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五章 保险形态的分类,第一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1、可以确定保险学的研究范围,了解保险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 2、可以帮助人们弄清保险各种类别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以改进保险经营方式,建立健全与保险形态相适应的保险法规和制度。 3、可以增进社会公众对保险的全面了解,从而选择与其需要相适应的保险种
人大保险学PPT课件--第五章 人身保险Tag内容描述:
1、营性质,5,劳合社P367,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垄断组织之一,是伦敦劳合士保险社的简称。
它并不是一个保险公司,而是个人承保商的集合体,其成员全部是个人,各自独立,自负盈亏,进行单独承保,并以个人的全部财产对其承保的风险承担无限责任。
,6,全球最大再保险公司正式进入中国,2007年4月16日,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特殊风险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之一,劳合社(LLOYDS)16日宣布在上海开业。
这意味着劳合社正式涉足中国的再保险市场。
据劳合社主席列文爵士介绍,劳合社在中国将坚持五项战略指导原则:长期和战略性的投资,传授专业经验和技术,承保追求财务健康而非市场份额,让所有保单持有人都充分享受到劳合社安全链的保障,发展保险经纪人。
,7,全球最大再保险公司正式进入中国,自上世纪70年代起,劳合社通过其独特的市场为中国保险公司各类险种提供境外再保险承保能力。
2000年,劳合社在北京成立代表处。
2005年11月,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劳合社在中国筹建一家再保险公司。
2007年3月,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获准开业。
,8,汇金入股,新华保险变国字号,中央汇金公司收购新华保险38815%股权近日(0。
2、保险的含义,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讲授,5,二、财产保险的特点,(一)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二)财产保险合同是具有代位求偿法律效力的合同 (三)财产保险合同通常是短期性合同,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讲授,6,三、财产保险的分类,以保险标的为标准划分,财产保险可以分为: 1、财产损失保险 2、责任保险 3、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讲授,7,1、财产损失保险,是指以各种有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主要包括: 企业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工程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讲授,8,2、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责任保险主要包括: 公众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讲授,9,3、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是以信用交易中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
3、3、,足额保险合同 不足额保险合同 超额保险合同,4、,原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5、,财产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的区别,保险价值确定的标准不同 理论依据不同 合同主体不同,四、保险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一)公平互利原则(二)协商一致原则(三)自愿订立原则,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和基本内容,一、主体,当事人,关系人,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一)当事人,、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或给付责任的人。
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在绝大多数国家),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主要包括:,、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纳保险费义务人。
,投保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二)关系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a.两者为同一人b.两者为不同的人,、保单所有人。
4、储蓄性,人身保险业务特点: 均衡保费 提取准备金 投资重要性 保单调整难度大 连续性 2. 人身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范围分: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按保险期限:长期保险、1年期保险和短期保险 按投保动因: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按投保人数:个人保险、联合保险和团体保险 按给付方式:一次性给付保险和分期给付保险 按是否参与保险人利益分配:分红和不分红保险 按承保技术:普通人身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5.1.2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不可抗辩条款 年龄误告条款 宽限期条款 保费自动垫交条款 复效条款 所有权条款 不丧失价值条款,保单贷款条款 保单转让条款 宽限期条款 受益人条款 红利任选条款 保险金给付任选条款 自杀条款 战争除外条款 共同灾难条款,5.2 人寿保险之一 传统型人寿险,5.2.1死亡保险 定期死亡保险(特殊:团体定期寿险) 终身死亡保险,也称终身寿险 终身分红寿险、终身不分红寿险 普通终身寿险、限期缴费终身寿险、保费不定终身寿险、利率敏感型终身寿险等 5.2.2生存保险 单纯的生存保险 年金保险,5.2.3两全保险,即生死合险 5.2.4寿险附加险,又称附加特。
5、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二、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一) 大部分人身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必然性 (二) 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分散性。
与财产保险相比,人身保险在业务经营上具有相对稳定性。
(三) 死亡风险随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一)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不以保险标的的价值为依据确定 (二)人身保险合同属于约定给付性合同 (三)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确定的 (四)人身保险合同一般为长期性合同,四、人身保险的分类,(一) 按保险责任分类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二) 按保险期间分类 长期人身保险(保险期间1年以上) 短期人身保险(1年及1年以下) (三) 按承保方式分类 团体人身保险 个人人身保险,第五章第一节 回顾,一、人身保险的含义 二、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四、人身保险的分类,第二节 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死亡保险 生存保险 两全保险 按照保费和保额是否可以调整分类 传统寿险 创新寿险 变额寿险(即投资连结保险) 万能寿险 变额万能寿险等,一、死亡保险,(一)死亡保险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