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为加强和改进幼儿园安全工作,保障全园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工作、学习、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园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成 员:各班主任。 二、报告与报警。 1 、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课内外发生的由当事人直接向班主任、值班领导和分管园长报告, 2 、凡出现重大恶性园内意外伤害事故,班主任、分管园长必须向园长汇报。由园长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有必要,还要向公安机关报警。 3 、报警及有关人员电话: 报警电话:
2、 110; 火车站派出所电话: 急救电话: 120; 三、应急与处理。 1 、接报后,有关领导、值周人员、应急处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其他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2 、由现场职务最高者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按照程序逐级向上报告,及时告知幼儿家长。 3 不管是什么样的园内意外伤害,伤者要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组织老师进行护理,直至移交给家长为止。 5 、如是社会人员来园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 “ 110”或火车站派出所电话。 6 、应急处理过后,幼儿园应组织力量介入调查或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发原因。 四、注意事项。 1 、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幼儿、控制事态。 2 、幼儿园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幼儿园有关领导提前提出申请,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3 、幼儿园对幼儿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还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 、幼儿园设立一定数量的应急储备金。 5 、幼儿在园期间,班主任不得关手机。幼儿园园长当班期间 24 小时必须把手机打开。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