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 目 名 称: 项目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天津世纪天源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17 年 月 签订地点: 天津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技术咨询合同(安全预评价)基本信息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法人:受托方(乙方):天津世纪天源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住 所 地: 天津市东丽区外环线南侧、昆仑路东侧矽谷港湾 D 区 D2-7-1电 话:022-8837-2151 传 真:022-2366-1897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窦洪胜本合同
2、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 安全预评价” 项目2.评价范围: 。2.咨询要求: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 、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规、标准,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3.咨询方式:依据企业提供资料,结合现场查验,按安全预评价导则要求,实施项目的安全预评价。第 二 条 乙 方 应 当 按 照 下 列 进 度 要 求 进 行 本 合 同 项 目 的 技 术 咨 询 工 作 : 准 备 阶 段 : 评 价
3、 标 准 、 资 料 收 集 需 个 工 作 日 ; 实 施 阶 段 : 现 场 勘 察 , 编制 安 全 预 评 价 报 告 需 40 个 工 作 日 ; 故 资 料 齐 全 后 , 共 计 45 个 工 作 日 完 成 报 告全 部 内 容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综合性资料:如项目位置图、规划图、总平面图等;(2)设立依据资料:如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以及相关批准文件等;(3)其它用于安全预评价的资料(详见企业应提供资料清单) 。2提供工作条件:(1)合同签订后 3-5 工作日内,按上述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技术资料;(2
4、)对乙方未来实施评价工作时提供人员配合、协调资料等工作条件;3.其他: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咨询报酬。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RMB¥ .00)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 分期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 3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作为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交付安评报告后 3 日内,甲方再支付 50%的款项 .(3)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和收据。要求合同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收款银行账号所属单位三者必须一致。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
5、银行: 光大银行天津卫国道支行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134 号海富新都酒店底商 帐号: 79750188000022212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编制的安全预评价报告。2.涉密人员范围:使用和管理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相关人员 。3.泄密责任: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评价资料等信息。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该项目安全预评价的相关人员。3.泄密责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
6、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 甲方因生产经营方式等的变更,需调整评价范围及内容时 ;2.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肆套完整的安全预评价报告(A4纸印文字报告)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及标准。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当 按合同总额的 2日支付滞纳金 (按合同法相关规定)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而延误的时间,乙方顺延交付报告的时间 。3. 乙方
7、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应当按合同咨询报酬金额的 10%支付违约金(经双方协商同意) 。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九条 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 (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乙、双)方所有。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 适时通报评价工作进度 ;2. 联系并落实现场查验的工作及查验资料的补充、完善;3. 报告
8、交付及资金结算;4. 共同配合、协商解决与项目安全预评价有关的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 /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1.提交 天津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 ;2. 。3 第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乙方出具文字材料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 企业应提供安全预评价资料清单所列内容 ;2.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 两 年。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在甲方提供项目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若项目评价工作无法通过,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2017 年 月 日乙方: 天津世纪天源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