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殖民文化世界历史的法律体系(1400-1900 )江苏警官学院 2005 年第 5 期开.由于警务活动牵涉公众利益的方方面面,更应重视警务公开.警察权属于国家权力,其权限和职能归根结蒂来源于人民,公开警务,公开信息是人民行使知情权的基本要求.长期以来比较偏重保护公安机关取得,占有公安信息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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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与殖民文化世界历史的法律体系(1400-1900 )江苏警官学院 2005 年第 5 期开.由于警务活动牵涉公众利益的方方面面,更应重视警务公开.警察权属于国家权力,其权限和职能归根结蒂来源于人民,公开警务,公开信息是人民行使知情权的基本要求.长期以来比较偏重保护公安机关取得,占有公安信息的权力,而忽视公开信息的义务,漠视动员全民参与管理社会治安的必要性,造成社会治安资源的巨大浪费.实行警务公开,建立相应的警务公开制度,如听证制度,信息查询和咨询制度,公开信息发布制度等,增加公安行政法规和政策的透明度,公开度,可以使公民了解警察。
2、当代世界两大法律体系的特点一、法系的概念 法系是西方法学理论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是指根据各国的法律特点和历史传统外部特征,对法律进行的分类,通常把具有一定特点的某一国的法律同仿效这一法律的其他国家的法律划为同一法律。当今世界国家众多,法律更是繁杂,但是我们还是可以看出少数几种类型的法律。目前,一般认为,世界主要法系有两个: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虽然我国的法律同资产阶级法有本质区别,但从其外在形式来看,符合民法法系的主要特点,因此划入民法法系)。二、两大法系的特点(一)民法法系 民法法系又称大陆法系。
3、第六讲 伊斯兰法系,伊斯兰法系是世界三大法系之一,是现存最古老的法系,持续有1200多年.全世界有56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主要分布于中亚、西亚、北非、东南亚地区。信奉伊斯兰教的亚非拉民族独立国家主要有沙特、埃及、伊朗、伊拉克、科威特、巴基斯坦、也门、阿富汗、土耳其、突尼斯、苏丹等。当代伊斯兰法系情况复杂,不同于以往已经灭亡的法系,也不同于稳固存在和发展的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一个“活中有死”、“死中有活”的过渡性法系。,一、伊斯兰法系的形成,伊斯兰法系是指以7至9世纪伊斯兰法为母法而发展起来的具有共同法律传。
4、当代主要法律体系读书笔记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是由法国著名比较法学家勒内 达维德最著名的一部著作,也是使他成为比较法学家的成名作。在考虑到法的基本稳定的因素,概括世界各国法的主要特征基础上,达维德将世界上的法分为罗马日尔曼法系、普通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及其它各国法系,并对各个法系的历史形成、法的结构、法的渊源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在书中,他以比较研究的方法为主,以历史的、哲学的和分析的研究方法为辅,对世界各国法律进行了宏观的比较研究,全面贯穿了他的世界法律统一主义思想。与法这个词一样,比较法也不是天然就存在。
5、,第四讲 普通法法系(一),一、普通法系的形成,(一)普通法法系与普通法“普通法”一词具有不同含义:1、在广义上,指12世纪以后通行于英格兰的法律,它是在中央集权下形成的,由国王领导下的国家法院统一加以适用,区别于英格兰领主法院适用的习惯法,也区别于适用于特殊阶层和行业的商人法。2、在狭义上,指12世纪以后由英格兰皇家法院所创立、适用和加以发展的判例法。从表现形式上和产生途径上,它区别于来自立法机构的制定法。3、从比较法的角度,泛指以英格兰法为基础,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相对于以制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