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平安校园”创建考核细则单位: 得分 项目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分值 存在问题 扣分1、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每季度一次以上,少一次扣 1 分。(有平安创建会议专用记录本,查会议记录)42、平安建设工作经费投入(查票据复印件)、人员配备到位。有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平安创建工作和一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无明确领导负责扣 1 分,无专职工作人员扣 1 分。(听汇报、实地察看)无经费投入扣3 分53、有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意见、领导小组、平安创建工作要点、打击和防范“ 两抢一盗 ”实施意见、半年、年终创建工作总结、一把手年终述职报告(查资料)少一项扣 1 分6组织领导坚强有力(20 分)
2、4、教体局(中心校)与学校签订了年度平安创建目标责任书或保证书。(查资料)未签订扣 5 分,每少一份责任书或保证书扣 0.5 分55、综治办有专门的办公用房一间以上。有牌子、版面(挂在综治办)、综治委(办)人员名单、桌椅、资料柜、电话、电脑等基本的办公设施。(实地察看)没有专门办公用房的扣 3 分,其它每少一项扣 1 分106、工作职责、学习会议、安全保卫、值班、门卫等制度健全。少一项扣 0.5 分。(实地察看) 37、综治办每月至少召开 2 次以上工作会议,(看综治办会议记录本)每少一次扣 0.25 分,综治委会议记录每月一次,有专用记录本(以上两个记录本为全县统一格式,每次会议中要有实质性
3、内容,有各位成员个人发言内容)38、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有效。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排查、调处例会并建立排消台帐、重大矛盾纠纷要归档成卷。(查记录、台帐、卷宗)记录每少一次扣 0.5分,无台帐扣 1 分,无卷宗扣 1 分。8基础工作扎实有效(27 分)9、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引发的“民转刑” 案件,否则扣 1 分,无教职员工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否则扣 1 分。无突发性群体事件,否则扣 1 分。(询问了解)3安全防范措施10、有门卫值班、来客登记和机动车出入登记,规范完整。每少一项扣 2 分(年份、月份,进入时间、离开时间、姓名、性别、电话、事由等其他相关内容完4善)。不完整扣 1 分。11、
4、学校有报警点、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演练,无报警点(有牌子、固定电话)扣 1 分,无预案扣 0.5分,无演练记录扣 0.5 分。212、坚持巡逻制度。巡逻力量充足,配备巡逻棒、手电筒等巡逻器械和巡逻袖标,否则扣 1 分。巡逻记录填写规范 1 分(有巡逻记录本)。机动车、自行车停放有序 1 分,有专人看管 1 分。(查记录、实地察看)每少一项扣 1 分。413、坚持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值班。有值班安排表、签到册和值班情况记录(值班记录本)。(查资料)少一项扣 1 分314、财务室等重要部位安装了“三铁一器” (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每少一项扣 1 分 415、大门口、宿舍门口等重要目标、
5、重点部位、主要通道、停车场均安装了摄像头,并实施 24 小时不间断监控(有监控记录本,有监控人签名)。监控室内整洁卫生,建立值班、监控器材使用办法,录像资料保存等制度。每处重要目标(重点部位)未安摄像头扣1 分,制度少一项扣 1 分。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地方消防救援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备,完好率 100%,做到能用、会用,否则扣 2 分。(实地查看)今年以来无发生火灾等安全责任事故,否则扣 3 分,无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扣 2 分(询问了解)616、食堂食品安全、卫生。严把采购关,存有采购点的三证及食品合格证的复印件,每缺一项扣 0.5 分,不存在脏、乱、差现象否则扣 1 分。严格执行
6、食堂出入登记制度和“ 二次更衣” 制度,有紫外线等消毒设备。无更衣室扣 1 分,无紫外线灯扣 0.5 分,无登记记录扣0.5 分。食堂食品采购,储藏、消毒、半成品储存,成品分发等卫生制度上墙,每缺一项制度扣 0.5 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上墙,否则扣 1 分817、接送学生的校车驾驶人员有相应资质、有车辆检验报告、对每天接送人员应有记录,否则每缺一项扣1 分。3到位(35 分)18、校园及周边 200 米范围内没有网吧、游戏厅、台球室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非法经营场所,否则有一处扣 1 分。119、单位今年以来组织全体人员上安全教育课 6 次以上。少一次扣 0.5 分。无教育计划、教材、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各扣 1 分。坚持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626 世界禁毒日 ”、“119 消防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 4 次,少一次扣 1 分。(查一事一单有图有文字资料、宣传版面等)820、单位今年以来组织 2 次以上普法考试,有试卷、评分、得分及排名等(得分表要从高到低排名,缺一项扣 0.5 分,少一次扣 2 分。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无参与邪教人员,否则扣 2 分6普法教育广泛深入(18 分)21、法治宣传氛围浓厚。单位院内显要位置有规范的法制宣传栏,并有新近书写的法制宣传内容。无宣传栏扣 2 分,无内容扣 1 分。单位大门及院内有固定宣传标语或宣传横幅。否则扣 2 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