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悠着点,劝酒也担责。,2004年1月份,在某县饭店内,一伙人兴高采烈地举杯庆祝新年。深夜时分,赖某因饮酒过量无法走动,被饭店老板刘某搀扶到店内的沙发上睡着了。第二天上午,赖某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已经死亡。公安局的尸检报告认定:“死者系因呕吐物进入气管、支气管导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排除外加暴力致死。”赖某的家属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几个劝酒者与饭店老板共同赔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某、张某、郑某分别赔偿1.1万元、6600元和4400元给死者家属。,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公民由于过错(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特别提醒:如果采用暴力手段强行让他人喝酒的,还有可能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