当注意,无论对于哪种类型的问题,我们都必须抓住重点,紧紧围绕所提问题,就处理的合法性、事实根据作出充分的论述,给出具体的方案、结果和法律理论依据。最后,全面考虑问题,理清思路。我们不可
19、能希望某一道案理分析题只是考察总则或分则某一个知识点。这种题目考的就是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处理实际案件的能力。因此,面对任何一个案例分析题,我们应该树立全局观念。即对待一个行为、一个罪名不能仅仅凭借对法条和某个概念的简单记忆来应付。另外在答题时要考虑每一个案例所涉及的概念或法规、司法解释,将这些明确地串连组织起来。第三, “答题” 。考取高分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组织答案,二是法言法语。“组织答案”需注意并非多多益善。一来考试时间不允许,二来会使得阅卷人厌烦。案例分析题一般采点给分,因此对任何一个问题的解答应力求全面简明。我们总结了三个部分,一为结论,针对问题直接作答,简洁明了,千万不能答非所问
20、。第二要列出法条或原理,案例分析考查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每题都是根据法条或原理编出来的,所以考生在解答案例题时,一定要分析出这个题背后的法条或原理时什么,当然对法条的回答不需要一字不差列出原文,只要答出基本意思即可。第三部分是分析说理,把法条或原理分析,说明,结合案例的实际情况,反衬前面的结论。答题时一定要用法律的语言解答。考试中常常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考生把道理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就是得不到高分,因为判卷人不能判断出这个考生到底懂不懂法律。任何一个人,只要面对问题都会有自己的判断,不懂法也可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尤其是民法本来就源于生活,对民法问题的判断往往根据生活常情就能做出。但懂法的人就可
21、以说出“法话”来,比如不安抗辩权、侵权责任等,只有你说出来,阅卷人才能把你与普通人区别开。第四, “查题”这部分依具体情况而定。卷四分析题、论述题答题方法和应试技巧(最新)同前三卷的客观题不同,卷四的题目都是主观型试题,除部分的案例分析题之外,这部分试题一般没有统一的答案,主要侧重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法学基本理论素养的考查。很多考生都认为卷四考查的内容都是相关部门法的基本知识,因而没有必要对卷四的分析题进行集中复习。而且卷四相对来讲得分比较容易,但是想得高分又十分困难,所以复习不复习关系不太。其实这是一种十分错误的思想,根据相关调查的数据显示,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和未通过司法考
22、试考生的四张试卷成绩相差最大的就是卷四。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前三卷试题的难度都比较大,部分题目大部分考生都难以得分,而卷四题目的难度相对来说较小,正好可以起到拉开考生之间差距的作用。由此可见,能否在卷四中获得理想的成绩,是能否顺利通过 2009 年司法考试的关键。下面对近几年来卷四的命题趋势进行一下分析并介绍分析题和论述题的答题技巧。一、卷四的命题趋势分析通过对 0408 年来的卷四试题的分析,可以看到今年来该卷的试题呈现下列趋势:1.重者横重:从这几年的试题来看,司法考试的论述题和简答题主要集中在对法学基础理论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考查,尤其是法的价值冲突,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适用等成为考查的
23、热点,这些知识点都是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应该尤为注意的。2.简答题继续存在:司法考试制度确立以来,卷四涉及到的考试题型包括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和法律文书写作题。其中 2007 年司法考试中,首次出现简答题,2008 年继续有简答题,可以预见的是,简答题会成为司法考试的常规考察题型继续存在下去。简答题可以看作是微型的论述题,也要有论点、论据和论证,但是与论述题相区别的是回答这种类型试题的要做到观点明确,言简意赅。3.更加侧重对基础理论的考察:这部分的考查主要体现在论述题中,也是最能体现考生的法学功底之处。近几年来论述题中涉及到的考点主要体现在法理学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部分,主要体现在法律的价值
24、冲突和法律原则冲突的处理上。命题者采用这样的命题方式,是为了考查考生的理论修养和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的能力。4.体现现实热点问题:无论是 08 年的关于“三个至上”的考查,还是 07 年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查和分析当代诉讼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变化的试题,都是当年的热点问题,就这提醒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也不能单纯的只记忆发条,要多关注与法学相关的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并能进行一定的思考,这样在考试中能有的放矢,取得理想的分数。5.试题更具有开放性:这几年的论述题大都不会给出一个固定的观点,在评卷时,这种类型的试题也不会给出标准答案,只是给出一个相应的参考评分标准。比如法学理论的运用、立意观点和
