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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税壁垒措施及其应用-86-6-3.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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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章 关税壁垒措施,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进口税的含义、进口税率的种类及含义;理解出口税的含义与目的;了解过境税的含义。熟练掌握进口附加税的含义、目的和主要种类;理解差价税的含义、目的与典型表现;了解特惠税的含义、目的与特点;熟练掌握普遍优惠制的含义、目的与基本原则。 理解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和选择税的含义与计征方法。了解海关税则的含义与分类。理解通关手续的三个基本环节。掌握关税的经济效应的含义;理解掌握最适关税的含义;了解关税报复的原因。理解关税水平的含义;了解名义保护率和有效保护率的概念。了解关税结构的含义和一般表现。了解中国名义关税水平和结构;理解中国的实际关税水平;了解中国关税水

2、平减让谈判的情况。,2,教学内容:,8.1 国际贸易壁垒的含义和性质 8.2 关税概述 8.3 征收关税的影响 8.4 关税税率的设置 8.5 关税减让 Case Study: 中国的关税欧美钢铁贸易战,3,8.1国际贸易壁垒的含义和性质,8.1.1 国际贸易壁垒的含义-P209国际贸易壁垒是指存在于国家之间,旨在对本国产业、技术和经济发展实施保护,而对外国产品进口实施某种程度限制的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措施的总称。 国际贸易壁垒几乎是伴随着国际贸易产生、扩大而存在和发展的。直至今天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里,贸易壁垒仍然存在并演变出新的、更多的难以捉摸的形式,同时对各国经济贸易发展产生直接和间接的深刻

3、影响。 可以说对贸易壁垒的研究构成了对贸易政策研究的主要部分。,4,8.1.2 国际贸易壁垒的性质 (1)保护性 一国构筑其贸易壁垒,主要是保护本国产业和居民的利益、安全及生态环境,使之免受国外产品的冲击,从而防止可能出现的市场份额减少,失业率上升以及环境质量下降等局面发生。 (2)收入性 贸易壁垒特别是关税壁垒往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例如在我国,关税收入在中央财政收入中还占有相当高的比例)。但是通过关贸总协定的多边谈判关税收入占总税额的比重,在发达国家中已降到很低水平。 (3)双边(及多边)性 国际贸易壁垒的形成与变动不是孤立的,是一种世界性的普遍的经济现象,并且与各国经济发展紧密相

4、连,相互依存。国际贸易壁垒的存在与变化对整个经济系统的形成与变化有着重要的作用。,5,(4)波及性 贸易壁垒不仅直接对进出口产品产生影响作用,而且对产品的生产结构乃至经济结构产生更大的间接的影响作用。某些时候这种间接影响的作用还相当深远、广泛和复杂。 (5)报复与反报复性 由贸易壁垒的保护及多边性质,及当前国际经济贸易的现实可知贸易壁垒还作为一种报复和反报复的措施和威慑工具存在。当然,这种报复性壁垒同样会遭到另外一些当事主权国家的强烈反应。这时反报复性壁垒也就生成。一旦报复开始,反报复将同时开始行动。 (6)交叉性、复合性与可变动性 现代国际贸易壁垒已不是简单的、单纯的、互相孤立的壁垒措施相加

5、所构成。它已逐渐形成为相互支持和相互补充的复合性的、融财政、经济、贸易、技术、法律和政治为一体的系统体系。因此对国际贸易壁垒的认识也应当是综合与辩证的。此外国际贸易壁垒随着全球贸易的深化更具有变动性,以适应各自国家利益的需要。,6,(7)对经济的扭曲性 国际贸易壁垒的存在对国际经济和国内经济都产生了扭曲作用。贸易壁垒的出现造成了对自由贸易的干预,直接导致了国内外价格体系的扭曲,由于壁垒存在及变动的波及性,造成整个经济系统(价格)的低效率和资源配置的错误导向。 (8)对经济的调节性 国际贸易壁垒的存在对一个实施开放经济的国家而言,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杠杆,对国内市场的供求状况,生产状况分配与消费状况

