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10632726 上传时间:2019-12-10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9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山西省财政厅晋人社厅发2011138 号:省直各部、委、办、厅、局,省直属事业单位:山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已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 一一年九月十六日山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74 号)精神,制定本办法: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

2、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二) 基本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建立和完善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针对事业单位特点,合理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形成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群体以及事业单位内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工作人员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对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的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二、实施范围根

3、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政发200647 号)规定,实施人员为列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三、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综合考虑单位上年度 12 月份基本工资、岗位结构和各级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核定。各级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根据省级机关工作人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标准确定并适时调整 。 在并事业单位各级岗位(职务、技术等级)核定总量参考标准见附表一。对经费来源不同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1)无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年绩效工资总量计算办法为:年绩

4、效工资总量= 本单位上年度12 月份基本工资总额+(本单位各岗位人数相应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 12) 。(2)有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照无收入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 1.2 倍核定。(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照无收入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 1.3 倍核定。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国家战略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具有行业特殊性的事业单位,在按上述办法核定总量时,可以适当高出一定幅度,但应进行报批。(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每年 3 月底前核定一次,除确因机构、人员和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三)核定绩效工

5、资总量,由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 (见附表四) ,按单位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审核,自收自支单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单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审批。四、绩效工资分配(一)事业单位要将用于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量划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具体项目、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单位根据考核结果自定。基础性部分与奖励性部分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经费来源的不同按 5:5 至 7:3 掌握。(1)经费由财政拨

6、款的事业单位,执行统一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核定总量参考标准的 70%确定。在并事业单位各级岗位(职务、技术等级)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见附表二。(2)经费由财政补助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标准由单位自定。(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考核的指导。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要依据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三)事业单位要制定具体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制定分配办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7、广泛征求意见。分配办法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本单位公示,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四)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要纳入主管部门的考核范围,其绩效工资在核定的本单位总量内,由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不高于本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 2 倍。五、相关政策(一)这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核查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单位通过自查,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帐户情况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规的项目。实施绩效工资后,除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政府特殊津贴和改革性补贴(与我省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后同口径保留项目)继续按规定标准发

8、放外,一律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以外发放任何形式的津贴补贴和奖金。(二)实施绩效工资后, 2006 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按原规定发放的年终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金及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 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 ,不再另行发放。(三)经批准受聘到两个岗位的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执行同一岗位的标准。(四)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初期、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人初期、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满确定岗位工资的岗位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确定。其他新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按新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五)在实施绩效工资的

9、同时,规范事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人员补贴。规范后,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分别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同时保留按国家规定可以计入离休、退休、退职费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政府特殊津贴和改革性补贴(与我省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后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同口径保留项目) ,停止发放原规定的其他各项补贴。离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劳人险19833 号文件规定条件退休的工人,继续执行现行规定标准;其他退休人员,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在并事业单位各级岗位(职务、技术等级)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见附表三。退职人员补贴标准,按同岗位(职务、技术等级)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 70%执行。省级机关离休、退休、退职

10、人员补贴标准调整时,同步调整事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人员补贴标准。(六)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休、退休和退职生活费的基数,工作人员从离休、退休、退职的下月起,停发绩效工资,改按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标准发放补贴。(七)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前享受事业单位待遇的退休人员,执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八)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税务局等垂直管理单位所属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退职人员,执行各市、县(市、区)实施绩效工资的相关标准。驻省内太原市外的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退职人员,执行单位驻地所在市、县(市、区)实施绩效工资的相关标准。其中,区市同城的

11、,执行设区市的标准。驻省外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退职人员,执行驻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退职人员的标准。所在市、县、区实施绩效工资之前,暂按现行政策执行。(九)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继续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93 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0112 号)执行。上述两个文件规定不明确的,按本文规定执行。六、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一

12、)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现行资金保障渠道,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依据单位经费来源的不同和现行津贴补贴、奖金的实际发放水平,采取不同的负担办法。在职人员:无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全部由省财政负担;有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不高于无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部分,由其收入负担 40%,财政负担 60%,高于无收入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部分,单位自行负担;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不含各类医院) ,不高于无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部分由其收入负担 95%,财政负担 5%,高于无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部分,单位自行负担;医院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负担。离休人员

1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劳人险19833 号文件规定条件退休的工人:按现行政策执行。退休人员:无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全部负担;有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由其收入负担 15%,财政负担 85%;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负担。(二)各单位必须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 号) 的规定设立绩效工资会计科目,用于核算本单位发放的绩效工资,其他科目一律不准再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七、组织实施这次实施绩效工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注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工

14、作人员提高认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本实施办法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附表一:在并事业单位各岗位(职务、技术等级)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参考标准岗位(职务)类别岗位(职级) 标准(元/月)一至四级(正高级) 2810五至七级(副高级) 2360八至十级(中级) 2000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十一至十三级(助理级及以下) 1500三级(厅级正职) 3360四级(厅级副职) 3090五级(处级正职) 2520六级(处级副职) 2360管理岗位(职务)七级(科级正职) 2000八级(科级副职) 1850九级、十级(科员、办事员) 1500二级(技师) 1975三级(高级工) 1690四级(

15、中级工) 1500五级(初级工) 1445工勤技能岗位(职务、等级)普通工 1445附表二:在并事业单位各岗位(职务、技术等级)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岗位(职务)类别岗位(职级) 标准(元/月)一至四级(正高级) 1967五至七级(副高级) 1652八至十级(中级) 1400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十一至十三级(助理级及以下) 1050三级(厅级正职) 2352四级(厅级副职) 2163五级(处级正职) 1764六级(处级副职) 1652七级(科级正职) 1400八级(科级副职) 1295管理岗位(职务)九级、十级(科员、办事员) 1050二级(技师) 1383三级(高级工) 1183四级(中级工)

16、1050五级(初级工) 1012工勤技能岗位(职务、等级)普通工 1012附表三:在并事业单位各岗位 (职务、技术等级)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岗位(职务)类别岗位(职级) 标准(元/月)一至四级(正高级) 2108五至七级(副高级) 1770八至十级(中级) 1500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十一至十三级(助理级及以下) 1125三级(厅级正职) 2520四级(厅级副职) 2320五级(处级正职) 1890六级(处级副职) 1770七级(科级正职) 1500八级(科级副职) 1390管理岗位(职务)九级、十级(科员、办事员) 1125二级(技师) 1485工勤技能岗位(职务、等级) 三级(高级工) 127

17、0四级(中级工) 1125五级(初级工) 1085普通工 1085清代“红顶商人”胡雪岩说:“做生意顶要紧的是眼光,看得到一省,就能做一省的生意;看得到天下,就能做天下的生意;看得到外国,就能做外国的生意。”可见,一个人的心胸和眼光,决定了他志向的短浅或高远;一个人的希望和梦想,决定了他的人生暗淡或辉煌。人生能有几回搏,有生不搏待何时!所有的机遇和成功,都在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大道之上!我们走过了黑夜,就迎来了黎明;走过了荆棘,就迎来了花丛;走过了坎坷,就走出了泥泞;走过了失败,就走向了成功!一个人只要心存希望,坚强坚韧,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地去追寻,去探索,去拼搏,他总有一天会成功。正如郑板桥所具有的人格和精神: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梦想在,希望在,人就有奔头;愿奋斗,勇拼搏,事就能成功。前行途中,无论我们面对怎样的生活,无论我们遭遇怎样的挫折,只要坚定执着地走在充满希望的路上,就能将逆境变为顺境,将梦想变为现实。实现人生的梦想,我们必须希望和拼搏同在,机遇和奋斗并存,要一如既往,永远走在充满希望的路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