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目录前 言1 总 则2 术 语3 基本规定3.1 照明方式和种类3.2 照明光源选择3.3 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4 照明数量和质量4.1 照 度4.2 照度均匀度4.3 眩光限制4.4 光源颜色4.5 反射比5 照明标准值5.1 一般规定5.2 居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Tag内容描述:
1、-_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目录前 言1 总 则2 术 语3 基本规定3.1 照明方式和种类3.2 照明光源选择3.3 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4 照明数量和质量4.1 照 度4.2 照度均匀度4.3 眩光限制4.4 光源颜色4.5 反射比5 照明标准值5.1 一般规定5.2 居住建筑5.3 公共建筑5.4 工业建筑5.5 通用房间或场所6 照明节能6.1 一般规定6.2 照明节能措施6.3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6.4 天然光利用7 照明配电及控制7.1 照明电压7.2 照明配电系统7.3 照明控制附录 A 统一眩光值(UGR)附录 B 眩光值(GR)-_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前 言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
2、GB50034-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时间:2005-12-28 19:02:52 共有 2013 人次浏览)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 年 5 月 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650 号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修订的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TJ34-79 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
3、www.bzxzw.com建标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发布 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 设部 联合 发 布 (www.bzxzw.com) www.bzxzw.com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年 月 日 (www.bzxzw.com) www.bzxzw.com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的通知。
4、 完美 WORD 格式.整理 . 专业资料分享 . 6.3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6.3.3 办公建筑和其他类型建筑中具有办公用途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3.3 的规定。6.3.4 商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3.4 的规定。当商店营业厅、高档商店营业厅、专卖店营业厅需装设重点照明时,该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增加 5W/m26.3.5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3.5 的规定。完美 WORD 格式.整理 . 专业资料分享 . 6.3.6 医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3.6 的规定。6.3.7 教育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3.7 的规定。完美 WOR。
5、6.1.4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 6.1.4 的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6.1.6 学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 6.1.5 的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是,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6.1.7 工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 6.1.5 的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是,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6、6.3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6.3.3 办公建筑和其他类型建筑中具有办公用途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3.3 的规定。6.3.4 商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3.4 的规定。当商店营业厅、高档商店营业厅、专卖店营业厅需装设重点照明时,该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增加 5W/m26.3.5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3.5 的规定。6.3.6 医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3.6 的规定。6.3.7 教育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3.7 的规定。6.3.9 会展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3.9 的规定。6.3.10 交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
7、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了在工业企业照明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有利于保护视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做到节约能源、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维修方便,特制定本标准。第 1.0.2 条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不适用于地下建筑、地下矿井、无窗厂房等。第 1.0.3 条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第二章 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 第 2.0.1 条 照明方式可分为: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其适用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解读与讨论 标准问题一直是照明界热议的话题,新的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 GB50034-2013)已于 2014年 6月 1日颁布实施。新标准比以前内容更详实具体,科学合理,关于 LED的内容也加入了很多。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 是建筑工程设计师设计应用照明电气最重要的一部标准,包括各类建筑照明设计的数量指标 (如照度 )、质量指标 (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光源颜色、显色性、反射比等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照明配电及控制等,涵盖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照明标准和节能标准,对促进照明科技进步和高。
9、61 照明功率密度值61 1 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宜大于表 611 的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612 办公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干表 612 的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子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613 商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 613 的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子或低子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614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 614 的规定。当房间或场所。
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目录前 言1 总 则2 术 语3 基本规定3.1 照明方式和种类3.2 照明光源选择3.3 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4 照明数量和质量4.1 照 度4.2 照度均匀度4.3 眩光限制4.4 光源颜色4.5 反射比5 照明标准值5.1 一般规定5.2 居住建筑5.3 公共建筑5.4 工业建筑5.5 通用房间或场所6 照明节能6.1 一般规定6.2 照明节能措施6.3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6.4 天然光利用7 照明配电及控制7.1 照明电压7.2 照明配电系统7.3 照明控制附录 A 统一眩光值(UGR)附录 B 眩光值(GR)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前 言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 2013-11-29 发布 2014-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34 - 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4 年 6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0 1 3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li。
1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目录前 言1 总 则2 术 语3 基本规定3.1 照明方式和种类3.2 照明光源选择3.3 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4 照明数量和质量4.1 照 度4.2 照度均匀度4.3 眩光限制4.4 光源颜色4.5 反射比5 照明标准值5.1 一般规定5.2 居住建筑5.3 公共建筑5.4 工业建筑5.5 通用房间或场所6 照明节能6.1 一般规定6.2 照明节能措施6.3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6.4 天然光利用7 照明配电及控制7.1 照明电压7.2 照明配电系统7.3 照明控制附录 A 统一眩光值(UGR)附录 B 眩光值(GR)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前 言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3、UDC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P GB 50034 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 (征求意见稿) 2013*发布 201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联 合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34 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13 年*月*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3 北 京 前 言 本标准系根据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