6、、进出口商品结构、本国贸易条件以及外汇收支状况等产生大小程度不同的调节作用。,7,8.1.3我国对外贸易实践中对贸易壁垒的认定我国商务部(原外经贸部)2001年9月的颁布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中对于对外贸易壁垒是这样认定的:外国(地区)政府实施或支持实施的措施,具有贸易扭曲效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贸易壁垒: (1) 该措施违反该国(地区)与我国共同参加的多边贸易条约或与我国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 (2) 该措施对我国产品或服务进入该国(地区)市场或第三国(地区)市场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合理的阻碍或限制; (3) 该措施对我国产品或服务在该国(地区)市场或第三国(地区)市场的竞争力造成或可能造

7、成不合理的损害。 外国(地区)政府未能履行与我国共同参加的多边贸易条约或与我国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规定的义务的,该做法亦视为贸易壁垒。,8,8.2 关税概述-P211,三个问题:谁征收?对谁征收?为何征收? 8.2.1关税概念、特点和作用 1.关税(Customs Duty ,tariff) 概念:是指进出口商品通过本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根据海关税则,向本国进出口商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用的限制贸易的手段。,9,2.关税的主要特点(1)是一种间接税(消费者敏感);(2)具有强制性、无偿性、预定性;(3)税收主体和客体是进出口商人和进出口货物;(4)是执行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

8、手段;(5)关税税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 3.关税的作用(1)增加该国的财政收入;(2)保护本国的产品和市场;(3)调节进出口的商品结构。,10,8.2.2 关税的分类,1.按征收商品的流向(对象) 2.按征收目的 3.按征收方法(标准) 4.按征收的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11,1.按商品的流向分类(对象)按商品的流向分类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1)进口税(Import Duties) 是指进口商品进入本国关境时或从自由港、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进入国内市场时 ,由进口国海关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一种关税。它是保护关税的主要手段。 一般进口税税率可分为

9、: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和普惠制税率三种。 普通税率:适用于未与该国签定任何互惠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非建交国家)。它是最高税率,一般比优惠税率高15倍,少数商品甚至高达10、20倍。 最惠国税率: 适用于与该国签定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又称为最惠国税。 普惠制税率:这是发达国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优惠税率。 一般而言,税率越高,其保护程度越强。,12,2)出口税(Export Duties) 是指出口国海关在本国商品输出时对本国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目前大多数国家对绝大部分出口商品都不征收出口税。只有少数发展中国家,以燃料、原料或农产品为出口税征收对象。

10、征收出口税的目的: (1)增加财政收入;(2)保护国内生产。; (3)保障国内市场的供给; (4)转嫁开发费用; (5) 平衡国际收支(减少贸易顺差)。 3)过境税(transit duty) 又叫通过税或转口税,是一国海关对通过本国关境再转运第三国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 其目的主要是增加财政收入。 在重商主义时期盛行欧洲各国,19世纪后半期废除。目前,大多数国家对过境货物只征收少量的签证费、登记费、统计费等。,13,资料:中国实行出口税的产品,14,2.按照征税的目的分类 按照征税的目的分类可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1)财政关税(Revenue Tariff,Revenue Custo

11、ms Duties) 是作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渠道。以增加国库收入为主,以保护国内产业为辅;以财政收入为目的。 2)保护关税(Protective Customs Duties) 是以保护产业为主,国库收入为辅。 最初的目的主要是保护幼稚产业。 自30年代世界经济大萧条以来,保护关税已不仅用于保护国内幼稚产业,对一般成熟产业(美国的纺织、钢铁业等)也加保护,如所谓运用关税以安定国民生活的关税社会政策。,15,部分国家的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16,资料:02年中国海关税收下降,2002.5.10的数字表明,02年前四个月中国海关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净入库741.6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

12、7.74%。这是中国海关税收经过三年大幅度增长后,首次出现的负增长。 近年来,中国海关税收连年大幅增长,这为中国经济发展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缓解了国家财政支出的压力。1999年全国海关税收净入库1590亿元,同比增长8.1%;2000年达2242亿元,同比增长4.1%;2001年净入库2492亿元,同比增长10%。 为什么2002年海关收入出现下降? 从海关总署提供的数据看,前四个月海关税收中的关税收入明显减少,共征收二百一十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二成五。,17,原因分析:,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关税税率大幅度下调。 应税商品进口基本没有增长。如果进口增长百分之二十,在不考虑其他