25、文字表达各占多少分。面对这样的试题,考生就要做到观点鲜明、论证有力,能够自圆其说。另外在案例分析题中也摆脱了之前简析题的模式,出现开放性的要求学生进行全面分析的题目,下文中我们会详细介绍这种分析题的答题技巧。总体上来讲,司法考试卷四的命题越来越趋向综合能力和理论基础的考查,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尤其注意这两个方面。二、案例分析题应试技巧案例分析题是 2004 年司法考试中新增加的一种题型。与简析题相比,虽然都属于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原理对案例进行分析,但二者仍存在着一些重大区别。简析题,往往是给出案情后即设置几道小问题,故属于封闭性出题方式,因为设置了小问题后,答案也就基本确定下来了,考生只需要回答
26、问题即可。但有一年出现的案例分析题,却要求考生“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显然此种出题属于开放性方式,考生只能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原理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分析,这就需要具有非常好的规范分析能力。案例分析题常见失分点(1)分析出现偏差,基础知识掌握不好。这点只能依靠考生的自身努力和知识的积累。(2)分析不全面。对材料的分析不够全面是分析题最常见的丢分点,这与上述讲到的分析题的开放性有很大的关系。正是因为题目要求考生进行“全面的分析”而没有像简析题一样通过问题来引导,因此,更增加了分析的难度。就此问题,建议考生在落笔之前先在材料中把关键的字眼挑出,然后分析其法律关系,最后结合上下文
27、进行答题。(3)个人观点过多,法律分析不足。分析题与论述题最大的区别在于必须运用你所掌握的知识来解剖案情,而不是对案情进行评论。有的考生在答分析题的时候加入很多主观因素,甚至出现分点论述,把分析题当成了论述题来答,导致丢分。因此,建议考生在答题的时候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要有太多的主观臆断,所表述的内容一定都要有法律的依据,基本的答题套路就是:“由于,依据某某法律,因此属于(或构成)”过于口语化,没有法言法语。运用法律的语言来解决案件是一名高素质法律人才必备的能力之一,如果在分析案例的时候无法做到法言法语,甚至没办法做到用书面语答题,其肯定不会得高分。这种现象在非法学的考生中比较
28、常见,因此,考生应当加强这方面的训练,勤加练习和模仿。 不区分段落,格式过于单调。这属于卷面上的问题,但却是致命的问题,因为阅卷老师对于黑压压一片的文章是肯定不会逐字逐句地阅读的,就算你写得再好,分析得再准确,也无法引起老师的注意。而且最好是在段落的开头部分由总结性的语言,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也可以使阅卷老师一目了然。案例分析题的复习思路在复习分析题时,掌握相关知识点是前提,所以建议考生在八月份之后再复习此类型的习题。在复习过程中,所作的每一个题目时应坚持独立思考,亲自动手用笔写出答案来,而后再对照“参考答案”部分,看一看自己成功在何处,错误在何处,不明白的地方可参考答案部分的解释。这里要强调
29、的是,在平时练习中,一定要亲自动笔写出答案,而非在头脑中一形成抽象、模糊的大致答案后即急于翻看正确答案。否则很容易形成眼高手低的毛病,而且如果不亲自动笔书写,也很难暴露自己的问题。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有许多考生在实际考试中面对这种案例分析题缺乏自信,觉得无从下手,答题时往往感到一片茫然,不着边际,最后只能毫无逻辑、信马由缰地乱写,因此低分的结果在所难免。其实,分析题并非如许多考生想象或认为的那样可怕,只要抓住复习与应试的规律,就非常容易作答,甚至成为你最易得分的一种题型。从应试规律来看,作答分析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确定本题考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的内容,这是较容易判断的事情。其次确定考查的是
30、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确定了部门法之后,思考的范围就大大地缩小了。如在民诉法试题中,考查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往往是家常便饭。确定了是哪个法律制度后不要直接答题,先回顾该法律制度涉及到的知识点有哪些。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遗漏。对照题目中所给出的案情叙述,寻找关键信息,与上述回顾到的知识点一一对应。 在对案情进行法律定性、法律后果分析之后,落笔作答。对于考生而言,最困难的地方在于判断案件所反映的各种法律关系、行为的定性、法律后果等,因此,如果能用图表方式、按照时间顺序对复杂的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将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答题方法。三、论述题的应试技巧论述题自 2003 年“入主”司考以来,一直被认为是考查
