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迁移登记办事指南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意 见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申请方式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 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4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咨询方式相关表格及文书参考范本,可以通过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横琴新区门户网站(http:/ 商事登记” 页面下载,或者到横琴新区综合服务大厅工商局对外办事窗口领取。业务咨询电话:0756-884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