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重点

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国际公法) ,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国际法的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此外,还有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世界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 。2、国际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协议来实现的,国际社会没有专门的立法机关。3、

国际法重点Tag内容描述:

1、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国际公法) ,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国际法的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此外,还有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世界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 。2、国际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协议来实现的,国际社会没有专门的立法机关。3、国际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主要是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4、在强制实施方面,国际法与国内法不同。国际法主体的概念指有能力享有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有能力进行国际关系活动的实体。国际法主体的类型 (一。

2、1国际法第二章 国际法上的国家第一节 国家的概念和类型一、国际法上国家的构成要素1933 年签订的美洲国家间关于国家权利和义务的公约第1 条,规定了迄今被最广泛接受的国际法上关于国家概念的标准。国家是指由定居的居民和特定的领土组成的、有一定的政府组织和对外独立交往能力的政治实体。作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必须具备一些必要的条件,这些要件也被称为“国家的要素”。那就是:第一,定居的居民。第二,确定的领土。领土既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国家主权活动的空间。需指出的是,国家必须具有确定的领土并不意味着国家。

3、 国际法论文:简述国际法的渊源摘要:通过比较西方及前苏联法学专家对国际法渊源的见解,对国际法的主要渊源的作用分别进行了阐述,同时,对一般法律原则是否构成国际法的的渊源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条约;惯例;一般法律原则这里所指的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的法律形式。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此外,还有各国公认的一般法律原则、国际仲裁法庭和国际法院的判决、国内立法和国内法院判决、各国政府所发表的关于国际事务的文件、国际组织的决议(特别是联合国大会的决议)以及权威的公法学家的学说等。 一、国际法的主要渊源 通说。

4、考点一国际法的定义 国际法律体制和国际法律制度的简称。国际法的特征 1.国际社会是国际法产生、形成和发展的基础2.国际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3.国际法是对国际社会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国际法效力的依据 各国之间的协议。考点二基本原则的特征 1.国际社会所公认2.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3.构成国际法的基础4.具有强行法的性质与强行法的关系 共同点:国际法基本原则也属于强行法的范畴区别:强行法规则并不必然包含全局性、普遍性的特点考点三解决国家行为不法性的情况 同意 自卫 反措施 不。

5、二战结束后,国际环境日趋稳固。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随着各个主权国家的成立与确认,国际间的关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往来越来越频繁。一系列的国际法的制定与实行是增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必定前提。在和平环境下的当今世界关系中,由于各个国家的利益的不一致性,必定涌现军事与经济上的摩擦。其中有些行动的产生和发展与某个个人有着密切的接洽。确立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有利于国际法的正确实行与履行。因此,个人是否是国际法的主体,是目前法学界正在讨论的重要问题之一。关于个人(包含自然人和法人)是否能过。

6、1 国际法:或称国际公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大的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制度的主体。2 国际法之父:(荷兰)格劳秀斯 万国法 其名著 战争与和平法3 国际法的特征:1 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2 国际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协议来实现的,国际社会没有专门的立法机关.3 国际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关系 4 在强制实施方面,国际法与国内法不同4 国际法的主体:1. 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2.国际组织是国际法的重要主体 3.争取独立的民族是国际法的主体5 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国际条约与国际习惯,广泛:(。

7、名词解释:1. 万民法:国际法最早的词源。万民法意即“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继公民法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罗马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之间以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罗马法律。在罗马法司法体系中,万民法是比较成熟和发达的部分,也是后期罗马法的基本内容。2. 边沁:提倡“国际法”这一名词。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他是一个政治上的激进分子,亦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先驱和领袖,并以功利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一位动物权利的宣扬者及自然权利的反。

8、 1 / 19 自考国际法复习重点 题型:单项选择题 30*1+多项选择题 5*2+简答题 2*7+2*8+论述题 1*15案例分析题 1*15 1. 国际法: 主要调整国家 之间 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 1) 调整对象: 国家之间的关系 ( 2) 产生标志: 1648 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了主权平等和领土主权等基本原则 ( 3) 奠基人: 荷兰法学家格老秀斯,被誉为“国际法之父 ” ( 4) 国际法的特征 201004 8 国际法 国内法 法律关系的主体 主要是国家 主体主要是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创制法律的方式 国际社会没有统一的凌驾于各国之上。

9、 国际法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一 国际法的概念1. 概念:国际法是国家间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以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2. 罗马时期有万民法,市民法,万国法(17 世纪中叶国际法与法院苏支)被称为“国际法之父”的荷兰学者格劳秀斯与 1625 年问世的战争与和平中就是用万民法来称呼规范国际关系的意志法。3. 18 世纪末,英国人边沁最早使用国际法一词。4. 重点题目(一)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定义:国际公法 国际法是国家间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以调整国家之 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

10、国际法复习重点第一章 导论一、国际法的渊源概念:国际法的渊源,指有效的国际法规范产生或形成的过程、程序或其表现的形式。1、条约:国际法主体间为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缔结的有拘束力的书面协议,是国家间进行交往的重要法律形式。A、 B、2、国际习惯概念:国际习惯,是在国际交往中,经国家反复多次的实践,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法律而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要素:A、物质要素,即通例B、心理要素,即通例被接受为法律,理论上称法律确信(国际习惯有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因为它需要各国在较长的时间内多次重复类似的行为,。

1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班课 程 作 业题目:国际法的渊源姓 名: 吴晓玲学 号: 111029019专 业: 经济法科 目: 国际法任课老师: 梁淑英国际法的渊源是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或最初的表现形式,是国际法中证明具有法律的拘束力并普遍适用的规则已经存在的证据和表明这种规则效力的法定形式。关于国际法渊源的内容,学者们的看法并不一致,但把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作为国际法的两个主要渊源却是没有分歧的。因而应重点掌握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这两个概念的要点。一、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国际法。