13、因素的情况下,海关税收才能与去年基本持平。但是前四月作为主要税源的一般贸易进口同比仅增长百分之一点七。 主要税源商品价格下降,18,征收目的划分关税的进一步说明:对进口商品征收财政关税应具备以下条件:1)征收的进口商品的进口需求缺乏弹性回顾商品弹性与厂商收入;2)税率不易过高;3)保护关税的税率高到了完全禁止进口的程度,这就是禁止性关税。,19,3.按征税的计量标准(税基或方法)分类 按征税的计量标准,可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和混合税。1) 从量税(Specific Duty) (1)从量税的含义与特点 含义:从量税,即以商品的重量、数量、长度、容积、面积等计量单位标准计征的关税。简言之,从量税就

14、是从量征税,按货物的数量征税。例如,美国对薄荷脑的进口从量征税,普通税为每磅50美分,最惠国税为每磅17美分。我国从1997年7月1日起对啤酒,石油原油和感光胶片征收从量关税(此前长期使用单一的从价税)。 即以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为征税标准,按每计量单位预先制定的应纳关税金额乘以应税实物总量计征关税。货物的数量有重量、件数、长度、面积、体积、容积等,每一计量单位的税金是固定的,应交纳的关税总额就是货物数量乘以单位税金,这是一种古老的征税办法,由于税率是按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的单位税额,又称为定额税率 (Fixed Duty)。 从量税适用于商品品质较同一者。征税对象多是棉、麦、大豆等大宗商品和标准

15、商品。 特点:手续简便;税负并不合理;不能随价格变动作出调整;难以普遍采用。目前,完全采用从量税的发达国家仅有瑞士一个。,20,(2)计算公式: 从量关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税率(单位税额) (3)具体作法: 征收从量税,大部分国家是以商品的重量来计算的。根据各国对应税商品重量的计算方法的不同,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i)毛重法(Gross Weight)或总量标准法,即以商品本身的重量、内包装以及外包装重量为商品的标准重量计征税额。 (ii)半毛重法(Demigross Weight)或半总重量法,是不包括外包装物的重量来计征其税额。 (iii)净毛重法(Net Weight)或纯重量法,

16、即从总量中除去内、外包装重量后的商品纯重量,以此作为商品的标准重量计征税额。 此外,还有以商品的法定重量和净净重计征从量税额的做法。,21,2) 从价税 (Advalorem Duty)(1)含义与特点 含义:从价税就是从价征税,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征税标准计征关税。其税率为商品价格的一定百分比。以从价标准计征的税收也称为比例税。 从价税的计征对象一般是制成品。例如,美国规定羽毛制品的进口,普通税率为60,最惠国税率为4.7 。 其计算公式为:从价关税税额=商品进口总值从价关税税率 经海关审定作为计征关税依据的价格叫“完税价格”(Duty-paying Value;Tariff Value),

17、或海关价格。完税价格乘以税则中规定的税率,就可算出应纳的关税金额。 各国规定了不同的海关估价确定完税价格,目前大概有三种类:出口国离岸价(F.O.B)(美国、加拿大);进口国到岸价(C.I.F)(西欧);进口国官方价。 特点:税合理;随价格变动作出调整;便于国别比较;各种商品都适应;完税价格不易掌握。 目前,单一使用从价税的国家不多,主要有:阿尔及利亚、埃及、巴西、墨西哥和中国。,22,(2)完税价格的确定征收从价税的关键是确定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因为高估完税价格可以加重进口商品的关税负担,能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 海关审定完税价格的工作叫海关估价(Customs Valuation)。这是国际

18、贸易程序中的一个必要环节,其必要性一方面表现为在实际征收进出口从价关税之前必须首先确定有关商品的应税价格;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须制止国际贸易中的不正当商业行为。 海关估价会涉及到估价计税国和其它有关国家,地区的利益冲突和协调。所以,为了使得海关估价体现公平、统一、中性的原则,并且符合国际贸易实际及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有关的国际组织对此制定规则,加以规范。国际上最有影响的海关估价制度有两种,即布鲁塞尔估价制度和新估价法规: 布鲁塞尔估价定义(Brussels Definition of Value)引入一个抽象的“正常价格”(Normal Value)作为完税价格,指的是在公开独立的市场上所有

