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 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工作,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高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依据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实行公告管理。县级以上(含县
石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Tag内容描述:
1、附件 2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 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工作,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高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依据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实行公告管理。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公告管理工作。第三条 申请 列入公告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具备以。
2、1附件2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粘胶纤维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引导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行业规范条件的贯彻落实,依据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生产企业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推荐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公告。相。
3、- 1 -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泥行业准入管理,发挥先进企业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促进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依据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工原2010 第 127 号)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水泥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和公告,并动态管理公告名单。第二。
4、1附件 2: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防水卷材行 业准入管理,依据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建筑防水卷材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和公告,并动态管理公告名单。第二章 申请与审查 第三条 申请准入公告。
5、- 1 -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泥行业准入管理,发挥先进企业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促进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依据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工原2010 第 127 号)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水泥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和公告,并动态管理公告名单。第二。
6、石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石墨行业准入管理,发挥先进企业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促进石墨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依据石墨行业准入条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石墨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和公告,并动态管理公告名单。第二章 申请与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