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渝中城工程项目退出股份协议甲方:乙方:丙方:1、由甲、乙、丙三方合资的财信渝中城项目 5#、7#楼劳务工程中由于甲方在工程款上出现问题以及该工程的投资与预算中的垫资出入太大,经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1)在合资期间所做的工程量按建筑面积 18 元/m 2 利润计算。合计 万元。(2)在合资期间乙方投入的资金在 2015 年 1 月底前全部退还给乙方,并在春节前支付乙方 20 万元人民币(贰拾万元) ,余款在2015 年 8 月 30 日以前全部付清。如未能按时支付则按银行最高利息 4 倍计算赔付乙方,以作乙方经济补偿。(3)乙方在此项目所投入资金中按 元/m 2 分工资及利息。(4)乙方提走第(3)小条中款项后所余部分按 3:5:2 再分配。2、在退资达成共识后乙方要配合甲方在工程上出现的问题及各班组的合同未完成部分进行协调及解决,项目部未算量部分及算量不清部分乙方配合计量。3、此协议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共识,三方签字生效。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身份证号:丙方: 身份证号: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