19、购买者都能获得的价格,即正常价格必须是正常的竞争价格。,23,新估价法规(New GATT-Code )要求各成员国按买卖双方达成的成交价格(Transaction Value)来对进口货物估价。成交价格指买卖双方在没有从属关系的公开市场上成交的已付或应付价格,基本上是具体成交的合同价格或发票价格。现有近130个国家和地区已签字承诺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海关估价规则,即新估价法规。中国的规定: 我国的现有的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法规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规定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还规定当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经海关

20、审查未能确定的,我国海关按次序以下列价格估定完税价格: (a) 从该项进口货物同一出口国或地区购进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b) 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成交价格;(c) 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它税收以及进口后的运输,储存,营业费用及利润后的价格;(d) 海关利用其它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我国的海关估价制度与世界贸易组织海关估价规则基本相符,但也存在一些差异。为此,我国的海关估价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尽早与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接受的国际海关估价规则相接轨。,24,3)混合税 (Mixed Duties)广义的混合

21、税制包括在一部税则中,不同税目分别使用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种征税标准。而通常所说的混合税是在同一税目中同时制订从量、从价两种税率。 混合税兼用两种征税标准,能互相取长补短,使关税作用发挥到最佳状态。 一般来说各国使用混合税的商品对象,都是一些需要保护的商品或一些敏感商品。 混合税又可分为:复合税和选择税两种。 (1)复合税 (Compound Duty) 是指对某一税则号列项下的商品同时按从价和从量两种方法计征关税。 在征税时,分别按从价、从量两种税率计算出该商品的从价税额和从量税额,然后将两个税额相加,就是该商品应交的关税金额。,25,实际中,复合税有两种情况: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 以从价

22、税为主,加征从量税。 例如,日本对每只价格在6000日元以下的进口手表,协定税率征从价税15,加征从量税每只150日元。 计算公式: 复合关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税率完税价格从价关税税率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复合税的优、缺点: 优点可以更好地平衡税负,使之适度、合理;在进口商品价格变动时,既可以保证有稳定的财政收入,又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缺点是造成关税结构复杂化,尤其是复合税中从价、从量部分的比例难以确定。 美国对复合税采用较多。另外欧盟、加拿大等国家对某些进口商品也采用复合税征税。,26,(2)选择税 (Alternative Duty) 含义:选择税是指对税则中某一税则号列项下的商品

23、同时定有从价、从量两种税制,征收时由海关从中选择。具体做法:一般情况下,为了限制进口,海关从中选择征税额较高的一种,以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有时为了体现优惠,或为了某些特定目的如鼓励某种商品的进口,也会选择其中税额较低的税率来征收关税。也有一些国家为使税负不致过高或过低而选居中的一种。 选择税的优、缺点: 优点是可起到防止低价倾销进口和保护本国生产的作用;也是防止不法商人低瞒价格偷逃税款的一种有效措施。 缺点是使关税结构复杂化。 日本、欧盟等一些发达国家用得较多,我国还未采用此种征税标准。,27,4) 滑准税 (Sliding Scale Duty) (1)滑准税的含义 滑准税又称滑动税,是

24、指在关税税则中,对同一商品根据其价格水平的高低,划分几个档次,规定不同的税率。使关税后的价格差距趋缓的征税标准。商品进口时,价格高的商品低税或免税,价格低的商品则征收较高的税率。亦即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至低而由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其目的在于将税后价格维持在预定水平上,以维持国内价格稳定,不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用来保护国内生产。 (2)具体做法 如果完税价格只分为两段,并分别采用从价、从量标准,滑准税就等同于选择税。当然,滑准税可以设置各个价格档次,且分别采用不同的标准。 但无论各价格档采用何种计征标准,都须保证在价格档的分界限上,按各自的标准和税率计算的税额相等,

25、否则容易引起纳税争议。 另外,价格档的设置不能过多,否则,税率的修订会变得过于复杂。,28,按征收方法划分的进一步说明: 从量税与从价税的优缺点; 赋税公平性问题; 出口国低价倾销的保护程度情况; 通货膨胀期间的保护程度情况; 征收的难易程度等。,29,4.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情况分类 根据差别对待和具体的实施情况,关税又可分为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惠制等。1)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 是指对进口商品征收一般关税之外,出于某种特定目的再额外加征的关税。这也是公平贸易原则要求的。 通常是一种临时性的特定措施,又称特别关税。 特定目的:应付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防止

