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岔河第二中学食堂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2012 年 3 月 1 日2013 年 3 月 1 日)为加强学校营养餐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管理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制定食堂营养餐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营
2、养餐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凡属大米、面粉、食盐、食油、味精、酱油等产品,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进购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
3、严格主、副食库双人双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六、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七、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八、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食堂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九、建立学校食堂营养餐食品卫生管理档案。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食堂托管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食堂托管人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二一二年 月 日 二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