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 年南通市中考作文的评分标准标准 项目 类别A 内容 B 语言 C 篇章 评分细则一类卷(60-54分)内容具体中心明确切合题意(论点明确,论证充分)语句通顺没有语病条理清楚段落分明以 56 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具备 B 项和另一项条件,余项达到二类卷标准的,获得基准分;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酌情加分(其中 B 项突出的得满分);具备 B 项条件,而另两项只达到二类卷标准的酌情减分。二类卷(53-46分)内容较具体中心明确切合题意(论点明确,论证比较充分)语句通顺偶有语病条理较清楚段落较分明以 48 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具备 B 项和另一项条件,余项达到三类卷标准的,获得基准分;具备
2、上述三项条件的,酌情加分(其中 B 项比较好的获得本类卷最高分);具备 B 项条件,而另两项只达到三类卷标准的酌情减分。三类卷(45-36分)内容尚具体中心较明确基本符合题意(论点基本明确,论证比较充分)语句较通顺有少量语病条理较清楚以 40 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具备上述三项条件,获得基准分; 其中 B 项比较好的酌情加分;另有某些缺点的酌情减分。四类卷(35-28分)内容较空泛中心不明确与题目有些联系(论点不明确,论证空泛)语句不通顺语病严重条理不清楚以 30 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凡属上述情况之一者,评为四类卷,获得基准分;另两项稍好一些的,酌情加分;兼有上述两项以上情况的,酌情减分。五类卷(27-0 分)文不对题(偏离题目)文理不通 结构混乱 以 20 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凡属上述情况之一者,评为五类卷,获得基准分;其他两项尚可的,酌情加分; 文不对题,或兼有其他两项情况的酌情减分。说明:1错别字每两个扣 1 分,重现不计,扣完 3 分为止。2不得少于 600 字,每少 50 字扣 1 分。3书写工整、规范、文面整洁的,加 13 分;加 2 分以上的,须经阅卷大组组长同意;书写过分潦草、卷面很不整洁的,扣 13 分;扣 2 分以上的,须经阅卷大组组长同意。4凡思想感情很不健康或观点有严重错误的、有抄袭嫌疑的应提请阅卷领导小组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