26、或报复外国商品低价倾销;对某国实行歧视或报复。 最常见的是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此外,还有紧急关税、惩罚关税和报复关税。 (1)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y)是指对于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抵制倾销保护本国市场。,30,(2)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y) 是指对于直接或间接的接受任何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其目的在于提高进口商品价格。 反贴补应理解为:为抵消商品于制造、生产或输出时所直接或间接接受的任何奖金或补贴而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 补贴可以分为: 生产补贴和出口补贴。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贴补税的3个条件:

27、能证明有倾销或补贴的事实;倾销或补贴对进口国的国内工业产生重大损害或新建工业产生严重阻碍;有关事实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1,(3)紧急关税(emergency tariff) 是为消除外国商品在短期内大量进口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造成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4)惩罚关税(penalty tariff ) 是指出口国某商品违反了与进口国之间的协议,或未按进口国海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时,而征收的一种临时性的进口附加税。 (5)报复关税(retaliatory tariff ) 是指一国为报复他国的本国商品、船舶、企业、投资或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不公正待遇,对从该国进口的商品所征

28、收的进口附加税。,32,2)差价税(Variable Levy)又称差额税,是当本国生产的某种产品的国内 价格高于同类进口商品的价格时,为削弱进口 商品的竞争力,保护国内生产和市场,按国内 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的关税。 其目的是使该种商品的税后价格保持在一个预定的价格标准上,以稳定进口 国内该种商品的市场价格。 差价税没有固定的税率和税额,而是随着国内外价格差额的变动而变动,因此是一种滑动关税(sliding duty)。 差价税的典型表现是欧盟对进口农畜产品的做法。,33,3)特惠税(Preferential Duty) 又称优惠税,是对来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

29、税或免税待遇。 目的是为了增进与受惠国之间的友好贸易往来。特惠税(优惠税)有的是互惠的,有的是非互惠的。互惠的特惠税典型最早开始于宗主国与其殖民地及附属国之间的贸易。如英联邦特惠制。 非互惠的特惠税典型洛美协定欧盟向参加协定的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优惠关税。第一个洛美协定于1975年2月签订,60多个受惠国的全部工业品和99.5的农产品享受优惠。 洛美协定国家间实行的这种关税是世界上最优惠的一种关税:一是优惠范围广;二是优惠幅度大。,34,4)普遍优惠制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 含义: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

30、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普惠制的基本目标: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收益;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 GSP的三项基本原则: 普遍的- 所有产品(制成品初级产品); 非歧视的-所有发展中国家均可以享受; 非互惠的发达国家的产品进入到发展中国家不享受相同的优惠。,35,普惠制方案: 普惠制的主要方案-15个,具体内容不同,但大多包括:给惠国产品范围;受惠国家和地区;关税减让幅度;保护措施;给惠方案有效期等六个方面。享受普惠制的有关规定: 是给惠国规定的有资格享受的优惠产品(实践中出口商应提供GSP FORM A证书);符合目的地国的原产地规

31、则要求;符合目的地国规定的运输条件。 对原产地(rules of origin)的规定: 加工标准(process criterion)-进口的原料或零件经过充分加工,商品的税则号发生了变化。 增值标准(value-added criterion)-进口原料或零件的价值没有超过出口商品价值规定的百分比(故,又称百分率标准)。,36,普惠制的限制措施:免责条款(escape clause)预定限额(prior limitation)竞争需要标准(competitive need criteria) 1964 年在第一届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上由77个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关税减让计划,于1968年联合国

32、(UNCTAD)第二届会议上达成,并于1971年7月开始实施。 目前,世界上已有190多个国家和地区享受,给惠国达到30个。 我国从1978年起开始享受普惠制待遇至今,共有28个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包括欧盟15国、挪威、瑞士、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波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 哈萨克斯坦、捷克、斯洛伐克。美国是至今未给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唯一西方发达国。,37,5)最优关税(optimal tariff),最优关税是指通过一定的关税税率使一国贸易条件获得最大的净利益。 一般说来,一国征收关税具有改善贸易条件和减少贸易量的双重效应,社会福利的提高或降低,取决于两种效应的强弱; 小国

