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镇(街道)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全面推进我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一、审核制度凡由镇(街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签发前,必须报法制科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未经合理性审核,主要领导和部门领导不予签发。二、征求意见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之前,根据所制定文件的实用性和可行性,必须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合理论证。涉及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要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必要时要举办专家论证会。三、备案制度镇(街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 30 日内,向区政府法制科备案。备案的文件应当提交备案报告 1 份、规范性文件正式文件、起草说明 1 份、征集的群众意见和专家论证会议记录复印件 1 份,同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每年的元月底,将上半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以电子文本形式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查。四、公布制度镇(街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必须予以公布。首先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其次要在镇(街道)设立的公示栏上公布,让管理相对人和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悉。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执行。五、清理制度凡镇(街道)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要根据文件的使用范围和作用,在文件末尾注明有效期限。 ,需要修改的及时修改,需要废止的及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