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保险公司:你公司 (保险单号码)项下承保的车辆 (厂牌型号)、 (号牌号码),于 年 月 日发生事故。立书人已收到你公司赔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立书人同意将已取得赔款部分的向责任对方追偿的权利(包括根据保险法第 65 条的规定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你公司,并授权你公司得以立书人名义或你公司名义向责任方- 具体名称 追偿。立书人保证随时为你公司行使上述权利提供充分协助。本人(单位)郑重承诺:本人尚未得到上述责任对方或其他相关人员给予的(全部 部分: 元) 赔偿;没有放弃向责任对方索赔的任何权利。特立本权利转让书为凭。此致权利转让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