31、考生综合法律知识的最重要题型。由于论述题其本身具有综合性强、学科跨度大等特点,在备考的时候考生往往不知道如何下手,从而在复习的时候把论述题摆在与法律文书几乎同等的地位上,也只是利用少量而零碎的时间去关注论述题,或者甚至不复习而完全依靠自身的法学功底和文字功底答题。其实解答论述题也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本书希望能使各位考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这些技巧,用最短的篇幅为考生提供最有用的参考。1.论述题的出题特点要想掌握一种类型题的解题方法,就先要了解这种题目的出题特点。司法考试论述题的出题特点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出题材料的选择,二是出题角度的设置。从历年司法考试论述题真题来看,司法考试论述题的出题有以
32、下特点:司法考试论述题出题的材料有一个重要特点即:在案件背后存在着广泛争议。这种争议又具体包括两种:第一种是法律实践中所产生的争议和冲突,但这种争议和冲突背后其实又涉及更深层次的争议和冲突。以“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新举措”为例。表面上看,该冲突或者是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冲突,或者是公民权利相互之间的冲突;深一层次看,其涉及的其实是“自由”与“秩序”之间的价值冲突、不同主体之间“自由”与“自由”的冲突;更深层次的看,其涉及的乃是政府的传统行为模式与法治建设所要求的政府新行为模式之间的“代沟” 、法律制度与公民能否尊重法律、能否根据法律而生活之间的“代沟” 。第二种是在法学界之间对某问题产生的争
33、议和冲突。 “判例、案例与司法解释”即属于此。法学界曾经对我国是否应当实行判例制度进行过较大范围的争论,因此,司法考试选择其作为出题材料,不仅是对此种争论的回应,而且也可以考查考生对我国独特的法律文化的了解。这是因为,学界对我国法制建设过程中一些问题的争议,往往是因为我国与其他国家(包括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具有不同的法律文化背景,并实行了不同的制度,因此在法律现代化过程中,对是否引进或采取其他国家先进的法律制度或法律理念存在分歧。由此,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合理推论,司法考试中的论述题材料应当具有如下特点:A.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一般都要存在着一定争议。无争议的问题虽然也可能考到,但其价值显然
34、较小。B.之所以引起争议,往往是存在着价值冲突或法律文化冲突问题。价值上或法律文化上不存在冲突的问题虽然也可能考到,但其价值也显然较小。这种价值冲突的问题,往往与我国的法律现代化和法治建设有关系。正是因为要使我国法律现代化和建设法治,而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却还根深蒂固,故造成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反差。当下的一些热点问题,往往与此有关。此外,包括“公法与私法划分” 、 “私法优位” 、 “权利本位” 、 “从身份到契约” 、 “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等一系列资本主义国家所提出的理论问题也都应当引起考生重视。出题角度的设置从出题角度上看,司法考试中的论述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角度:给出一个案例,要求考
35、生谈谈对案例所反映问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认识;给出一个案例,要求考生站在法律职业者的角度,设身处地地替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直接以论述题形式进行考查。常见失分点(1)审题不准。由于论述题考查的是考生的综合知识,因此,需要考生结合考题的材料搜索大脑中所储备的相关知识点。因此考生很容易在对材料理解上产生偏差,而导致审题产生偏差。此时考生最需要做的就是先冷静下来,剖析材料中反映的各种法律关系,找出其中反映中心意思的最重要的一个或几个法律关系进行论述。例如在 2004 年司法考试的“喜悦家庭”商户照相服务那一题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众多:有工商登记的行政许可关系、商户与顾客的提供照相服务的合同关系、
36、商户和顾客对明星的侵权行为,在法理层面上还可以上升到法与道德或法与科技的关系等。其中最重要的论述点是侵权行为,在论述当中应当将侵权行为作为论述重点并最后上升到法理的高度,但有的考生却认为当年的热点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因而将行政许可法律关系作为论述的重点,这就明显地偏离主题。(2)论述不集中,论点过于涣散。这是答论述题的大忌。论述题的字数要求在 500 字以上,而由于时间的原因大部分考生回答一道论述题往往不会超过 1000 字。在这短短的 1000 字内能够把一个论点逻辑而缜密地论述充分已属不易。然而有许多考生在答题时很容易忽视这一点,往往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不注重语言的前后逻辑性和连贯性,这样的
37、答案自然得不了高分。(3)论述语言不专业。这是非法学专业考生常常会犯的错误,司法考试作为选拔高层次法律人才的考试,其主观题的回答必须体现其法律专业的特性,不要让阅卷老师觉得这只不过是一篇普通的社评,而不像是一篇法律专业人员写的文章。因此,需要考生拥有一定的法学语言表达能力。(4)论述过于肤浅,理论深度不够。这是很多考生得不了高分的重要原因。经过各个科目的系统复习之后,对于论述题中所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考生大概都可以列举出来。然而这只是论述的第一步,而且往往也不是最重要的得分点。如果要取得高分需要考生实现理论上的升华,而理论上的升华就必须将材料中的问题与理论法学(例如法理和宪法的知识)结合起来,
