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光语文社社团章程一、社团名称:阳光语文社二、社团宗旨:阳光语文社坚持“宏扬语文文化,服务广大师生”的宗旨,以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为背景, 紧随时代发展步伐,开启学生创新思维,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发展校园文化,为校园建设尽一份力量。三、社规:1、社长统管一切事务,副社长辅助社长工作,全体实行社长负责制。2、副会长监督社长工作,社长不合格,由副会长接任,社长由社团选举产生。3、请假制度:无故旷会两次写检查,三次开除社籍,请假须由社长、副社长批准。四、社团活动形式:以讲座、诗文朗诵、演讲比赛、思想交流会等多种类型的语文活动形式开展活动,提高社员的实践能力及责任心。五、权利与义务:(一) 会员应履行义务
2、:1在努力学好课内知识的同时,学好语文的知识,并积极的实践。2宣传本社的宗旨和各项活动内容,积极参加本社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本社交给的任务。3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发扬良好的社风,为“建设和谐、美好校园”作出贡献。4热心帮助同学进步,努力为本社争光。(二)社员享有权利:1参加阳光语文社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的指导和培训。3对阳光语文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对语文社社长有监督的权利。六、组织机构及职责: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社长主持日常工作,社长不在时,可委托副社长代行社长职权。社长职责:向社团指导老师汇报工作,处理本社团日常工作,配合校团委开展日常工作。副社长职责:对社长负责,配合社长开展活动,督促和指导社员开展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