33、征收关税不能改善贸易条件,而只能减少贸易量,使本国的社会福利受损。因此。小国的最优关税为零。 对大国而言,最优关税在零关税与禁止性关税之间。 在进口需求弹性一定的条件下,最优关税水平与外国出口商向进口国提供产品的供给弹性成反比. 外国出口商产品的供给弹性越小,最优关税水平越高;,38,8.2.3关税的征收,)关税征收的依据 海关税则(customs tariff),又称关税税则 (tariff nomenclature) 是将进出口商品进行系统分类,将不同的商品项目适用不同的税率。这是各国征收关税的依据。 (1)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商品目录(Customs Cooperation Council

34、 Nomenclature CCCN) 在1976年起启用. CCCN把所有商品分成21大类, 99章, 1011个税则号. (2)商品名称及编码的协调制度(the Harmonized System H.S. ), 分为21大类, 97章(第77章留空), 1241个项目, 5019个子目 我国于1982年1月1日起使用。 )关税征收的程序报关手续 三个基本环节:申报(declaration); 查验(inspection);放行(release)。 案例分析:加拿大的关税政策与启示? P264,39,8.3 征收关税的影响(效应)-P265,预备知识 1. 静态影响局部均衡(贸易大国、贸易

35、小国)贸易大国案例学习 一般均衡(贸易小国) 2. 动态影响要素价格经济增长率 对出口的影响,40,8.3.1 关税的经济效应,价格效应: 提高进口商品价格 贸易条件效应: 使进口商品价格下降(大国) 消费效应: 消费量的下降 生产效应: 使国内生产者得以扩大生产和增加销售量而获益 再分配效应: 消费者收入向政府和生产者转移,41,8.3.2征收关税的静态影响,局部均衡分析1.小国征收进口关税的效应,P,P,tariff,P,world,S,HOME,D,HOME,S,WORLD,+tariff,S,WORLD,b+d,b,d,o,S1,S2,C2,C1,o,P,本国市场,本国钢铁进口市场,4

36、2,2.大国征收进口关税的效应,O,Q,P,S1,S2,C2,C1,b,d,e,b+d,O,P,出口供给,进口需求,关税后进口需求,Q,0.8,1.0,1.3,关税t0.5 ,本国市场,本国钢铁进口市场,43,案例:俄罗斯提高糖关税,国际白糖期货价格暴跌!,据外电报道,交易商们说,在俄罗斯提高糖的进口关税后,大量抛售白糖造成了本周二国际白糖期货价格暴跌。 俄罗斯总理基里延科签署一项命令,为保护本国白糖生产者免遭廉价进口白糖的冲击,从1998年8月1日到12月31日原料糖的进口税稳定在75%的水平,白糖的进口关税稳定在45%的水平。 在此之前,俄罗斯白糖的进口关税是25%,原料糖的进口关税是1%

37、。一位伦敦的期货交易经理说:“几周以来一直在谈论这个问题,但俄罗斯的确认仍然导致白糖大量抛售”.一位大陆期货交易经营商补充道:“这是对这条俄罗斯新闻消息的自然反映,整个期货市场都在谈论这件事,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44,星期二中午,最活跃的10月份期货价格达到当天最低点每吨253美元,比前一天的收盘价低4.1美元,当天上午的交易价格在257252美元之间浮动。12月份期货交易每吨下跌3.8美元,降到了254.9美元,成交量1025笔。 俄罗斯本国糖生产商进行游说,要求给以特别保护。1998年上半年俄罗斯进口了280吨白糖,比去年增加了4倍。俄罗斯政府认为在本国甜菜收获季节到来之前,糖的供应量

38、已经足够了。 一位分析家认为,由于今年气候干热,俄罗斯甜菜长势并不好,还由于去年种植面积减少和燃料化肥短缺,预计今年的收成不会比去年强多少。 俄罗斯作为糖的主要进口国,今年不会再进口糖了。由于糖的供应量充足,又缺少大买主,期货市场显得很冷清。但投资基金作为买主进入期货市场以后,期货价格开始回升。10月份期货白糖价格由6月10日最低价每吨236美元升至258.6美元。但目前来看,白糖价格还要降至250美元以下。-摘自1998年7月24日国际商报,45,8.3.3征收关税的动态效应,斯托珀-萨缪尔森定理(the Stolper-samuelson Theorem) 1.生产要素在国内自由流动的情况