12、 国际法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一 国际法的概念1. 概念:国际法是国家间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以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2. 罗马时期有万民法,市民法,万国法(17 世纪中叶国际法与法院苏支)被称为“国际法之父”的荷兰学者格劳秀斯与 1625 年问世的战争与和平中就是用万民法来称呼规范国际关系的意志法。3. 18 世纪末,英国人边沁最早使用国际法一词。4. 重点题目(一)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定义:国际公法 国际法是国家间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以调整国家之 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

13、 国际法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一 国际法的概念1. 概念:国际法是国家间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以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2. 罗马时期有万民法,市民法,万国法(17 世纪中叶国际法与法院苏支)被称为“国际法之父”的荷兰学者格劳秀斯与 1625 年问世的战争与和平中就是用万民法来称呼规范国际关系的意志法。3. 18 世纪末,英国人边沁最早使用国际法一词。4. 重点题目(一)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定义:国际公法 国际法是国家间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以调整国家之 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

14、国际法第一章 绪论1、国际法:国际法是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P22、格老秀斯是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英国哲学家和法学家边沁提出了国际法的概念;丁韪良翻译了美国法学家惠顿的著作国际法原理(万国公法)P33、国际法的渊源是条约、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条约是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最古老、最原始的渊源。P104、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方法:司法判例和公法学家说。P125、国际法的编撰,即国际法的法典化,是指把国际法全部或者一部分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系统地用类似法典的条文。

15、1名词解释1、 各民族平等及自决原则:各民族一律有权自由决定其政治地位,不受外界之干涉,并追求其经济、社会及文化之发展,且每一国均有义务遵照宪章规定尊重此种权利。其内容包括:(1) (2)同上述概念。 (3)每一国均有义务依照宪章规定,以共同及个别行动,促进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及自决权原则之实现(4)每一国均有义务依照宪章规定,以共同及个别行动,促进对于人权和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与遵行。 (5)每一国均不得采取目的在于局部或全部破坏另一国国内统一及领土完整之任何行动。2、 国际习惯:各国在其实践中通过重复类似的。

16、1、强行法即国际法基本原则。(1)1969 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首次正式使用了国际强行法概念。该公约第 53 条规定:“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指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范始得更改之规范”。“条约在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抵触者无效。”该公约第 64 条还有“一般国际法新强制规范之产生”的如下规定:“遇有新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产生时,任何现有条约之有与该项规范抵触者即成为无效而终止。”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国际社会公认,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并构成国际法基础的。

17、1 名词解释(4*4)International Customs:国际习惯, 是各国在其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International Treaty:国际条约 ,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就权利义务关系缔结的一种书面协议.Dominion/Sovereignty:主权, 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在国际法上是指国家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权利.Territory:领土领土是指处于国家主权管辖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包括陆地, 水域以及陆地和水域的上空与地下层Recognition:承认,承认是既存国家以一定方式对新国家或新政府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 并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行。

18、1.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地位是什么?1)国际法是国家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2)是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的需要3)是个人(自然人)生活和福祉的需要4)法人经营活动的需要3.比较国内法与国际法,阐述国际法的基本特征。1)从主体来看,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公权机构2)从调整的对象来分析,国际法调整的是国际关系3)从形成的方式来考察,国际法的形成主要依靠各国长期反复实践中形成的国际习惯和彼此之间通过谈判缔结的各种协议,即条约4)从调整的法律关系的相互性来看,国际法的大部分规则是相互的和对等的5)从国际法规则的性质来分析,。

19、国际法考试重点名词解释1 二元论:国际法与国内法二者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这两个体系是对立的、互不隶属的2 国际法优先说:国际法与国内法二者属于同一个法律体系,但国际法的效力优先会导致取消国家主权的效果3 国内法优先说:国际法与国内法属于同一个法律体系 但国际法的效力优先4 国际强行法:又称国际法强制规范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公认为不许损抑,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原则始得更改。5 一般法律原则:世界各主要文明代表国家和各大法系代表国家国内法,特别是司法中所存在的一般性,共同性的法律原则。6 血统主义:国籍法用语,。

20、国际法特征一、国际法的概念:所谓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 ,或者国际公法(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二、国际法的特征(一)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原始主体、完全主体,享有最充分的权利)(二)国际法主要是由国家之间基于同意,通过协议和习惯形成的。1. 为什么是“同意” :国家主权平等;无政府(丛林法则?) ;国内法基于命令(有政府社会)2. 从“同意”到“责任” :某些领域国家同意不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国际法庭对四类犯。

【国际法重点】相关DOC文档
国际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doc
自考国际法第二章重点.doc
国际法论文:简述国际法的渊源.doc
国际法考试重点(简答题).doc
国际法个人能否成为国际法主体.docx
国际法期末重点知识总结.doc
国际法期末考试重点.doc
国际法 本科 期末复习 重点.doc
国际法重点(1)new.doc
国际法—国际法的渊源.doc
国际法_本科_期末复习_重点.doc
国际法-本科-期末复习-重点.doc
国际法期末复习重点.doc
国际法重点(小抄版).doc
国际法重点内容.doc
国际法重点归纳.doc
国际法重点(1).doc
国际法考试重点.docx
国际法重点.docx
【国际法重点】相关PDF文档
自考国际法复习重点-20160907.pdf
标签 > 国际法重点[编号:146764]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