38、也只有这样,考生的答题质量才可以上升一个档次。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阅卷老师是大批量地工作,其往往只抓住考生文章的开头和结尾,大概地看一下答题的思路,由此可见理论升华尤为重要。不分段,没句号。这是答题中的细节问题,但却是非常致命的地方,因为阅卷老师是在疲劳和烦躁中看你的卷子,而你的整篇文章从头到尾只有一段话或者只有一个句号,即使再有耐性的老师也不会去仔细在黑压压的文字中去寻找你的论点、论据和论证。基本答题套路!以下为考生总结的答题套路并非十全十美的,可能还有些许的瑕疵和不足,但对于处在迷茫之中而迫切需要掌握答题方法的考生来说,学习以下的套路不失为一种“捷径”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论述题出题形式
39、的灵活性,我们无法总结出一个“万能公式”来供考生填充,即使存在这样的“公式” ,我们也觉得这只会限制考生的视野和思路,因此,这里主要是通过“矛盾”分析的方法帮助考生梳理论述题的答题思路:第一步,找出“矛盾”材料说了什么?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由于阅卷老师要面对成千上万的试卷,如何在文章的一开始就抓住老师的眼球,对于论述题的答题来说尤为重要。论述题的出题思路就是希望考生就材料中体现出来的问题进行阐述,而这个问题必定体现为辩证法原理上的“矛盾” 。一般而言,阅卷老师对于能够一下子抓住材料中的“主要矛盾”的文章都有比较好的印象分。然而如何才能找出材料中的主要矛盾,需要有一定归纳和概括能力。在这里,
40、可以举从 2003年以来的所有论述题材料中的“主要矛盾”为例:2006 年真题 1:政府承诺与国家政策的矛盾,政府政策改变与行政相对人利益保护之间的矛盾。2006 年真题 2:法律干涉个人自由的正当性和法律对个人自由保护的矛盾2007 年真题甲题:根据所提供的素材,请就从古代的“无讼” 、 “厌讼” 、 “耻讼”观念到当代的诉讼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变化,自选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2007 年真题乙题:根据材料中给出的政府在各种情况下撤回行政许可的情形,结合行政法有关原则,谈谈自己的看法和建议。2008 年真题(二选一)1:以给定材料中的两个网上“裸聊”案为例,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
41、正当性及其限度。2008 年真题(二选一)2: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评述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的处理结果。从上述真题的“矛盾”分析当中我们可以看出,任何一道论述题所给出的材料都有其隐含的矛盾,这需要考生去思考和发掘。当我们发掘出矛盾的双方之后,就需要对矛盾进行描述,这种描述仅仅是介绍性的描述,也就是在卷面上体现出你归纳出来的“矛盾” 。这种归纳并不是上述简单 A 与 B 之间的矛盾,而需要结合题目所列的要求,通过对语言进行准确的组织,最合理地向阅卷老师揭示你所认为的材料中的“问题” 。例如:08 年卷四的第 7 题,问题 1 是:“以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为例,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正
42、当性及其限度” ,根据这一要求并结合给出的材料,可以得出本题的矛盾在于法的基本价值“自由”和“秩序”的矛盾。第二步,分析“矛盾”体现了什么原理?该原理含义如何、理论依据何在?在找到材料中的矛盾之后,接下来就需要对该矛盾中反映出来的法律原理进行分析。前面已经说过,在分析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因此,此时需要考生在大脑中搜索有关法理和宪法的一些基本概念、范畴和理论以及各大部门法的基本原理和原则,并把这些高度理论化的知识与材料反映的问题结合起来。具体而言,在分析的过程中应当回答下列几个问题:首先,这个矛盾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体现了什么样的法学理论?就以 2006 年真题 2 为例:某民法典第一
43、条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 ”在其后的第一个题目中要求:“比较该条规定与刑法中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的区别及理论基础” 。当看到这个题目,考生首先应当想到抽象出该法条所表现的法学理论,很明显,就是民事活动和审判实践中的法律推理适用的问题。而刑法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即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的“罪刑法定原则” 。将矛盾的两方面所体现出来的法学理论概括出来,就完成了分析矛盾的第一步。其次,应当对该原理或理论进行定义解释。也就是什么是民事法律的推理适用,以及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这个部分的分析,将充分体现作者的法学功底。大部分考生都