39、下,征收进口关税会提高一国稀缺要素的实际报酬。,进口商品密集使用本国稀缺要素,征收进口关税,提高商品价格,更多的生产,增强对稀缺要素的需求,46,2.征收关税使得经济增长率降低 保护了低效落后的部门,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3.对出口的影响 导致本国货币升值,影响出口; 提高出口产品成本,不利于进口。 资料阅读与启示: 美国零关税计划对世界经济产生的影响? P271,47,8.4 关税税率的设置 -关税的有效保护-P277,1.名义保护和有效保护的概念 2.如何设置关税-关税结构论 案例:中国的有效保护率,48,8.4.1关税的名义保护和有效保护,1.关税的保护程度 关税的保护程度有两种表示方

40、法,一种是关税对一国经济或某一经济部门的保护程度,通常以关税水平来衡量;另一种是关税对某一类商品的保护程度,常以保护率表示。关税水平一般指一个国家进口关税的平均税率,针对某一类商品的关税保护程度而言,也可以称为名义税率或名义保护率,其计算方法包括简单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 关税税率一般代表税前税后商品价差与税前价格的百分比。在简单平均法下,平均关税税率ATL=(税则中所有税目的税率之和/税则中所有税目之和)100%,这种方法没有考虑进口商品的不同数量和价格,也没有考虑税目中未进口的商品和零税率商品;加权平均法下,ATL=(进口关税总额/有税进口商品总额)100%。,49,2.名义保护率(Nomi

41、nal Rate Protection- NRP )关税水平之所以被称为名义保护率(NRP),是由于它采用了进口税则中规定的税率来衡量对进口商品国内价格的影响程度,并未考虑到各类产品或产业之间的前后关联关系,因此关税水平实质上是在局部均衡中表示关税的影响程度。 正是由于在多部门模型中要考虑行业间互相投入的事实,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以NRP来估计关税的保护程度,而有效保护率ERP作为表示一种加工产品在不同关税下附加值的变化率可以更为有效地描述关税结构对其产业保护的作用。所谓关税结构就是指根据贸易商品附加值的大小而采用不同税率的关税体制,其目的是研究在不同加工阶段最终产品投入要素的关税率对其保护程度

42、的影响。,50,名义保护率= 3.有效保护率(Effective Rate of Protection,简称ERP) 有效保护率对于一个国家制定税率有重要的指导性,在最终产品名义税率一定的条件下,原材料等中间投入品的名义税率越低,则最终产品名义税率的保护作用越大。所以许多国家的税率结构都是从原料、中间产品到最终产品作总体考虑。比如对原料进口低税甚至免税,中间投入品税率一般按加工程度递增,最终产品税率最高。如果一个国家致力于发展本国的原料及初级产品工业并征收较高关税,这势必削弱本国最终产品或工业制成品的国际竞争力。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有效保护理论盛行,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不需要应用一般经济均衡模型

43、,而仅通过部门供给弹性及汇率调整就可以表述关税结构对资源配置的影响。,进口货物的国内价格从国外进口价格,从国外进口价格,100%,51,关税使得国内被保护行业每单位产出的附加值提高的百分比。其代表名义关税对国内相关产业的实际保护程度。举例:20美元的进口钢材制成自行车后价格为30美元,钢材的进口免税,每辆自行车名义关税水平为10%,自行车的实际保护率,E=V=30-20=10 V=33-20=13 e=,V-V,V,100%,V-V,V,=30%,52,4.名义保护率与有效保护率是不同的例如,假定一单位布在国际市场上的自由贸易价格为1.00美元,而这个国家生产这一单位的布需要进口0.4美元的纱

44、,这样国内工业部门创造了0.60美元的增加值。现在假定对进口布课征40%的关税,提高国内价格到1.4美元,而对纱仍实行自由贸易。现在国内生产者能获得每单位布的增加值为1.00美元,与自由贸易相比提高了66.7%(1.0-0.6)/0.6)。这样对国内布的生产者形成了一个66.7%的有效保护率,而不是仅仅40%对布进口的名义保护率。 假如现在维持布的各种保护措施不变,但对纱的进口课征10%的关税,提高了关税壁垒下每单位布的生产成本至0.44美元,国内生产者现在能获得每单位布的增加值为0.96美元。此时布的有效保护率为60%。对布的保护措施没有任何改变时,由于对其投入品实行保护,降低了其增加值和有

45、效保护率。因而,单用某一产品的关税率来衡量其保护程度是不合理的,要考虑到整个关税结构用有效保护率来衡量关税的保护作用,这是有效保护理论的重要意义之一。,53,有效保护率和名义关税率之间存在以下关系:有效保护率较名义关税率而言,是一个更好的指明资源流向的指标, 通过对有效保护率的数量分析,可以找到某些名义关税率和有效保护率之间的变化 特征。在确定有效保护水平后,可以有意识地根据这些规律调整名义关税率以满足决策者的要求。这些特征包括: (1)全面降低关税时,只要成品关税下降幅度低于全体投入品平均下降幅度,有效保护率就会随关税降低而升高,反之,会随关税降低而降低。 (2)对某增值小的行业,其名义关税

46、水平的变化带来的有效保护水平的同方向的变化大,而其投入品尤其是投入产出系数越大的投入品的名义关税水平的变化所引起的其有效保护率的反方向的变化越大;对某增值大的行业,其名义关税水平的变化带来的有效保护水平的同方向的变化小,而其投入品尤其是投入产出系数越小的投入品的名义关税水平的变化所引起的其有效保护率的反方向的变化越小。,54,5.关税有效保护理论的政策意义大部分发达国家的关税结构是循加工程度的深化逐级而升的结构。即普遍地对加工深度越高的产品课征收越高的名义关税,对原材料征收相对较低的关税,而对用那些原材料生产的制成品征收相对高的关税。 从有效保护的观点看,这一结构有两点重要的意义: (1)除未

47、使用任何可贸易之产品作为投入的基本原材料外,循级而升的关税结构表示, 有效保护率通常大于名义税率。有些国家通过合理地设置关税结构,可以在名义关税税率很低的情况下,对本国最终产品进行有效的保护。 (2)循级而升的关税结构表示,在整个生产阶段中,处于最初阶段的原料保护程度低。,55,8.4.2 关税结构论,1.案例(case) 自行车工业为例,假定在自由贸易下,自行车和自行车的投入物(钢材、橡胶等)的供给价格分别为10美元和8美元。若对自行车征收10%的关税(名义关税),以下各种情况下,国内关税对自行车行业的有效保护各多少。 投入物是免税 投入物5%关税 投入物10%关税 投入物20%关税 投入物

48、30%关税,56,2. 结 论 在名义关税一定的情况下,要达到对整个行业更好的有效保护,原材料应免税,中间品较低关税,制成品较高关税。也就是说,关税税率随着加工程度的上升而不断上升。案例分析: 美关税制度嫌贫爱富? P281 1)对穷国征税超过富国30倍; 2)越是初级产品征税越; 3)低档货高税率,穷人受害; 4)关税制度扭曲,通过谈判修正。,57,8.4.3 最优关税-P272,最优关税(The Optimum Tariff)是指国家应用市场支配力量,通过一定的关税税率使得一国贸易条件改善带来的利益超过贸易量减少所造成的福利损失,并使该国获得最大净利益的关税。能使一国净福利水平达到最大化的

49、关税税率便是最优关税税率。 现代国际贸易理论已经证明了,任何国家征收关税,从绝对意义上讲都是一种净损失,也就是说完全的自由贸易是最优的。但是,在现实中,各国出于不同的目的都不愿率先实行贸易的完全自由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如果仓促实行零关税,将会对其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那么,为了提高关税政策的效益,尽可能减小关税带来的损失,就需要考虑最优关税问题。在自由贸易零关税和禁止性关税税率之间有一个使进口国福利增加的关税税率,这就是所谓的最优关税率。,58,最优关税就是使贸易条件收益与效率损失之间达到最大时的关税,它是国家应用市场支配力量,根据进口品的供给状况获得最有利的贸易条件从而使社会经济福利最大化时的进口关税,也就是在静态条件下使国民经济净得益的关税。 小国由于无法支配市场以改变商品的供求,也就不能通过关税改善其贸易条件,所以对小国而言只有零税率才是所谓的最优关税。大国征收关税一方面会减小贸易量,另一方面会改善其贸易条件。贸易量的减少是一种损失,而贸易条件的改善则是一种收益,这样的话,征收适度关税就有可能给一国带来净收益(虽然对世界来说仍是一种净损失)。因而,国际贸易理论认为,这样,只有在“大国效应”下,才有调整关税税率使国民经济净得益达到最大值的可能;下面我们将就最优关税问题的度量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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