44、没有办法做到教科书般的解释,只依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表述,但在回答的时候应当要注意使用法言法语,避免口语化的语句。最后,就该原理与题目所设的语境相结合,对该“矛盾”进行更深层次的理论分析。在这个时候,需要考生通过所学过的法学知识,对矛盾的两个方面进行对比,从而发掘更深层次的理论,这也是最能体现考生理论深度的地方。综上,对于“矛盾”的分析,我们可以概括为三个层次:“是什么” 、 “什么事” “为什么” 。当考生回答完这三个层次的问题之后,就需要进入矛盾的解决阶段。第三步,解决“矛盾”如何解决问题?在论述题的作答过程中,矛盾的解决往往需要考生对矛盾的双方进行必要的“取舍” ,或者在没有办法进行“取舍”
45、的情况下,考生也要通过设定条件的方法进行取舍,这样才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才体现论述的价值。 以 2005 年的论述题为例,题目给出的材料中的矛盾是:一方面我国是成文法的国家,而另一方面,最高院又通过发布案例来指导实践。这是一对很典型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就需要我们进行取舍,那么取舍的结果无非有三个:(1)我国应当实行判例法,支持最高院的实践;(2)我国不该实行判例法,反对最高院的行为;(3)在某些情况(或某些领域)下,我国可以通过判例来指导司法实践,但在某些情况(或某些领域)下,我国不宜通过判例来指导司法实践。不论考生最终选择哪个角度来论证,只要能自圆其说,都有得高分的可能。但得分的关键在于
46、论据的支撑和论证的条理。在这种情况下,考生最好用分点的方法来论证自己观点,并在结尾进行总结。以上所总结的答题套路针对不同的情况可能需要读者进行不同的变,一方面并非回答所有的题目都要走这“三步曲” ,另一方面这三个步骤也不是截然分开的,在答题的时候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论证的需要进行融合和变通。另外,在合理有效的分析的基础上,就要整理好自己的思路,把它表达在试卷上,这里还要注意语言表达的一些技巧。首先,要注意分段。上文中已经提到不分段造成的严重后果,在这里再次提醒广大考生,一定合理分段,这样会使文章看的条理清晰。其次,注意文章和段落的结构。文章和段落结构有很多种,但是在司法考试中,我们比较推荐总分的段
47、落和文章结构形式,尤其是最后的理论升华部分一定要把观点写在显眼的位置,这样可以使阅卷老师清楚的看到你文章的主要论点以及各段落的主要论点,容易获得高分。最后,要做到字迹清晰。考试的最终体现形式是考卷上的文字,所以书写一定要认真,否则之前的努力都会功亏一篑。 论述题常考知识点提示根据论述题的出题特点,我们可以对列入司法考试大纲的各学科的重要性进行大致的排列:法理学、宪法、行政法最为重要;民法、刑法、经济法次之;三大诉讼法(即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再次之;法制史、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商法最为次要。根据论述题的出题特点和答题特点,在复习各学科时,应当重点复习的知识
48、点分别为:法理学共四章,包括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法与社会。这四章都非常重要,许多论述题的答案都包含在这四章中。在复习过程中,应当注意关注这四章中可能存在理论争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的本体”部分,如法的概念、法的本质、法的价值(尤其是法的价值冲突)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尤其是适用法律规则审判可能导致结果严重不公因而需要适用法律原则进行审判的情形) 、法的渊源(尤其是国家法与民间法发生冲突时的处理) 、法的效力、法律关系(注意掌握如何对不同案件中所存在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分析) 、法律责任(尤其是归责与免责)等。 “法的运行”部分,如立法(尤其是立法原则) 、执法(尤其是法治
49、社会中执法的基本原则)、司法(尤其是法治社会中司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尤其是运用不同法律解释方法可能产生不同结果的情形)等。在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尤其应当关注我国现实生活中所出现的存在争议的各种改革措施(如政府评选最差官员、招募讨债高手帮政府讨债、插旗卖广告筹款、监狱设立夫妻同居室、公安局进行命案招标等) ,并注意根据法学理论知识对各种改革措施进行分析。“法的演进”部分,如法的传统(尤其是中国法的传统) 、法律文化和法律意识等。复习好本部分内容,将使考生更能理解为何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各种有争议的措施,公民权利的保障为何如此困难,尤其是为何我国虽然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但却迟迟无法建立令人满意的法律秩序。 “法与社会”部分,如法与科学技术、法与政策、法与道德、法与人权等。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应当注意分析下述问题:社会本身是在不断演进、变化的,而法律相对而言往往比较滞后,因此往往会出现一些新问题(如“爱情侦探”等)在法律上难以解决或者在法律上难以给出比较好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